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育部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是否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青少年溺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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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打死的都是会拳的,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古人也云“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善饮者醉于酒”,由此可见减少青少年溺亡事件与普及游泳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如果将游泳课程列入小学教学大纲可以大大增强学生的健康体质,有利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而减少青少年溺亡事件,更多的还是需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孩子们队危险的认知能力,加强孩子监护人的监管责任。

而如果空有一身游泳的本领,而缺乏对危险的预见性和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造成自信心膨胀或者错估了危险性,往往会更容易出现悲剧。


牛城小巷


三水三心观点:

不能因为有人溺水,就增加游泳课程,照此逻辑,后果不堪设想。

三水三心分析:

每年都有未成年学生溺亡!

以2018年近40天的暑假为例,中小学生溺亡事件已经发生多起,仅以四川为例(不完全统计):

6月,简阳一在建工地深坑积水,一学生溺亡!

7月,四川米易县5名儿童溺水身亡(下图为溺水死亡的学生照片,惨不忍睹!)!

8月,两名8岁的双胞胎女孩在青岛溺水死亡!

据有关统计:我国每年因为溺水身亡的人数已经达到57000人,其中中小学生占65%!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

一个孩子其实也是一个世界!

每每看到有关学生溺亡的事件,三水三心都悲从中来——我的两个堂侄女,都是因为溺水死亡的!堂哥、堂嫂以及年老体衰的伯母悲痛欲绝的样子,一直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里!

于是,有人开始提出各种解决办法: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防溺水策略(其实,这本来就是教育的三个方面,除了防溺水,任何有关教育的事项,都可以用这个“三位一体”);还有的地方要求教师做池塘巡逻员,实行“承包制”,谁负责的水域除了安全事故,谁就要承担责任,我在网上还看到了某地的校长背着手巡逻的图片,想想,这其实就是一个冷幽默;也有人提出,在学校开设游泳课程每个学生都学会了游泳,岂不会大大减少学生溺亡事故?

这些做法和想法,在现阶段,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毕竟,生命是最高价值,不管是家庭还是教育工作者抑或是社会工作者,都应该将生命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了生命,家庭、教育和社会管理,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但三水三心并不赞同通过“在学校开设游泳课程”的方式来预防溺水事故,这不是三水三心漠视生命,而是对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第一,从职责的角度来说,不能将所有的教育责任都转嫁给学校

教育是有三个方面组成的,学校、家庭、社会,这三者各有分工,又必须形成合理,才有利于教育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毫无疑问,学生溺亡,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是一个社会悲剧,作为学校和老师,也会倍感痛心。

但依照这个逻辑,因为有学生溺亡,学校就要开设游泳课程;那么,因为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要开设交通教育课程?因为有食品安全卫生事故,是否要开设食品安全课程?因为学生有网络侵害,是否要开设网络安全教育课程?因为学生有遭受家庭暴力,是否要开设防家庭暴力课程?凡此等等!

这样下去,学校,不就是一个大杂烩,不就成了一锅“东北乱炖”吗?

我在某地工作的时候,某地就发过几个文件,每一项工作后面,都有一个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我后来和当地的最高负责人开玩笑,“我清理了一下,一共有43个文件要求专人负责,我们全校只有54个人,这样一来,就只剩下11个老师上课了!”

你说,这是不是一个道理呢?

其实,有些工作,需要家庭来做,比如,陕西就明确定性“学校要提醒家长切实履行主体监护责任,加强暑假期间对子女的管教,承担起预防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就是学生,离开学校,他就是一个社会公民,回到家里,就是未成年的孩子——只有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清除各自的职责分工!

第二,从软硬件资源来说,现阶段绝大多数学校都不具备相应的条件

学校要开设游泳课程,也并不是不可以,毕竟,游泳也是一门技能(虽然,需要掌握的技能很多,学校想要完全开设,也是不可能的)。但有地方游吗?据我所知,全国建有游泳池的学校并不多,大多数还是比较高端的民办学校!

总不至于在教室里讲游泳吧?老师在黑板上画游泳的姿势,孩子们在教室里模拟?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臆想:孩子们,我们开始冥想,现在,我们进入游泳池,开始做动作??

