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事件輿情如何處置?需牢記四大要點!

近期,中央政法委相關會議指出,要探索建立立體化、全方位的社會穩定風險預警系統,打好應急處置仗,加強處置對策和機制研究,分類制定預案,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在各類重大輿情處置工作中,群體事件輿情向來比較棘手。相關部門該如何判斷輿情走勢,如何打好主動仗,如何積極引導輿論,評價處置效果,這些都是極為重大的考驗。就此,本文將從事實信源、傳播主體、傳播效果、效果認知等方面進行理論探討,謹供參考。

群体事件舆情如何处置?需牢记四大要点!

目前,我國處在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受各種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的影響,各類群體事件時有發生,有些最終演變為輿論廣泛關注的公共危機。群體事件影響著政府的形象,給社會治理帶來挑戰。有效應對群體事件輿情,直接關係到社會穩定、政策執行和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事實信源:公開透明遵循規律

群體事件發生後的輿情,往往涉及地方政府的話語權威和形象公信。當務之急在於準確還原事實真相,做好政府信源的組織工作,使公信力在多層次、多角度的正向信息傳播過程中得到強化和優化。輿情處置過程不是簡單地宣傳訴求,也不是通過海量信息投放“稀釋”負面信息,而是進一步提供事實細節、微觀數據和定量分析,使媒體和公眾能夠在具體問題和案例信息中,獲得對政府工作的細緻瞭解和基本判斷,以有效回答群體事件輿情中的各種複雜信息。

工作要點:政府信源客觀公正,禁得起推敲求證;傳播訴求要圍繞服務公眾的知情權;遵循傳播規律,適應現代傳媒的發展特點。

傳播主體:轉變思維把握主動

政府作為傳播主體,不僅是信源的承載者和表達者,而且還擔負著與媒體、公眾進行有效溝通的責任。在各類群體事件中,一些地方對新媒體時代傳播格局和輿論生態認識不足,不是以平等交流者、商談者和討論者的面目出現,結果被輿論圍攻。只有通過服務媒體、服務公眾,確立信息溝通的可信度和權威性,才能最終把握輿論主動權。

工作要點:必須轉變思維,主動做好與媒體和公眾的信息溝通;組織實施各種事件信息的傳播,回應媒體和公眾反饋給政府的信息及意見訴求;不斷向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說明事態的發展,喚起社會對處置行為的理解和支持;有序推出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為最終公佈調查結論做好輿論鋪墊。

傳播效果:深入宣傳精準調控

在群體事件的處置中,輿論場變量不恆定,網民情緒複雜多變,如果處置得當,負面內容也能夠產生正面傳播效果;如果處置失當,正面內容也能夠產生負面效果。處置的過程,就是要以正面的傳播效果評價來代替事件內容負面的評價。

工作要點:地方政府必須注重傳播中的互動環節,通過開放、持續的信息供給,精準化輿論宣傳與調控,對事件中媒體質疑和社會關心的熱點進行解讀和科學闡釋,引導輿論情緒正確走向,著力提高傳者與受眾、受眾與受眾,乃至不同的傳者之間的雙向、多向互動的傳播質量,實現傳播效果的優化,形成持續性的人文支持環境。

效果認知:作風建設行為激勵

在各類群體事件中,權益與權益、權力與權益、權力與權力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衝突,公權力濫用、公權力不作為等現象,不斷撩撥著社會公眾的敏感神經,從態度、情感和信心等感性體驗方面考驗著處置水平。

工作要點:從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入手,將服務公眾與輿情處置結合起來,為受眾認知的理性深化創造條件。從情感共鳴到觀點認同,其顯著效果就是影響社會整體情緒,落實到行為激勵上,就是公眾能夠在社會生活中配合和支持政府後續各項工作開展。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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