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朱元璋、黃巢、張獻忠等屢屢大肆屠殺背後的深層次統治術!

曹操、朱元璋、黃巢、張獻忠等屢屢大肆屠殺背後的深層次統治術!

那些製造了大屠殺的領袖或君主,為何還有那麼多人願意追隨(效忠)他們?或者說,為什麼他們的手下不聯合起來對抗他們,或推翻他們殘暴的統治(領導)?

以上的“領袖和君主”主要包括了兩種類型的人。

一種是農民起義軍的領袖,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取得過階段性成果,建立了短期的農民起義軍政權,但馬上被迅速消滅。我把他們製造的“大屠殺”歸類於:起義過程中,為了戰役或者戰鬥的階段性勝利,或創立短期政權之後,由於失當的政策,而進行的大屠殺。

代表人物:黃巢、張獻忠、李自成。

另一種是君主類,我稱為:在他領導下,能在他所處的時代或因他的基礎而建立相對穩定政權的。我把他們製造的“大屠殺”歸類於:政權建立後,為了樹立權威、維穩等政策,或因自己心態畸形,而進行的大屠殺。

代表人物:朱元璋、朱棣。

先來說第一類人。農民起義軍,以及他們的領袖。

原因1)同是殺人狂魔,沒必要反。

首先,中國歷史上,歷朝的農民起義軍,所過之處,秋毫無犯的並不多見,大多數的結果是燒殺擄掠,玉石俱焚。農民起義軍,從不諱言自己的暴力和殘酷。

張獻忠部隊一向的宣傳口號就是:“歸誠則草木不動,抗拒即老幼不留。”

翻譯:投降不殺,抵抗作死。

即使是軍紀嚴明著稱的李自成部隊,在進攻北京的途中,也發佈瞭如下的恐怖命令,翻譯成現代話語來說,大概是:義軍兵臨城下,不許抵抗。起義軍放第一聲炮,城中掌印官要出城迎降;放第二聲炮,城中紳士要出城投降;放第三聲炮,全城百姓要跪在街邊,迎接起義軍入城。如果略有抵抗,則破城之後,必大舉屠殺,“寸草不留”。

在史書中,並不乏李自成屠城的記載。

在《水滸傳》中,即使是施耐庵筆下,那些用理想的筆墨塑造出來的好漢們,也視“洗盪”村莊為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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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攻下有“一二萬人家的祝家莊後,立刻與吳用商議道,要把這祝家莊村坊洗盪了。只因石秀說,祝家莊裡有一個老人,曾經給梁山好漢們指路,“不可屈壞了這等好人”。

宋江這才大發善心,喚來老人,對他說:“不是你這個老人面上有恩,就把你這個村坊盡數洗盪了,不留一家。因為你一家為善,以此饒了你這一境村坊人民。”

農民起義軍拿起刀槍前,手裡握的是鋤頭。他們文化素質低下,聚集在起義的大旗下,絕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是為了什麼“綱領”,而僅僅是因為飢餓。很難想象,僅僅因為握住了武器,他們就會從“愚昧狹隘”的中國農民瞬間化蛹為蝶成“革命戰士”。

不僅張獻忠如此,他率領部隊的成員都如此。張獻忠、黃巢,他們只是殺人狂魔隊伍中的究極殺人狂魔而已。

可以想象,起義之初,兩軍交接,多數是這些業餘的農民起義軍戰士一敗塗地,但這些猶斗的困獸在臨死關頭突然暴發出驚人的能量、捨命反擊的時候,他們就徹底扭轉了自己態勢,也扭曲了自己的靈魂。這些淳樸善良逆來順受的農民突然變成了另一種人們所不瞭解的種群。

他們的生活在此之後,完全靠暴力來維持,搶財寶搶糧食也搶衣服搶女人,搶完之後還要放一把火,稱為“放亮兒”。

暴力使他們獲得了權力。

刀槍的收入顯然比鋤頭迅速得多,也豐富得多。我們可以想象起義者們燃燒的激情。也許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才發現自己原來的生活豬狗不如。暴力使他們頭一次獲得了遠遠大於期望的權力與尊嚴。

他們心甘情願地跟著他們的領袖,攻城略地,打家劫舍,每一天都是節日,每一刻都似狂歡。即使第二天死去,也心甘情願!