有人会说,组织学生去游泳池嘛!这也不是不可以!交通费、泳池的使用费呢?谁买单?国家买单还是家庭买单?这都是问题!

另外,总要有人教吧!三水三心会几招“狗刨式”,你总不能叫我教孩子们——到时,一池子的狗刨?还得有专业的人士吧?也可以购买服务,聘请游泳教练,这笔经费由谁来出呢?国家还是家庭?

第三,从思辨的角度来看,开设游泳课与减少学生溺亡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古语云“善射者死于矢,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说白了,被淹死的大多是会游泳的人或者自以为会游泳的人!喜欢水,是孩子的天性;怕水,也是孩子的天性。我不会游泳,跟小伙伴们去野游,只敢拉着树枝,在靠岸的地方。而那些自以为游泳技术好的人,“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周密《观潮》)后来,我们村子两人被淹死——都是高手哇!

你看,从这角度来看,开设游泳课程之后,教会学生游泳,是否有可能发生负面作用呢?有人就会问了,那你的意思是什么都不教学生,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吗?

懂道理的人都知道,三水三心不是这个意思——三水三心想要申明的是,避免发生学生溺水,乃至于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最关键的因素,监管,监管,监管——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最后,三水三心来探探如何避免学生溺亡事件发生

1.家长切实履行起监护责任。

广大的农村地区,是每年溺水的高发区,究其原因,主要是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孩子疏于管理。我的老家曾经发生过多起溺水事故,都是因为父母不在家,爷爷奶奶带孩子生活,但管理跟不上造成的。

2.学校、家庭和社区都应加强安全教育。

现在,大多数地方的学校都使用了安全平台之类的现代教育平台,知识容量丰富,画面形象生动,可以给学生以安全的警示。还有些地方,采用《告家长书》之类的方式,广泛宣传。但教育绝非学校一己之力,安全教育更是如此,需要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家长、社区在这方面起的作用非常有限,这就构成了“短板效应”。

3.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严重滞后,应因应形势,尽早行动。

从儿童心理学的角度看,孩子为什么要去游泳呢?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天气热,需要降温;二是游泳好玩。各地能否通过设立儿童戏水的区域,孩子们想玩,你就应该给一个可以让他们安全地玩的地方啊!这就像草坪一样,人们都要走,你不能完全依靠禁止的方式——难道不应该思考你修建的路并不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吗?

我以为,这才是治本的地方——试想,为什么城市里很少发生溺水事故呢?因为游泳池多啊!为什么农村地区相对很多呢?因为没有地方游泳啊!

总之,要避免一旦学生发生什么问题,就要求学校通过增设课程的方式,来预防和避免,要知道,学校的主要职责,不是教会学生多少技能,而是教学生知识以及只是背后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二是教育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然,学校成了一锅“东北乱炖”,啥味都有,就是没有书香味,那岂不是更大的悲哀?


三水三心


的确,暑假期间“溺亡事件”不断,溺水死亡,已成为威胁青少年安全的“重要杀手”。

01 让我们先来看看近十多天发生的多起群体溺亡事件。

1、2018年8月3日,黄石市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村民丁女士一家5人,前往长江中戏水时溺亡。5名死者都是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村民,分别为丁女士、丁女士的二女儿和儿子,以及丁女士娘家的2个侄儿。



2、2018年7月20日下午, 西安周至县的7名十五六岁的高中生相约到黑河河道游泳消暑,不料3人下水后发生溺水,其他4人紧急报警处理。当地辖区公安和政府部门当即赶到事发地点展开救援,打捞工作于当日下午开始至晚上10时许,3名少年先后被打捞上岸,但不幸的是,3人均已溺亡。同日,仅周至还有另2人溺亡。

3、2018年7月20日,滨州又有三人溺亡,一个19,两个20岁。



4、7月29日15时30分许,在史河固始县陈圩社区杨营段发生3人溺亡事故,最大15岁,最小12岁。

5、2018年8月5日,青岛两姐妹在海边游泳时失踪,6日,才打捞出尸体,确认溺亡。



。。。。。

一桩桩溺亡事件令人痛心,而且很多溺亡是群体性的,影响巨大。

世界卫生组织《全球溺水报告》显示,全球每小时有40多人溺水死亡,每年共有约37.2万人溺水死亡。

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5.9万人死于溺水,其中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中小学生居多。今年,高温天气时间长,青少年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季,预计此数字将会被突破。

