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哥”可以不追究,但他家的大門不能白踹

這兩天朱之文又上了網絡熱搜,但不是因為唱歌,也不是因為捐款,而是因為粉絲把他家院門強行踹開了。事後,朱之文表示因理解其是粉絲,自己不會追究責任。4月28日下午山東單縣公安局通報,目前,兩名涉嫌尋釁滋事的肇事者已被抓獲歸案,均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4月20日大眾網·海報新聞)。

在山東農村的家裡,朱之文被圍觀,由來已久。有的是因為喜歡他的歌聲,有的是為發自己的直播“消費”朱之文,還有的是借錢借物,總之不請自來的人越來越多,讓朱之文備受關注的同時煩惱也逐漸多了起來,但朱之文多是笑臉迎“客”,儘量滿足;出了名後的朱之文給村裡修了路,修繕了學校,力所能及地幫助他人,奉獻愛心。可以說,朱之文的這些舉動,既弘揚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也傳播了新時代正能量。

然而,受人喜愛、品性仁厚,都不該成為他人得寸進尺的理由,朱之文該享有的住宅安寧等隱私權、財產權、肖像權與名譽權,應當得到法律保障,即便作為公眾人物,也不容他人無底線侵犯。

視頻裡,朱之文家的院裡院外經常來客爆滿,就算關上院門,也有人爬牆頭進來,把朱之文及其家人吃飯、幹農活從頭拍個遍,以至於朱之文一退再退“臥室是我的底線”。從法律角度看,自家院子,並非公共場所,只要不是朱之文和家人同意進來拍攝,在這裡發生的事兒,均不得被他人強行分享。朱之文自願將公共場所擴大到除臥室之外的地方,不意味著強行進入院子、踹開院門等行為不受法律管束,更不意味著不得侵入他人住宅、不得損壞他人財物的規定,在朱之文這裡失效。

這就是為何在朱之文表示不追究踹門者責任後,警方依然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肇事者進行行政拘留的原因。一些網友以類似“農村鄉里鄉親不講究”為由,表示尚可接納和看淡此事,對此需要明確的是,法治社會,無論哪裡都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為所欲為。

近些年,檢察機關辦理了多起維護群眾住宅安寧權益的案件,贏得社會廣泛讚譽,這些案件多發生在農村地區,這傳遞出廣大農村地區群眾對住宅安寧的訴求。強踹朱之文院門被拘一事,恰好給廣大民眾及粉絲上了一堂法治課,它警示民眾應尊重和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碰法律的紅線。

朱之文深受群眾喜愛,這與他雖為草根卻堅持夢想,最終改變命運的勵志事蹟有關,對此,作為鄉鄰、粉絲,應保持安全距離內的關注與尊重,學習其努力、專注的精神,學習其心懷社會、奉獻愛心的行為,將其作為勵志的榜樣,而不是陷入窺探隱私、惡意消費名人的漩渦不能自拔,甚至以身試法付出代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