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縣: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林西縣: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袁洪民優親厚友多報種公羊補貼項目問題。袁洪民,大營子鄉五一村第一村民組組長。2016年,林西縣實施種公羊補貼項目,大營子鄉獲得補貼名額為45只,大營子鄉五一村村委會召開村“兩委”和村民組長會議,決定每個養羊大戶只能申報1只種公羊。袁洪民以自己和妻子於麗華的名義分兩戶申報種公羊項目,多報1只種公羊,多獲得補貼人民幣800.00元。2018年7月17日,林西縣紀委給予袁洪民黨內警告處分。

二、房海軍違規發放滴灌帶問題。2017年,房海軍任新城子鎮哈瑪吐行政村北溝自然村村長期間,北溝自然村實施“三到村三到戶”扶貧工程玉米膜下滴灌項目,房海軍未按要求分發滴灌帶,在分發現場與群眾和村民代表商議後,將北溝自然村本應分發給貧困戶的180捆滴灌帶按地賬畝數平均分給全體村民,致使50捆滴灌帶(摺合資金人民幣17,091.00元)未分發給貧困戶。2018年7月17日,林西縣紀委給予房海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劉文忠違規參選貧困戶問題。劉文忠,五十家鎮東邊牆村原村委會主任。1999年7月至2015年7月,在其任村幹部期間享受村幹部補貼,2014年因病又參選貧困戶。在評選過程中,劉文忠親自主持五十家鎮東邊牆村村民代表評議大會,最終被評為貧困戶,參與並獲得“三到村三到戶”扶貧項目補貼資金3,070.00元。劉文忠享受村幹部補貼資金9,000.00元,其家庭收入遠超貧困線識別標準,本人未主動退出評選貧困戶。2018年6月14日,林西縣紀委給予劉文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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