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不全,好奇心重,对潜在危险(尤其是野泳)的认识不足,还因为很多孩子并不会游泳,对水性并不熟悉,更容易成为溺水事故的受害者。



02 将游泳纳入教学大纲的必要性。

据了解,目前我国将游泳纳入教学大纲的省份是海南省。据笔者在深圳教育局同学所言,下学期,广东将也实行这一政策,将游泳成绩纳入体育中考。另外消息,上海、江浙也有启动这项计划的意愿。



对于加强学生游泳训练,笔者一贯是赞同的。现在,为了安全,学生不会游泳,不会爬树,不会跳高,手无缚鸡之力,运动机能并没有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而提高。这种现实很令人担心。

而加强游泳训练,提高游泳技能,能主动防范溺水带来死亡威胁,在孩子面临溺水威胁时能利用游泳技能自救。这不仅仅是一项必备的体育技能,也是维护生命安全的需要。



03 学习游泳并不是鼓励野泳

当然,学生学习了游泳,并不能让他们忘记了安全风险。尤其是野泳带来的安全威胁。从众多溺亡事故来看,溺亡多集中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水坑等野外地方。与游泳池相比,野外公共水域的潜在危险因素更多,主要表现在水情复杂、上下水温相差大等方面。

学生学习了游泳,仍然要始终牢记“防溺水六不”,做到入心入脑。众多未成年人的溺亡事件,就是他们明知道有危险,明明学习了“六不”但就是不执行,最终酿成惨剧。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这两者并不矛盾。一方面加强学生防溺水意识,另一方面强化防溺水技能,这是相辅相成的,应该提倡。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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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暑假溺水事故很多,最近几天大家讨论最多的是两起溺水事件:一、北京到青岛旅游的一对8岁双胞胎姐妹不幸在黄岛区海滩失踪溺亡;二、安康一个初中生过生日,邀请两个同学聚会,期间三人私自结伴下河游泳不幸溺亡。

这些事件是大家不愿看到的,引起了大家的深思:如何能避免青少年溺水事件呢?

于是大家把目光对准了学校,有的说学校应少布置家庭作业,多增加运动课,今天题主又想到让教育部把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看是否可以避免青少年溺水事件。

对于把游泳做为一种体育技能,让孩子们学习,我不反对,游泳我小时候也是很喜欢的。但是说做为小学的课程来普及,那简直是馊主意呀!

就假如游泳设施条件设备政府部门都会给提供,也会配备足够的教练给学校。可这是做为学校课程,就涉及到达标的问题,大家都知道这学会游泳需要多少课时,而且学游泳还有季节要求,难道一到游泳季学校就用大量的时间去上游泳课?那么别的课程怎么办,家长愿意吗?

还有最主要的问题来了,做为学校的课程,你们只要看那些语数科等的成绩因为出现了有的孩子跟不上成了差生,老师挨了多少骂,家长们把责任扯到学校老师身上。如果游泳是学校普及的课程,家长会更放松警惕,对孩子外出游泳孩子的监督会更不到位,孩子出事几率更大,孩子出事了,家长会说是学校的课程没有上好造成的,那学校就成了无线责任公司了。

有可能的话,这孩子学游泳的事应该做为一个国家公益项目,放在暑假期间,由家长陪护孩子去学习,做为家庭教育来做,为什么一想就想到学校呢?

再说学了游泳是否可以减少青少年的溺水事件呢?其实溺水事件真正的是跟提高思想意识有关。

就说这双胞胎姐妹溺水跟是否跟游泳有无关,这海边就是危险地带,都有牌子警告严禁下水,搜救人员都觉下水搜救困难,孩子尸体被发现时是废网绞住的。另外安康的三个孩子也是会游泳的,主要是水里的危险难以预料。

