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房子也有養老金,業主自己的權益你居然不知道?

你知道小區房子也有“養老金”的嗎?這個問題估計80%的業主都不知道,房屋有問題業主們大多時候都會選擇自己掏錢維修保養,而絕大部分的房屋維修金資金卻都躺在銀行“睡大覺”。明明這方面有明確的法規且申請程序也很簡單,為什麼我國範圍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率會這麼低呢?

原來房子也有養老金,業主自己的權益你居然不知道?

維修資金

首先,這其中的主要阻力在於大部分小區都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權法》明確規定,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需要雙三分之二的業主投票方可申請。所謂“雙三分之二投票”即是經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投票同意。在這條法規的前提下,如果一個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這個主心骨,那麼這種大型投票對業主們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所以,一旦房子需要維修時,業主基本上都不會去嘗試動用專項的維修資金,這也說明了業主要想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多的難處在於它是分戶儲存式的,每個業主的維修資金都是由自己名字開了賬戶放在銀行裡,除了利息並沒有任何收益的方式。而維修資金在保修期內是不需要動用的,真正動用的時間基本上是在五年以後,當真正需要維修的時候,這筆錢基本上已經不能滿足維修的花費了。

據專業人員表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政府對維修資金只有管理和監督的權利,並沒有動用這筆錢進行投資的權利。而且這筆資金是分戶存儲,如果進行投資的話,需要留存部分資金使用,而動用哪些業主賬戶的資金進行投資,投資的收益比例如何分配這都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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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資金

最後,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在所有權轉讓時,原產權人應當向新的產權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結餘的情況,而且在辦理過戶手續時,該房屋賬戶中結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一起過戶賣方出售房屋時,其物業維修基金賬戶中的餘額,不能提取或退還,可由下家通過物業管理部門與上家結算。業主們在買賣二手房時一定要明確這個問題,維修基金是結算,還是無償轉讓,應當在訂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確約定,否則訂金支付後,根據“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下家無權要求上家贈送維修基金。

總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房子的養老金,當房子超了保修期後,這筆錢可以保證小區公共設施和共有區域可以得到合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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