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考核有新变化!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近日,山东对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动态调整完善,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省直部门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围绕“财政重点工作攻坚年”和打赢“十场硬仗”等重点工作,将指标体系由原来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公开三大类,调整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公开六大类,增强考核针对性。

合理分配考核权重。聚焦预算管理“老大难”问题,加大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考核力度,既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也评价工作绩效,引导部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真正让评价成为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推手。

调整完善考核指标。新增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性、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和扣分事项3项指标,取消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预算执行进度和国库动态监控3项指标,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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