前几天网上看到一个视频,是洪水期间村民发现河里一头猪,因贪图便宜两个会游泳的青年下河去捞,结果都送命了。

多数的游泳溺水事件一般都是会游泳的人,轻易在不熟悉的水域下水造成的。毕竟在这自然环境下的各种水流跟游泳馆的水不一样的。

所以我认为学校能做的是提高孩子的避险意识,学游泳的事还是家长们配合孩子暑期期间进行为好



数学吴老师采山


在小学里,如果人人都学游泳,就会避免溺水事件吗?当然不会,反倒有可能增加此类的事故。

小时候,我们不懂事,在大人说话时喜欢插话,大人管教也不听,这时候就有老人家说一句俗语: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也就是说,你要是不听话,再顶嘴可就要被打手板了。当时,我们只明白犟嘴的会挨打,却没法理解为什么淹死的偏偏是会水的人呢?后来才明白,答案是会游泳的人胆子更大,危险系数也就更大。

的确,那时候我们几乎没听说过身边有溺水事件,因为孩子们都不会游泳,也因为城市里的地表水资源太少了,夏天很少有人到水里游泳,溺水事件也很少。

倒是近些年来,城市里有了很多人工湖、运河、游泳场馆,条件具备了,溺水事件才时有发生,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开展,在各风景名胜景区也不断出现溺亡的情况。

小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他们在校学习游泳,在初学阶段是最容易着迷的,如果学校的设备不能满足学生的要求,有可能到社会上的游泳场馆甚至到公园等地进行野浴,冒着更大的风险。所以说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是一回事,家长的监护责任能否到位是另一回事。

教育部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可以提高学生的体质,掌握一种技能,也可能对避免溺亡事件有些影响,但是作用应该不大。

总之,要减少溺水事件,最重要是让学生和家长具有安全意识,而不是会不会游泳的问题。


远方老师在美国


坚持这样的提议,让小朋友能获得,游泳的技能,真的很重要。但是对比,中国和美国的,儿童早期游泳教育真的有很多的不同。

我自己也送孩子去游泳班学习游泳,但是从一开始教练就更在意的是,孩子学会游泳的本领(包括泳姿是否正确和完美,跳水时候能否呼吸),在一个阶段的训练之后的汇报课上,教练更在意展示的是孩子们能够有多远?50米100米或者更远。

而亲戚的孩子在美国的游泳课(L1-L2的游泳课)更多的是,教孩子喜欢水,亲近水,认识水的危险,在遇到危险时如何自救!

其实从这点上也能反馈出很多的问题出来,这两天青岛的事故出来以后,和亲戚一直在聊,孩子认真学游泳这件事,我能在乎的好像更多的是技能,而其实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我们在意孩子和的亲近度,在意孩子对水的畏惧,在意自我保护的本领,可能才会真的减少一些悲剧的发生。

在北京不少有条件的小学,已经将游泳课列为小学必学的科目之一。而我们经常说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其实更多是因为我们对水的敬畏不足。

学会技能,敬畏之心,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教,这些因素组合起来,才能真的减少这些悲剧的发生。


九斗学生心理


说说我在澳洲这边的经历。目前孩子在这边读小学二年级。在澳洲,游泳是被纳入教学大纲的,因为水上项目包括游泳冲浪等等是澳洲人生活的一部分。游泳课程分9个级别,其实最高能达到16级(不过那是考救生员的级别了),对于孩子,9级足已。每个级别有不同的标准,一级一级的考,考不过重新学,自游泳是这边的起步泳姿。小学一年四个学期,每学期10周,其中的两个学期、每个学期的两周会安排游泳课,没有游泳池的学校,会有学校安排,按照学生的年级,在不同的时间送到游泳馆。每次课应该40分钟左右,孩子会根据不同的游泳级别,被分到不同的组,每个组大概6-7个人。不管什么级别的课程,在最后一堂课,老师会教孩子救生知识。每次到了该上游泳课的时候,我们就会把孩子的泳衣泳镜浴巾等用品给孩子带好。上完课不洗澡,用浴巾擦干直接换衣服,回家再洗。其实,纳入教学大纲不是不可以,关键是看教育部、学校是否愿意花这份精力,还要看社会愿不愿意提供这份帮助(比如提供游泳场所),因为学校的游泳课是免费的。有很多家长还给孩子单独报了游泳班,也是跟着学校学期走,每学期交一次费,费用约为16-20刀/课。放假时(夏天的两个假期,10月和1月),政府会在多个游泳场馆组织游泳课,是公益的,刚给孩子报上,5次课(一周)总共7刀,9次课(两周)共13刀。我们所在的州是西澳,可能其他地区略有不同。


