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原差額單位園林管理處人員該何去何從?

王寶


因為工作關係,我對我們當地的園林局比較熟悉,結合我們當地的一些情況回答下這個問題。

我們這園林處早幾年前升級為園林局,副科級單位,隸屬住建局,也就是住建局的二級單位。承擔的職能就是管理城區的綠化設施,如行道樹、道路綠化帶、公園等。

近年來一直按照這個軌跡進行,隨著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2016年河南省《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的出臺,拉開了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的大幕。按照方案,城市的建設、管理要分開,住建局的管理職能要一併劃轉給城市管理局。備註下:城市管理局的職能以前屬於住建局,後來隨著城市的發展需要,獨立出來個城管局,專門進行城市管理。在這次執法體制改革中,隸屬住建局的環衛、市政以及園林等部門要一併劃轉到城管局,隨著劃轉的還有環保、工商、食藥、交通等部門的部分執法職能,城管局加掛執法局的牌子。

目前已經知道改革方案,也知道園林局要劃轉到城管局了,並且劃轉到城管局後有個天大的好消息是可以直接轉為財政全供事業編制。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還沒有改革到位。現在又碰到全國機構改革,期間要求人事凍結。所以劃轉的事宜現在還處於擱淺狀態。

這次全國性的機構改革,對於園林局來說也是個機會。園林局大部分地方都化為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承擔著城市園林綠化行政管理的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的改革方案,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能會轉為行政單位。題中說的園林處是差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感覺運氣好的話會轉為行政編制,或者直接改為企業編制人員。

我是根據當地的情況做得推斷,不足之處請指正!


大白i說事


1、園林管理處的現狀:園林管理處,或者是園林管理局,是城管局的二級事業單位,而城管局又是住建局的下屬事業單位。其職能是負責城市環境的美化、綠化,以及園林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相關的管理、收費。

2、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園林管理局是事業單位,被劃分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根據其職能,以承擔公益服務性質職能為主的事業單位保留,營利、中介、收費性質的事業單位改革為企業。

3、園林管理局實行企業化管理:根據遼寧省試點改革實踐,園林管理局由於具備營利性質,有收費職能,剝離管理職能後,改革為企業。除遼寧省已經於7月底省市縣事業單位全面改革完成外,其他省市也有部分對園林管理局進行資產評估,等待進一步改革的。

4、改革後人員、編制動向:園林管理局改革為企業,其管理職能剝離後整合到其他城市管理部門或者事業單位,營利性職能改革為企業化運營。原園林管理局正式在編職工,連人帶編隨職能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空缺的事業編制回收統籌使用。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和自定、自籌類事業編制全面撤銷,自收自支類人員、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等合同管理制人員,全面推向社會,實行自主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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