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了秦國士兵這兩封家書,就讀懂了半部秦史

1975年,湖北雲夢縣睡虎地4號墓出土了秦軍士兵的兩封家書(木牘)。

讀懂了秦國士兵這兩封家書,就讀懂了半部秦史

其一:(二弟黑夫和三弟驚寫給大哥衷:11號牘。木質。長23.4釐米、寬3.7釐米、厚0.25釐米。正面5行,249字;背面6行,殘存110字。)

二月辛巳,黑夫、驚敢再拜問中:母毋恙也?黑夫、驚毋恙也。前日黑夫與驚別,今復會矣。黑夫寄益就書曰:遺黑夫錢,母操夏衣來。今書節(即)到,母視安陸絲布賤,可以為襌裙襦者,母必為之,令與錢偕來。其絲布貴,徒〔以〕錢來,黑夫自以布此。黑夫等直佐淮陽,攻反城久,傷未可智(知)也,願母遺黑夫用勿少。書到皆為報,報必言相家爵來未來,告黑夫其未來狀。聞王得苟得(以上正面)

毋恙也?辭相家爵不也?書衣之南軍毋……不也?為黑夫、驚多問姑姊、康樂孝須(嬃)故尤長姑外內……為黑夫、驚多問東室季須(嬃)苟得毋恙也?為黑夫、驚多問嬰記事可(何)如?定不定?為黑夫、驚多問夕陽呂嬰、匾裡閻諍丈人得毋恙……矣。驚多問新負(婦)、妴(婉)得毋恙也?新負勉力視瞻丈人,毋與……勉力也。(以上背面)

其二:(驚寫給衷:6號牘。木質,已殘。殘長16釐米、寬2.8釐米、厚0.3釐米。正面殘存5行,87字,背面殘存5行,81字。)

驚敢大心問衷,母得毋恙也?家室外內同……以衷,母力毋恙也?與從軍,與黑夫居,皆毋恙也。……錢衣,願母幸遣錢五、六百,布謹善者毋下二丈五尺。……用垣柏錢矣,室弗遺,即死矣。急急急。驚多問新負、妴皆得毋恙也?新負勉力視瞻兩老……(以上正面)

驚遠家故,衷教詔妴,令毋敢遠就若取新(薪),衷令……聞新地城多空不實者,且令故民有為不如令者實……為驚祠祀,若大發(廢)毀,以驚居反城中故。 驚敢大心問姑秭(姐),姑秭(姐)子彥得毋恙……?新地入盜,衷唯毋方行新地,急急急。(以上背面)

讀懂了秦國士兵這兩封家書,就讀懂了半部秦史

木牘之秦字多難以辨識,加之字跡漫漶,且有殘破,經專家整理成上述木牘之內容。根據11號木牘和6號木牘的內容可確知或推知以下秦國曆史信息:

1、秦國士兵需自備衣服和費用。木牘記載從軍的黑夫和驚向家裡要衣服、布和錢,反映了秦國士兵需自備衣服和費用,這與現在從軍,國家包辦衣食住行截然不同。從軍作戰,不僅艱苦,而且時刻都有生命危險,秦國為何還要讓士兵自備衣服和費用?士兵的作戰激情從何而來?

這要從秦國實行軍功爵制說起。商鞅由魏入秦先後於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進行的兩次變法都有針對軍隊的改革,最重要的是:“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級制度。”商鞅建立的軍功授爵制度規定,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予以賞賜。即便是秦國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 、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賞賜就越重。證據是敵人的首級。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若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 如果軍功傑出,歲俸不低於450石粟米,並可衣食600戶的租稅,也可養士(自己的家臣與武士)。二十級爵位(徹侯)歲俸1000石粟米,約合現在的30750公斤,對應大將軍之職。打一次勝仗,小官升一級,大官升三級。 在軍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頓吃的飯菜甚至都不一樣。獲三級爵位的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兩級爵位的只能吃粗米,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僅能填飽肚子。秦漢時人們一天吃兩頓飯,也正難為無爵的精壯士兵了。

當官為吏必須有爵,無爵者不能當官。有爵者犯罪,可減輕處罰,既可“降爵贖罪”也可“以爵抵罪”。有爵者56歲即可免役,無爵者到60歲方可免役。有爵者,用爵位贖免身為奴婢的親人。與無爵者相比,一級爵位甚至抵得上無爵者年的戍邊期和若干千錢。爵至不更(第四級爵)以上者,免除更役。

軍功爵具有巨大的誘惑力,獲取軍功是平民躍升為貴族的唯一手段。給爾一個徹底改變命運的機會,與免除自備軍餉相比,有霄壤之別。士兵當然也非常看重光耀門庭、改變命運的爵位,故木牘言:“書到皆為報,報必言相家爵來未來,告黑夫其未來狀。聞王得苟得……毋恙也?辭相家爵不也?”

