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公、檢、法聯手“放大招”落實失信聯合懲戒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切實解決執行難”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題”的決策部署,有效遏制當前部分被執行人或相關人員抗拒執行、阻礙執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現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日前根據淮中法[2016]83號文件精神,由壽縣政法委牽頭,壽縣人民法院、壽縣人民檢察院、壽縣公安局聯合印發了《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開展了為期四個月的打擊拒執罪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主要針對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兩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了集中打擊:一類是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妨害公務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等犯罪的被執行人或相關人員,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進行審判,最後依法量刑定罪。另一類是被執行人或相關人員的妨害執行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需要進行司法拘留懲戒,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時採取強制措施,其中,行為人逃匿的,由公安機關協助查找、控制,並送交拘留所進行拘留。

壽縣人民法院認真摸底排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被執行人和需要公安機關協助查找、控制的被執行人建立臺賬,將違法犯罪行為線索向壽縣公安局移送。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辦案幹警們不辭辛苦,加班加點展開大量繁瑣的偵查工作,截至2016年10月8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5件,刑事拘留四人,其中涉案的當事人攝於法律威力主動將執行款交到法院指定賬戶,履行了全部義務。

壽縣公、檢、法三機關在專項活動中聯合“放大招”,結合工作實際,窮盡拒執情形,加大拒執案件中辦理力度,發揮了打擊拒執犯罪的合力,也標誌著開啟了常態化打擊拒執罪的新高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