他們發現了暴力的樂趣。

中國封建專制統治下,農民們遭遇了太多的暴政、貪婪和不公,因為缺乏正常的舒張渠道,他們應對生活中一切不公的唯一態度就是忍耐。然而,極端能忍耐與極端的非理性暴力,正是一個扭曲人格的相輔相成的兩面。

在他們順從的表情下,仇恨和惡毒早已日積月累成深潭。在起義之後,約束他們的所有的繩子都戛然而斷,被壓制在人性最深層的險惡、野蠻以及報復慾望傾巢而出。

這個世界上最馴良的人種就變成了最兇惡的一群。

原因2)農民起義軍漸漸為了暴力而暴力,不覺得殺人殘忍,反以為樂。

崇禎八年(公元1635年)年初,李自成與張獻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鳳陽。農民軍焚燬了鳳陽雄偉高大的宮殿,燒掉了明皇陵三十萬株參天巨松,大火燃燒數日,“光燭百里”,“士民被殺者數萬,剖孕婦,注嬰兒於槊,焚公私廬舍二萬二千六百五十餘間”。

殺了數萬的士兵不算,毫無抵抗能力的婦女、嬰兒,盡數被殺。

從鳳陽撤走後,他們又奔向安徽六合。

“是日圍六合……裸婦數千,詈於城下,愧沮者磔之。”

抓來幾千名婦女,命令她們脫光衣服,向城上叫罵,激城內守兵出戰。誰不大聲罵,就把誰碎屍。

除此之外,他們還“聚小兒百十,環木焚之,聽其哀號為笑樂”。

同年十二月,農民軍攻陷安徽霍山。

“是時殺戮慘毒:有縛人夫與父,淫其妻女,然後殺之者。有驅人父,淫其女,而後殺之者。有裸孕婦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驗以為戲者。有以大鍋沸油,擲嬰兒於內,觀其跳號以為樂者。有縛人於地,刳其腹實以米豆飼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飼驢馬。所掠子女百千,臨行不能多帶,盡殺而去,暴酷亙古未有。”

強迫父親強姦女兒,解剖孕婦驗證嬰兒的性別,這些場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紂或者古羅馬時期,以後在清軍入關以及日本侵華時也屢屢再現。

農民起義軍們被飢餓驅使,被官府所追逐,如果起義領袖的素質不高,不能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精神動員和紀律約束,那麼他們很容易放棄倫理規範,把自己交給本能,按“亂民”、“賊寇”、“強盜”的活法來活。

偏偏張獻忠和黃巢這樣的領袖,就是那樣沒素質而崇尚暴力的人。

心理學家指出,暴力確實能給人帶來快感,這種快感還很容易上癮。

軍事生涯是艱苦、緊張、枯燥的,折磨俘虜,放縱暴力甚至是許多軍隊裡唯一的娛樂。小俁行男著《日本隨軍記者見聞錄》記載,日本軍人在華燒房子燒上了癮:“有的士兵就這麼說:‘隊長,我不見火災就睡不著,今晚上也讓我燒它兩三幢吧!’”戰場往往使人喪失人性。

在明末諸起義軍中,張獻忠部對這種“娛樂”最為熱衷。

原因3)底層社會文化的人道精神缺失。

在封建專制下,法律雖然殘暴,但對人命還保持著形式上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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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每年帝國所判的死刑,都要呈報給皇帝,由皇帝親自校核審批,才能行刑。然而,在底層思維中,人命卻是不甚值錢的東西。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似乎也不太值得珍惜。

“頭掉了,碗大個疤”,“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他人的性命,在張獻忠等人眼裡,只分有用和無用兩種。年輕身壯的,可以為自己衝鋒陷陣或者當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體弱的,對自己無用,所以一律殺掉。

《水滸傳》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店裡吃飯,李逵不小心把一個老人的麵條打翻,老人揪住他說理,李逵伸手就打,幸好被戴宗勸住,否則,說不定會鬧出人命。及至第六十七回,李逵路經一店,吃了飯不給錢,被店主揪住,李逵索性將他一斧砍了。

這些行徑,在街頭巷尾的聽書人那裡,引來的只是輕輕一笑,似乎他們喜歡的英雄像頑皮的孩子失手打了個碗碟,益發顯出這個孩子的活潑可愛。

甚至《水滸轉》第四十回這些血腥場景,也是被說書人當成“豪傑行徑”繪聲繪色地說,被數百年間的底層聽眾當成英雄人物的英雄壯舉,如醉如痴地聽:

李逵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場時,“只見他第一個出力,殺人最多”。

本來已經救出宋江,無須再使用暴力,可是李逵卻殺性大起,“當下去十字街口,不問官軍百姓,殺得屍橫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傾翻的,不計其數”。

後來,晁蓋阻止李逵別濫殺百姓,可是那漢哪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

平心而論,此時的李逵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變態嗜血的狂魔,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渣敗類。然而,同時他卻是幾百年間民眾喜歡和崇拜的對象。僅此一例,我們就會判明底層文化的人道精神,對生命的尊重意識,淡漠到了何等程度。由此,我們也多少會理解那些秉承水滸精神揭竿而起的農民武裝,為什麼留下了那麼多血腥和殘忍的記錄。

原因4)集權體制的威力。

張獻忠這樣的殺人狂魔也許是瘋了,問題是:為什麼他的數萬部下依然對這個瘋子俯首帖耳,一絲不苟地執行這個瘋子的任何瘋狂指令?

