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前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被判賠償騰訊公司1940萬

騰訊前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被判賠償騰訊公司1940萬

在騰訊前高管劉春寧被抓幾年後,騰訊再一次對前員工展開行動。 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審判決,前騰訊員工徐振華違反勞動合同中的競業限制條款,需向騰訊返還1940餘萬。

徐振華2009年4月加入騰訊遊戲,曾研發出著名網絡遊戲《軒轅傳奇》。可是之後,他私下成立了新的公司,並從騰訊離職。在新公司,他憑藉原先的工作經驗,前後研發出多款與騰訊研發的遊戲相似的遊戲產品。

很多人不禁要問了,為何會賠償這麼多錢,雖然BAT的員工工資很高,但是畢竟肯定是沒有一千多萬的,賠償這麼多錢合理嗎?

小編認為,騰訊一直對於違反競業協議有非常嚴厲的懲罰措施,特別是針對於遊戲核心人才。徐振華被判處歸還1940萬元,這刷新了敬業心儀的最高紀錄,但也是按照相應的損失去預估的,有合理的成分。具體理由如下:

1.騰訊訴前員工索賠1940萬元,刷新競業協議索賠記錄。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審判決,原騰訊遊戲高級研發人才徐振華依約返還騰訊1940餘萬。這一數額創下此類案件的最高賠償紀錄。據瞭解,身為騰訊遊戲前高級研發人才的徐振華,在騰訊遊戲任職期間及離職後,成立公司研發出多款與騰訊研發的遊戲相似的遊戲產品,其中包含一款與《王者榮耀》存高度相似性的遊戲。騰訊方面質疑徐振華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競業限制條款,因此要求徐振華承擔違約責任。近日,上海一中院二審判決,徐振華依約返還騰訊1940餘萬。這一數額創下此類案件的最高賠償紀錄。

騰訊前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被判賠償騰訊公司1940萬

2.索賠因為該員工涉及騰訊關聯性競爭過多,屬於依照損失進行索賠,有合理成分。判決書記載,2009年4月,徐振華進入騰訊從事網絡遊戲開發運營工作。同年8月和2012年10月,騰訊公司先後授予徐振華股票期權。2014年5月28日,徐振華與騰訊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徐振華所任職的崗位,掌握騰訊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具有重要影響的信息。在接受騰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期權時,徐振華與騰訊簽訂了《保密與不競爭承諾協議書》。一旦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只要徐振華按照約定去執行,在約定時間內不從事相同或相似行業,騰訊會向他支付鉅額競業限制補償。

騰訊前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被判賠償騰訊公司1940萬

3.騰訊一直對競業協議違規內容施以重拳打擊。2016年媒體報道,騰訊前高管劉春寧跳槽阿里後,被騰訊起訴追討數千萬元股權收益。2014年底,一審法院支持騰訊訴請,判處劉春寧返還騰訊3000多萬元股權收益。該案被稱為“互聯網競業禁止協議索賠第一案”。南都記者獲悉,該案一審宣判後,劉春寧不服,提起上訴。去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一審法院適用法律不當,撤銷判決,駁回騰訊起訴。

此外,也有網友反饋,騰訊在2013年開始強迫員工簽署競業協議,並且賠償金額巨大。“騰訊8月份開始強迫員工籤的競業禁止協議。看來不在企鵝幹,只能回家種菜了。。。”

看來,從騰訊離職後,大家都要考慮好了,自己可能會被當作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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