孫子說:凡興兵十萬,征戰千里,百姓的耗費,國家的開支,每天都要花費千金。在戰爭中,糧食是集中供應的,儘管有些是從敵對國家就地獲取的,但國家耗費還是海量的,而軍人自備衣服和費用,無疑會極大地減輕國家負擔,有利於軍隊的長期作戰。

同樣,對軍人的懲罰也是嚴酷的。軍有千人以上,“有戰而北,守而降,離地逃”者,處如下刑罰:“身戮家殘,男女公於官”。“什伍連坐”規定:一伍中有一人逃跑,其餘四人就要受罰,如果能戴罪立功斬敵首級一顆,則可免除刑罰。“百將”、“屯長”率領自己的兵卒在作戰時若得不到敵人首級,“百將”或“屯長”是要被殺頭的,如果“百將”和他麾下的一百名兵卒或“屯長”和他麾下的五十名兵卒能得到朝廷規定的敵人首級數目,“百將”或“屯長”可以升爵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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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世界第八大奇蹟的秦兵馬俑,規模宏大,栩栩如生,有兩個令人費解的現象:其一,秦國的士兵沒有一個人戴頭盔,一些士兵戴的是麻布做成的小圓帽,更多的士兵則把長髮盤在頭上,挽成一個個髮髻;而中級軍吏頭戴雙板長冠,高級軍吏頭戴雙尾鶡冠,也沒有戴頭盔的。其二,秦國的士兵們肚腹微凸,現代人稱作“啤酒肚”“將軍肚”。

在戰場上生死拼殺的士兵,怎麼可以不戴頭盔這種個體防護器具呢?這毫無疑問會增大士兵傷亡的機會和比例。是秦國窮嗎?秦國自商鞅變法起,國力日益強盛,士兵不戴頭盔顯然與窮無關。事實上,秦國結合玉器加工工藝製作的石質頭盔和鎧甲,設計理念先進,不僅注重外觀美,而且更注重實戰需要。以盔甲裝備的軍隊的數量也龐大,號稱“帶甲十萬”,軍官穿魚鱗甲,士兵穿石質甲冑,就連戰馬也配石鎧甲。韓非子披露:秦人聽說要打仗,就頓足赤膊、急不可待,興奮得嗷嗷叫,根本就無所謂生死。司馬遷在《史記》中也同樣記載:戰場上的秦軍竟然袒胸赤膊,索性連僅有的鎧甲也脫掉了。原來,秦國士兵打仗不戴頭盔,是渴望多殺敵、不怕戰死的表現。既然渴望多殺敵而不吝惜生命,那就不必頭戴妨礙殺敵效果的頭盔。秦國士兵打仗不戴頭盔,甚至脫去鎧甲,顯示了其勇武和自信,無疑會從氣勢上壓倒敵人。

作為能征善戰的士兵,怎麼會出現肚腹微凸的富態?一般來講,作為士兵在高強度的軍事訓練和頻繁的戰場廝殺環境中,是不容易形成如此體形的。事實上,秦國士兵訓練有素,戰場上的廝殺也是家常便飯,問題還是出在他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上。秦國士兵在兩軍開戰之前,一般都要喝酒,因為酒壯英雄膽嘛。酒至微醺,豪氣膽量陡然升起,打起仗來就不懼生死。難怪古書會這樣寫道:微醺的秦國士兵科頭跣足,袒胸露背,英勇無比,左手提著兵器,右胳膊下夾著俘虜,瘋狂地追殺自己的對手。六國的軍隊和秦軍相比,就像嬰兒碰到了大力士,怯夫碰到了猛士,雙方之戰猶如千鈞之力擊於鳥卵之上……只要遇見了這樣的虎狼之卒,那麼,任何一支軍隊都無法倖存。

秦國軍隊的勇敢既是軍功授爵制度催生的,也是嚴刑峻法逼迫出來的。問題是,這樣的“勇敢”不僅對敵人殘忍,對自己人也毫不留情。據考古發現,秦獄吏“喜”用竹簡記載了秦軍攻打刑丘時發生在部隊中的兩起案件。在攻打邢丘的戰鬥中,士兵甲斬首了敵人一個首級。士兵乙企圖殺死士兵甲,據首級為己有,卻被第三個士兵發現,圖謀不軌的士兵乙當場被捉拿歸案。另外幾枚竹簡上說:兩個士兵為了爭搶一個首級而大動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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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之社會依然奉孝道重親情。木牘透出濃濃親情,黑夫和驚對親人的思念與惦記溢於言表,並非後世史書所言,“ 秦與戎狄同俗,有虎狼之心,貪戾好利而無信,不識禮義德行。苟有利焉,不顧親戚兄弟,若禽獸耳”。社會風氣敗壞到了“借父耰鋤,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的地步。

