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質疑發布假標 出借人起訴平台要求返還1.2萬

北京海淀法院官網發佈通報稱,趙先生因質疑平臺發佈的借款標的虛假,將科技公司訴至法院,同時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將該公司股東某諮詢公司一併起訴,要求二被告返還財產12000元及利息。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根據通報,原告趙先生訴稱,其通過科技公司的網貸平臺與虛擬的兩借款人簽訂了標的為2000元、1萬元的所謂有房屋抵押的借款合同,經他查詢,兩借款人均為虛假借款人,根本沒有辦理房屋抵押手續,且借款也沒有匯入所謂的借款人賬號,而是直接匯入了與借款合同無關的其他人賬號。趙先生認為,科技公司虛擬借款人,虛構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非法侵佔其財產,而諮詢公司作為科技公司的股東,承諾出資2900萬元,至其起訴之日,並沒有按承諾履行出資義務,應在承諾的出資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故訴至法院提出上述訴請。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自: 金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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