這就是東方社會集權體制的威力。這個體制的特點就是沒有對最高權力的制約機制,因而會把一個人的英明放大為全體的勝利,把一個人的瘋狂放大為全體的罪惡。在張獻忠之前,有朱元璋出於一己之私,大肆屠殺功臣,而幾乎所有功臣都老老實實地引頸受戮。張獻忠部那些手持刀刃,整日像切瓜砍菜一樣砍殺無辜居民的普通士兵,他們執行這些任務時,內心究竟是什麼心理狀態呢?

在小俁行男著《日本隨軍記者見聞錄》裡,對參加屠殺的日軍的採訪,也許有助於我們理解幾百年前的張獻忠軍隊:

因為經常在戰場上置身於大批的屍體和血腥中,神經都處於麻木狀態了。還不能不承認,每當看見那些大批倒下的日軍戰死者,就會引起一種一心想對敵報復的復仇心,就會閃出嗜虐心理。那時我們駐下關。我們用鐵絲網上的鐵絲把抓到的俘虜每十人捆成一捆,推入井中,然後澆上油燒死。有種殺法叫“勒草包”,殺時有種像殺豬一樣的感覺。幹著這些,對殺人就會變得無動於衷。因為這對我們來說,太司空見慣了……再者因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那些農民出身的張軍,當然明白他們所殺的人完全無辜。他們不是在報復心的驅使下舉刀的,所以殺人時,他們內心所有的,只是麻木,司空見慣,“因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中國農民存在於世上的全部任務是做提供剩餘產品的“順民”。

如魯迅所說,歷朝統治者只恨沒有如細腰蜂一樣的毒針,否則,他們絕不憚於把農民們變成沒有大腦只會勞動的青蟲。

長久被自然、宗族、政權和意識形態捆縛,農民們失去了自我意識。農民的獨立人格、自由個性、主體意識都處於沉睡狀態,他們即使團結起來,也只能成為別人的工具。

後來,張獻忠清除四川籍軍人,而張軍的餘部在聽到命令後,把刀鋒對準他們自己朝夕相處的戰友時,也一樣不折不扣。

這些因為天翻地覆而從任人宰割的羊一變而成為兇惡無比的狼的農民,骨子裡還是充滿著“順從權威,避免思考,永遠隨大流”的羊性。即使在張獻忠辭世,他的繼承人改弦易轍,不再濫殺無辜之後,他們依然奉張獻忠為故主,一口一個“老萬歲”。

第二類人,君主類。

首先,必須明確一點在封建專制統治下,皇帝所做的種種措施,歸結起來只有一個簡單的目的,那就是:讓廣大人民知道,效忠於皇帝,必然得到好處。

這是一條絕對不能動搖的原則,它關係到君主統治的穩定性。

皇帝利用一切手段,製造的所有溫情或殘忍的劇本,傳達的關鍵信息只有一點,那就是“只要站在我這一邊,必然前途光明”。

皇帝判斷一個人的標準不在於道德素質,而在於立場。

明成祖朱棣在篡位成功之後,採取了黃金與鍘刀雙管齊下的維穩政策。

首先他賞賜起功臣來,手筆之大,令人瞠目。那些原本是燕王府中的親兵首領,地位卑微的小軍官們,一躍成了帝國的新貴,封公封侯,躥升到貴族階層中的頂層。原來的護衛千戶朱能封為成國公,小小的指揮僉事張玉被追封為榮國公,兩人俱“三世贈王”。

對於那些投降他的建文帝的遺臣,他也表現出極為寬宏的氣度,一律既往不咎。為了安撫降臣,他命令把建文帝宮中收藏的千餘封奏章一把火燒掉,以表示絕不追究他們反對自己的責任。

而對那些堅決反對他的人,他則比野獸還要兇殘。

黃子澄是削藩的始作俑者,是朱棣起兵時宣稱要消滅的第一個“奸臣”。朱棣篡位成功後,命人砍掉他的雙手,黃子澄仍不屈服,遂又命斬去雙腳,接著把黃子澄砍成肉泥。黃氏一家六十五人不分老小,一律斬首,三百八十名親戚全部發配邊疆。

