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之爭 誰「山寨」了誰?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0月13日訊 據央視新聞消息 近日,“稻香村”商標之爭引發關注。

10月12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判決裁定,北京稻香村停止在糕點包裝上使用“稻香村”字樣,並賠償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115萬元。而上個月,“北稻”還是維權的“勝利者”——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蘇稻”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標識,並賠償“北稻”3000萬。

南北“稻香村”之争 谁“山寨”了谁?

事實上,“蘇稻”和“北稻”兩家食品公司在“稻香村”商標上的爭議由來已久,十多年來交鋒多次。那“稻香村”的起源到底是誰家的?誰侵權了?兩家法院,兩個截然不同的判決,究竟哪個為準?

一張圖讓您看懂南北“稻香村”之爭→

南北“稻香村”之争 谁“山寨”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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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之争 谁“山寨”了谁?南北“稻香村”之争 谁“山寨”了谁?

拋開法律問題不談,“兩稻”長期的商標混淆讓消費者難以分辨,若長期對抗不僅影響兩家企業的正常經營,還將影響消費者對整個“稻香村”品牌的認知。

兩家都是“老字號”,應該走差異化路線適應未來市場的發展,在現有品類基礎上增加新的自有產品,並在產品包裝、市場宣傳中走出自己的特色,不斷髮展壯大,煥發稻香村老字號的生命和活力,不應刻意陷入侵權之爭而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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