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2019 年11 月1 日至2020 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要登記普查短表。不要漏掉出生時有某種生命現象(如在胎兒脫離母體時,有呼吸或心跳,臍帶搏動、隨意肌收縮等)不久即死亡的嬰兒,既要填寫出生人數,也要填寫死亡人數。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規定,2019 年11 月1 日至2020 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要登記《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如果過去一年裡被調查戶家中有過世的人,不論他(她)去世的地點在哪兒,也不論他(她)是否與戶主有親屬關係,只要生前在被調查戶家中居住,都應該進行登記。
來源 | 科普中國
監製 | 李玉峰
責編 | 魯永軍 石文
編輯 | 韓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