網易前同事離職事件的一點淺見

今天,網易發佈公告稱,針對近期發酵的暴力裁員事件,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並表示下一步將盡最大努力,協助其尋求妥善的治療方案,幫助他渡過難關。

看到這則消息,算是長舒了口氣,勞資雙方能和解就是皆大歡喜的結局。

但透過此次事件,我想以一名資深人力資源管理者的身份談談自己的看法。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佈以來,從全國範圍來看,北方或者南方經濟欠發達地區,很多企業特別是私人企業管理員工還是不會按照勞動法執行,絕大部分員工自身維權意識也不強,員工合法權益被侵害非常普遍,完全落實該部法律任重道遠。

執行最好的地區應該是北上廣深這樣的特大城市。長三角和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的企業在當地政府的大力宣傳和推動下,大部分企業基本上能按勞動合同法執行,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不過,依然有部分企業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首先是一些老闆不重視或者HR自己就不專業,對勞動法條款的理解有誤,甚至意識不強,以為不籤勞動合同省事,可以隨便開除不合格的員工,給企業降低成本,為老闆和企業省錢,實則大錯特錯,這樣的結果會給企業造成更大的風險和損失,最終承擔責任的還是HR和老闆本身。

即便是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或者經營比較成功的企業,日常人事管理基本上能按照勞動法處理簡單的人事問題,但涉及到員工的績效考核,去留等涉及員工根本利益方面的事情,也顯得有些簡單粗暴,以為有績效考核就夠了,可以用績效考核來約束和制裁企業認為不合格的員工。殊不知,績效考核大有文章可做,若制度設計不合理,執行流程不到位,這樣的績效管理很可能沒有操作性,甚至不合法,也就變成了無效績效考核,如果與員工發生勞資糾紛,鬧得滿城風雨,企業損失更大,花費公關費用不說,企業形象受損才是最大的損失,正如網易此次事件。

希望所有企業都能合法守法合規經營,如此,企業才可以走得更遠,切記,依法治國不僅僅是口號!

今天是老鷹第一次在頭條發文,呵呵!簡單粗暴了一些,後續會更精彩,感謝頭條給與平臺發言,感謝讀者朋友們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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