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四大场馆全部停工;空港将打造12.4平方公里国际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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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增3盘备案148套房源

据物价局最新备案数据显示,合肥市庐阳区万科城市之光、蜀山区禹洲平湖秋月、肥西县信地华地城三盘备案,具体如下:

1、庐阳区万科城市之光备案A-6#、A-7#,毛坯,花园洋房,28套,备案均价21714.71元/㎡,与上次备案均价相比上涨214.84元/㎡。

2、蜀山区禹洲平湖秋月备案13#、13a#楼,毛坯跃层,备案均价18500.37元/㎡,共108套房源,与此前跃层产品备案价格基本持平。

3、肥西县信地华地城备案37#,毛坯,花园洋房,12套,备案均价12614.90元/㎡。备案均价与前期相比基本持平。

滨湖四大场馆全部停工;空港将打造12.4平方公里国际小镇!

滨湖四大场馆全部停工;空港将打造12.4平方公里国际小镇!

NO.2

滨湖四大场馆全部停工

获悉,市重点局印发《关于滨湖新区四大场馆停工的通知》,要求位于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的滨湖省级四大场馆立即停工,按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安徽省百戏城、科技馆、美术馆、创新馆四大场馆均处于停工整改状态。市重点局已要求相关单位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保持停工状态,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和安全值守工作,在具备复工条件后尽快重新启动建设

NO.3

合肥空港将打造12.4平方公里国际小镇

8月19日,从合肥市规划局获悉,

《合肥空港国际小镇城市设计》已通过规划审查。除了要在新桥国际机场与合肥南站间建设轨道交通线路,小镇内还将打造国际医院、国际学校,并谋划“云巴”交通线路。今后,空港经济示范区内的这个小镇颇具“国际范”

设计明确,未来,将在满足居民15分钟步行可达条件下,在空港国际小镇内配备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中心与休闲公共空间,形成安全、友好、舒适的基本生活平台,打造“15分钟活力社区生活圈”。今后,行政与社区事务中心、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全民健身苑、社区便民商业配套等等,在这里一个都不会少。

NO.4

蜀山区总投资140万提升改造道路照明设施

获悉,蜀山区市政管理处实施了2018年蜀山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140万,涉及

翡翠路、太湖路、环城马路、青阳路、霍山路、龙河路下穿通道等6条道路。蜀山区市政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不同路段路灯年久陈旧,机动车道照度不足,无路灯照明等设施现状,进行提升改造,全面改善蜀山区城市照明功能及水平。

NO.5

合肥最新调整三线路公交走向

8月20日,合肥公交集团发布信息称,为减少合肥市繁华大道、长江西路沿线公交线路重复,方便蜀山产业园内居民乘车出行,同时配合做好B3线路优化衔接工作,合肥公交集团公司自2018年8月29日、30日、31日分别优化调整14路、37路、903路公交线路走向及停靠站

14路公交线路走向:由“葛大店”公交首末站发车,途经包河大道~南二环路~徽州大道~淮河路~阜阳路~寿春路~蒙城路~北一环路~亳州路,抵达“建材一厂”公交首末站。返程时,14路公交车由“建材一厂”公交首末站发车,途经亳州路~北一环路~蒙城路~寿春路~阜阳路~花园街~长江中路~徽州大道~南二环路~包河大道,抵达“葛大店”公交首末站。

37路公交线路走向:从“肥东火车站”公交首末站发车,途经站北路~龙泉路~长江东路~金阳南路~新安江路~广德路,抵达“郎溪路枢纽站”。

903路公交线路走向:从“科学分院”公交首末站发车,经科学岛路~湖光路~蜀峰路~稻香路~科学岛路~玉兰大道,抵达“蜀山森林公园”公交首末站。

NO.6

合肥花冲公园将建音乐喷泉广场

从合肥市发改委获悉,花冲公园改造一期和二期工程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已经获得批复。其中,一期主要为花冲公园重新塑造活动场地节点、道路游线、竖向地形、植被绿化、水体生态、标志标示、小品设施等工程。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音乐喷泉广场、一处管理用房、一处湖畔休闲中心、两处地下停车库、四处公厕。

本次花冲公园改造规划范围为北至长江东路,西至肥东路,南至长江东大街,东至新规划道路花冲路,

改造面积约11.69公顷。升级改造后的花冲公园,将绘制出一张展示精品城市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的“城市双修”靓丽名片,为城东居民运动健身提供好去处,也能为生态休闲生活带来幸福感。

NO.7

合肥高新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

近日,合肥市通报了2018年度上半年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结果。相关县(市)区、开发区需要支付污染赔付金合计4440万元,部分获得生态补偿金。其中,合肥高新区因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660万元。据悉,高新区在打造王咀湖、柏堰湖、蜀峰湾等生态修复治理精品工程后,持续推进园区环巢湖三期、四期项目建设,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和扩大环境容量。并不断完善辖区内主要河库水质检测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NO.8

开发商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部门日前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销售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各类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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