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失信被執行人
主要是指有償還能力卻拒不履行的一類人
這類人主要還是抱著僥倖心理
認為我拒不還錢,你們也那我沒辦法
只要臉皮足夠厚
千八百萬欠款也能不在乎
然而,當這種失信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
不止作用在受害方,也作用在自己身上,甚至是自己的下一代身上,又該怎麼辦呢?
案例一:兒子父親的失信行為差點被大學拒錄,父親因此火速將錢款還清。
2016年5月,姚先生向銀行貸款20萬元後,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被銀行訴至蒼南法院。判決生效後,姚先生等人拒不履行。
2017年3月,經銀行申請,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經法院多方努力,窮盡執行措施,執行款項依然未能全部結清。去年7月,姚先生等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即便如此,姚先生依然沒有還錢。
今年7月,姚先生兒子的高考成績出來了,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沉浸在“金榜題名”的喜悅中,該校打來的電話讓姚先生大驚失色:“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您的孩子。”
回想起自己被強制執行、納入失信名單時,執行法官已明確告知失信後果,但當時姚先生心存僥倖,並未正視。如今看到兒子三年努力可能化為泡影,姚先生後悔不已。
他一改之前長達一年的執行過程中、怠於履行的態度,馬上聯繫了銀行,分分鐘還清20萬元。然後急切地給法院執行法官打去電話,“我已經把欠銀行的款全部還上了,請儘快將我從失信名單中刪除!”
案例二:擔心兒子入職國企受影響,主動還清拖欠7年錢款
與之類似的還有一個例子:6月12日,被執行人鄭某的兒子被上海某國企擬錄用,鄭某擔心自己被納入失信名單影響兒子的錄用,主動來到法院,還清已拖欠7年不還的1萬元。
討 論:
——支持方認為
李想:法院把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單,程序合法。學校在審查時出於校方的考量,有一套評判體系,無可非議。
球德諾:學校有自己的錄取原則,不是上了分數線就一定錄取,就像兩個同分數的人,學校如果只有一個名額,請問誰來決定錄取哪一個?德智體美勞都是衡量標準。
Koreyoshi_milly:如果是像軍校等政治相關的高校或專業,這類是要進行政審的,政審不合格就不能錄取。
——反對方認為
我是混世小魔王o_0:老賴固然可惡,但是父母失信、子女受限這本質上是一種連坐。債權人的財產權需要保護,孩子的受教育權難道不用保護嗎?
唐冥冥:萬一老賴堅決不還呢?就不讓他兒子上大學了嗎?這個問題還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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