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上迅享1号合同“基金的备案”条款的变更公告

由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专业化管理要求,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原登记备案系统中原登记多类业务类型、兼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目前管理人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仍在变更当中。

“格上迅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于2017年3月31日成立,为了满足所投资项目对时间进度的时效性要求,因此“格上迅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需要先行进行投资,本公司承诺在管理人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完成后,保证及时向协会申请进行“格上迅享1号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故原合同中“基金的备案”: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本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完成备案之后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本基金公示信息。调整为: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基金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完成备案之后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本基金公示信息。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基金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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