竹韵001


中小学生的游泳知识普及势在必行

西方的先进文化我们应当学习,例如发达国家的英美欧等国多所学校就将小学生游泳课纳入到中小学的教学中的。如果国家教委能将游泳例入到中小的教学大纲里去,中小学将游泳课像兰球足球还有其他体育课一样正常上,从而使我们的中小学生从小就培养会游泳的(最少不会一下水就被淹死)技巧,努力提高孩子们的防溺亡自救本领。

今天暑假以来新闻媒体报道的中小学生私自出去游泳溺亡事件,看了令人痛心疾首,如果这些孩子略为懂得一点游泳技巧和自救常识恐怕也不会出现溺亡这么多人的惨痛事情的发生。如果可能的话,城市的中小学生的游泳课夏季可到学校附近的游泳池进行教学活动;农村的中小学可因地制宜,选择学校附近水浅的小河池塘作为学生的游泳课教学用(本人中小学游泳就是在老师的组织带领下学习的)也是未尝不可的。

对于居住在城市里的我,由于是军警出身,很注意从小就培养孩子的游泳知识及技巧,从女儿到孙子一般的游泳技巧和水中自救能力都还可以,各种动作要领都能运用自如,最少不会一下水就心中畏惧,手忙脚乱,每当夏季看着他们在游泳池中欢快戏水,心中不觉感到十分高兴。


78650313一老兵的歌


青少年溺亡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自己主动进入水中游泳溺亡;另一种是被动入水溺亡,有的是失足入水,有的遇上洪水等溺亡。如果是第二种原因,那么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从小学会游泳,长大了因意外入水,会游泳就可能自救,肯定是能减少溺亡事件。但很多青少年溺水事件并不是意外入水,而是主动入水游泳造成的。

青少年主动下水游泳,并不是都学会游泳的,有的一点都不会,就在靠边的水域活动;有的游泳会一点,不敢在急流中游,只在静水中或水流不急的水中游,游得不远就得游回来;还有一种游泳技术比较好,什么水域都敢去试一下的。

我小时候没学过游泳时,跟比我大的孩子去水库里玩,他们都会游,还会潜水。我什么都不会,在边上走,结果踩到一个洞里,沉下去了,我使劲踩水,也浮不上来,不过好在能有头发露外面,被别人看到,救了上来。还有会点游泳的如果禁不住想尝试游远一点,甚至去急流中游,就容易出事。有一次,我和几个同学去一条江中游泳,有几个已经向对岸游去了,只留下我和另一名同学。这时我已学会游泳,虽技术不好,但勉强也能自保。没在急流中游过,就没敢游过去。同学鼓动我游过去,说很容易。我虽不够自信,但他们全游过去,就我不游过去,也怕没面子。结果俩人游到一半,同学说他不行了,我以为他开玩笑,谁知他几次沉下去又浮上来,我连忙过去把他从水中拉上来,因为不懂怎么救,所以会比较费劲,但也勉强能保俩人的命。谁知,这时前面也有一同学沉下去,另几个叫我去救,我一急,喝了一口水,还好定了定神,最终总算大家都平安无事。

说了这么多,我是想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不管会不会游泳,都有可能溺水。相对来说,不会游泳的大多不敢下水去,也就不会溺亡,像我不会游泳也下水,差点出事,但好在我是和一帮会游泳的人去的,而且是在静水中,只要不到处乱走,不会有事。即使有事,别人施救也比较容易。我的两个同学差点出事,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会游泳,并去急流中游。“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教育部将游泳列入小学教学大纲,从而可以减少青少年溺水事件,这种观点我不能认同。真要减少溺水事件,首先不会水的坚决不能下水游泳,即使有救生圈,也必须和多个会游泳的同去。其次,不能去急流或不熟悉的水域中去游泳。还有,小孩应该有大人陪同,大点的孩子要去必须有多人一起去,有危险时也可以相互施救。总之,要减少溺水事件,最重要的是要有安全意识,而不是会不会游泳。


迷失者乐园


死更多!因为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学会游泳后,看到水就想下水游泳,遍地房奴,没钱到游泳池去游的,想不花钱游泳就只好去野泳了,结果一下去就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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