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該爲詐騙買單嗎?存款消失應有個交代!

銀行存款一直被視為存放資金最安全的場所。然而,最近頻繁曝出的各種假存單、假保單事件,卻把銀行推上了風口浪尖。

真存單變假保單

在哈爾濱市農業銀行成高子支行存錢的居民中,最近有些人碰到了煩心事。據當地居民反映,他們在銀行辦理定存業務時,曾經被該行工作人員推薦購買一款中國人壽的保險產品。工作人員表示,這款產品可以保本保息。不少感興趣的居民於是購買了這款保險。然而今年4月,部分儲戶去銀行辦理退保時被告知,自己持有的竟是一張假保單!

受害者陳先生表示,自己去年在銀行辦理30萬存款到期轉存時,被銀行工作人員推薦購買了這款號稱中國人壽旗下的“鑫宜寶年金保險”。保單雖然是通過銀行窗口辦理,但陳先生查詢發現,這30萬元都被轉到了一個叫“高山”的個人賬戶中。

誰是高山?充滿疑惑的陳先生找到了當時給他推薦產品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高山是中國人壽的工作人員。然而,不久之後,陳先生就被告知,保單是假的。像陳先生這樣損失幾十萬的儲戶並不少見,事實上目前涉事儲戶已經自發建立了維權微信群。初步統計,被騙儲戶已達60餘人,金額近千萬元。

針對此次假保單事件,涉事農行公告稱:“對儲戶遭遇深表同情”。而中國人壽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暫不接受媒體採訪。

錢在銀行被盜銀行有責任嗎?

明明是在銀行櫃檯辦理的業務,卻突然被告知自己的錢沒了,任是誰想必都不會無動於衷。事實上,在哈爾濱發生的此次事件並非個例。有媒體報道過一樁涉案金額更大的造假事件。有銀行工作人員連續2年,先後在某銀行3個網點以非陽光操作為名,偽造金融票證,以高息吸引存款人辦理存款,共偽造金融票證43張,非法吸收公眾資金2.6億元。

錢沒了,銀行卻只有一個“深表同情”,這個表態顯然不能讓儲戶滿意。那麼存在銀行的錢丟了,銀行究竟該不該負責?

有媒體報道,根據法律規定,儲戶與銀行之間系合同關係,發生存款丟失,按照正常的邏輯,除非銀行能夠證明儲戶存在串謀行為,或者有重大過失(如洩露存款信息和提供特定身份證明等),否則,就應當承擔全額賠付存款及利息的責任。從各地存款失蹤的個案看,有的是通過計算機網絡轉走儲戶存款,更多的則是通過內部人員獲取儲戶存款信息,包括關鍵的印鑑、密碼等,繼而轉走或取出存款。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來看,銀行都不能獨善其身,完全將責任推給個別工作人員。

另外,在許多案件中,資金是先進入銀行賬戶,然後又被轉走的。如果銀行內控嚴密,不可能不留下蛛絲馬跡。也就是說,在這個詐騙過程中,銀行無論在人員管理還是內控制度方面,都存在嚴重缺陷。銀行責任大小可能存在爭論,但如果銀行能在這起事件中全身而退,是很難說得過去的。

值得說明的是,在一些案件中,相關銀行往往要求丟失存款的消費者自己取證,否則銀行不負責任。這種貌似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做法其實沒有道理。因為客戶把錢存進了銀行(包括銀行內的職員),保護錢款的責任就是銀行的義務,對於類似案件,應該由銀行自證其沒有過失。

有律師表示:“儲戶在金融機構辦理存款等業務,其本質是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作為服務提供方的金融機構有義務保障儲戶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在假保單事件中,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超出工作範疇,藉助儲戶對金融機構的信賴,向儲戶推銷保險理財產品,並導致儲戶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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