其實,秦代很重視社會風氣的淳化。比如對待孝,秦律及司法解釋道:老人控告兒女不孝,要求判以死刑,應否經過三次原宥(諒解,寬大處理)的手續,不應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走。(原文:免老告人以為不孝,謁殺,當三環之不?不當環,亟執勿失。)毆打祖父母,應黥為城旦舂。(在臉上刺字,男的罰修築城牆,女的罰為公家舂米,相當於勞動改造”)如毆打曾祖父母,應如何論處?與毆打祖父母同樣論處。(原文:「毆大父母,黥為城旦舂。」今毆高大父母,可[何]論?比大父母。) 

在會稽石刻中,秦始皇針對當地經濟、文化和風俗較為落後,男女關係較亂情況,特別指出:“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誠。夫為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鹹化廉清。”可見,秦始皇也十分注意改變落後的風俗習慣,併力圖用嚴厲的制裁匡正風氣、改變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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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木牘透露了秦國滅楚戰爭的概貌。11號木牘記“直佐淮陽,攻反城”;6號木牘記“以驚反城故”,所記者為秦王政二十三年秦滅楚的戰爭。根據田餘慶先生的研究和李開元先生的補證,秦王二十二年,正當李信和蒙武所統率的秦軍在郢陳的南部和東南部大敗楚軍,準備乘勝進攻楚國首都壽春,一舉攻滅楚國的時候,身在郢陳的昌平君起兵反秦,攻佔了郢陳,切斷了李信軍的後路,使攻楚的秦軍陷於前後受敵的苦境。於是,李信軍不得不停止攻楚,回師進攻郢陳,結果被楚軍前後夾擊,大敗而歸。木牘中的“反城”即郢陳。

李信鎩羽而歸後,楚軍以郢陳為基地,大舉進攻秦國,迫使秦王親自到頻陽陳謝請求王翦復出。王翦率領六十萬秦軍,大體沿著李信進攻楚國的路線,收復失地,攻打郢陳,在久攻不下的情況下,王翦以秦軍一部包圍郢陳,自己親率秦軍主力南下,攻取平輿,大破楚軍,又乘勝東進,深入楚國境內,攻克楚國首都壽春,俘虜了楚王負芻。黑夫和驚可能就是留下包圍郢陳的秦軍士兵。這其間,昌平君率楚軍堅守郢陳,秦軍攻而無功,急得秦王親自前來督戰。這就是木牘說的“攻反城久”。當昌平君得到楚國國內不利的消息,便撤出郢陳,東去退回到楚國境內。當得到楚王被俘的確切消息後,他被楚國大將項燕擁立為楚王。王翦南下完成既定的軍事任務後,率秦軍主力移師北上,與楚王熊啟、大將項燕統領的楚軍決戰於蘄縣,結果楚軍戰敗,楚王熊啟戰死,大將項燕自殺。秦軍乘勢向江南廣大楚地以及臣服於楚的越地進攻,不久越君降秦,至此,楚國滅亡。

讀懂了秦國士兵這兩封家書,就讀懂了半部秦史

4、秦國的兵役制度。黑夫和驚哥倆同時參軍,這是一種義務。林劍鳴在《秦史稿》中指出,秦國的兵役制度,如《漢書。食貨志》記載:男子至二十三歲以後就要服兵役,一人一生須當兵兩次,一次叫“正卒”,守衛首都一年,一次叫“戍卒”,戍守邊疆一年。同時,還要在本郡、縣內服役一個月,叫做“更卒”。而李開元在《秦崩》中說:“依照秦政府的規定,年滿十七歲的男子,都有為政府服勞役和兵役的義務,兵役和勞役不分,每年在本縣服役一個月,算是常年有的徭役。除此之外,一生當中,還有一年在本地本縣服役,一年在外地服役,外地或在首都,或在他郡。這兩年集中的徭役,算是一生中的大役,特別是一年的外役,背井離鄉,最是沉重。泗水亭長劉季,始皇帝三十五年派上了到咸陽修建阿房宮的徭役,為期一年。”兩者除在當兵的法定年齡問題上有分歧外,對秦國徵兵制度的理解並無二致。但因為形勢的需要,秦國常常會突破或背棄兵役制度,如“長平之戰”,年滿十五歲以上的男子被悉數徵發,如雲夢秦簡中一位叫“喜”的低級官吏在秦始皇三年、四年、十三年曾三次參軍,凡爵自不更(第四級爵)以下、十五歲以上的男子,隨時都有被徵調當兵的可能。

木牘還透露一些信息,限於篇幅,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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