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防控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1、拒不配合卡口检查,强行冲闯依法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点的;
2、故意绕行逃避检查站点检查,进入社区、村屯的;
3、拒不配合小区值守人员管理的;
4、故意破坏、偷盗已设置的隔离管控设施的;
5、拒不执行公共场所人员不聚集相关要求的;
6、制造、传播、散布疫情谣言信息的;
7、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积极配合防疫、安检、管控措施。对故意违反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五大连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