曾在山東抵抗朱棣使其不能南下一步的鐵鉉,被送到朱棣面前時,反背坐於廷上,謾罵不止。朱棣命人將鐵鉉耳朵、鼻子割下來,“碎分其體”。

建文帝的禮部尚書陳迪在朱棣面前與之辯論君臣大義,罵不絕口。朱棣命人把陳迪的幾個兒子都抓來,並且割下他兒子的耳朵、鼻子,讓他吃,並問味道如何。陳迪答道:“忠臣孝子的肉,香美無比。”

父子六人,同被凌遲。

朱棣曾和方孝孺在殿上對罵,恨其嘴硬,命人將方孝孺的嘴割破,直割到兩耳。他發明“誅十族”,與方孝孺有關係的八百七十三人被磔殺於市。朱棣發明“瓜蔓抄”,為了洩一時之憤,從一個仇人開始,轉相攀染,廣加株連,濫殺無辜,動輒讓數百人死於非命。

說了以上的恐怖例子,該歸結第二類人“大屠殺”的原因了。

原因1)極致的殘酷削減了抵抗力。

朱棣,包括他爹朱元璋,乃至歷代曾製造的駭人聽聞屠殺慘案的君主們,並非完全是盛怒之下喪失理智才下的昏命令。就像流氓們殘害他人並非僅僅是為了取樂,流氓們行兇,往往是炫示自己有加害於人的能力,從而獲得別人的懼怕。在能夠利用道德面具的時候,君主們從不會露出他的犬齒。然而,在雄辯和謊言遮擋不住的部位,便只剩了暴力這一種選擇。

因為極致的殘酷能削減抵抗力,美國人對廣島和長崎的核屠殺引起了日本當局迅速的投降。一個更為人熟悉的例子,蒙古人的屠城使更多的城市不戰而降。

大屠殺能有效地瓦解反對者的勢力,使更多的觀望矜持乃至不滿者迅速拋棄了猶豫、廉恥和義憤,無條件地站到了施暴者的旗幟之下。在封建專制體制下,皇帝開展大屠殺後,大臣們為其賣起命來都是誠惶誠恐,竭盡全力。暴力能有效地鞏固君主的統治。

馬基雅維裡的《君主論》一針見血地指出:君主進行鬥爭必須既像人又像獸。如有必要,君主應隨時拋棄傳統道德。令人畏懼要比受人愛戴更安全。

封建專制下,人民寧肯辜負一個自己愛戴的人,也不會違背一個自己畏懼的人。這是人的本性。特別是當權力沒有足夠的道義基礎時,鍘刀往往比黃金管用。

中國百姓幾千年來已經習慣了在暴力面前馴服。

原因2)即上文的原因4)提到的:集權體制的威力。

原因3)並非一味殺人。恩威並施,勵精圖治,精明消除屠殺影響。

朱元璋出身草野,頭一次當皇帝,政治手腕有諸多不夠老到之處,許多招法用得過辣過猛,殺人過多,成為政治敗筆。但大明沒有因此垮掉,因其繼任者朱允炆以及今後的朱棣,都是高素質的繼承者。

而朱棣更是直接繼承了朱元璋的政治智慧,文化水平更高,性格更陰鷙,手法更老到更圓熟。

他對殘暴用之有度。目的達到之後,他就適時收手,著手修補自己的形象。

這一點上,另一位篡位者李世民做得更是出神入化。

正如馬基雅維裡所說:

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君主必須學會用權而不仁,但要明白何時當仁,何時不仁。

如有必要,君主應隨時拋棄傳統道德。然而,只要有可能,他還是應當恪守正道。

不節制的暴君往往沒有好下場。道德這個工具,在君主的工具箱中應該放置在日常應用的位置上。

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曹操製造的徐州屠殺,還是朱元璋、朱棣、李世民的清除異己屠殺,他們都是階段性的,而且沒有把屠殺作為自己的日常取樂或是維穩的唯一手段,在大部分時間裡,他們可以把自己表現得勵精圖治,英明神武,熱愛正義。這點上,君主們就是比起義軍領袖要高一層。

總結:

1、對於土豹子們(農民起義軍領袖)製造的屠殺,為什麼還對他們效忠?

1)同是殺人狂魔,沒必要反;

2)不覺得殺人殘忍,反以為樂;

3)底層社會文化的人道精神缺失;

4)集權軍隊體制的威力。

2、對於君主們製造殘酷大屠殺,為什麼還對他們效忠?

1)極致的殘酷削減了抵抗力;

2)集權體制的威力;

3)恩威並施,勵精圖治,精明消除屠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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