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竿放進車
裝備儲存到位
提前安排、開開心心
準備叫上兄弟夥
“五一”假期來場悠閒的“野釣”
藍天、白雲、湖泊、流水
身邊還有花花草草
再時不時拉上一條肥美的小鯽魚
真是令人期待的假期呀~
萬萬沒想到
一個突發狀況打破了這些美麗的幻想
啥?
“釣魚竿”
不見了!!!
2020年4月23日8時許
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110轉警稱:
報案人羅某樂於4月22日18時
將車停在渠縣萬興廣場
4月23日日7時許發現車內後備箱裡的
兩套漁具包被盜
(內有價值3700元的釣魚竿和炮臺及一個裝有1400元現金的錢包)
接警後
城南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
經調取案發時監控視頻
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羅某軍(男,27歲,渠縣清溪人)
據調查
犯罪嫌疑人羅某軍於2020年4月23日凌晨1時許
駕駛白色小轎車停在受害人羅某樂車旁
下車後
意外發現羅某樂車門未鎖
見四下無人、賊心瞬起
便從羅某樂車的副駕駛進入車內
並打開羅某樂轎車後備箱
將裡面的兩套漁具包等物品盜走
放置在自己小車後備箱內
後駛離現場
城南派出所民警於2020年4月28日
將犯罪嫌疑人羅某軍抓獲
經審訊
犯罪嫌疑人羅某軍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犯罪嫌疑人羅某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廣大駕駛員
- 切記將車停在有監控、規範的車位處
- 不要將錢包等貴重物品放在車內
- 下車時請檢查是否鎖好車門
避免給違法犯罪分子留下可趁之機,讓其“見財起意”,各位駕駛員們,一定要注意防範哦~
來源:渠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