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20世紀40、50年代的存在主義和20世紀60、70年代的結構主義同為西方現代哲學的重鎮。存在主義扛起了反對主客二分及本質主義思維模式的大旗,存在主義之後,西方哲學認識論模式受到重創,從此一蹶不振。

結構主義緊接著存在主義之後崛起,被西方思想家稱為存在主義的掘墓人。結構主義哲學的意義在於,它利用語言學理論,顛覆了存在主義的”主體性”哲學,開啟了西方哲學轉向後現代主義的大門。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和存在主義的影響相似,結構主義及其語言學是西方思想界的又一次重大變革。20世紀60年代後,結構主義哲學影響到西方文化諸多領域,如社會學、歷史學、人類學、倫理學、教育學、美學、管理學、體育運動學等等。

從哲學理念和思維方式上講,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存在重大差異。存在主義強調人的主體地位——人是獨立存在的自由個體,結構主義否定人的主體地位,認為“結構”是本體,“主體”是一種虛構。

從西方哲學史層面看,“主體性”哲學是西方哲學的核心線索。自古希臘時代起,西方哲學即把理性視為追求真理的唯一途徑。到了近代,笛卡爾、康德、黑格爾、胡塞爾等思想家致力於探討人的認識問題(現代哲學認識論),人作為認知主體始終佔據核心位置。

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只有理性才能認識“理念”,感性僅僅侷限於現象界。18世紀的康德綜合歐陸理性主義(笛卡爾、萊布尼茲)和英國經驗主義(休謨),創立了“主體性”哲學認識論。

康德認為,自然科學知識源自“時空直觀”和“知性範疇”的共同作用,不是世界產生了“人”,而是“人”產生了世界。康德所說的“人”是指人的先天知性範疇(因果、質、量),“世界”是指認識客體——由“知性”創造的經驗世界。康德同時強調,人的道德經驗同樣來自先驗範疇——普遍道德律令(人是目的)。康德把知識、道德、審美的來源全部歸結為人的理性創造,這即是康德“主體性”哲學的基本精神。

黑格爾將認識論和存在論統一起來,主張理性即存在,存在即思維,把人的理性認識視為絕對精神的顯現。這種看法同樣把人的理性能力視為認識主體。

胡塞爾把理性認識等同於笛卡爾的“純思”,將“純思”和觀念世界統一起來,創立了一個自主、獨立的認識世界。胡塞爾的現象學還原仍然迴歸人的認識主體性。

柏拉圖、康德、黑格爾、胡塞爾等思想家把“主體性”歸結為人的理性能力——純思,把外部世界視為與認識主體面面相對的客體,這是西方主體性哲學的內在邏輯,也是西方哲學的侷限性。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海德格爾、薩特提出存在主義,目的是用“存在論”取代“認識論”,用主客體統一取代主客體分裂,消解以理性認識為核心的主體性哲學,為西方哲學開闢一個新方向。

海德格爾認為,現象學還原的終點不是人的理性認識,而是人的現實存在——此在(Dasein);人和世界的源始關係不是科學,而是“生存”;科學認識和理性有關,“生存”和科學無關,而是和人的情感、需求、意志、願望有關。這是海德格爾早期存在主義的基本立場。

薩特認為,人的"存在"是第一位的,存在先於本質,人的本質需要通過"存在"填補;在個人沒有投身於"存在"之前,世界的意義是“虛無”,是人的現實存在創造了生活與世界的意義。這是薩特存在主義的基本觀點。

存在主義哲學的意義在於,突破了傳統認識論哲學的侷限,把人的存在以及人與世界的關係和人的非理性聯繫起來,使得西方哲學從理性認識論轉向現實存在論。這是存在主義哲學的重要貢獻。

但存在主義哲學也有弊端,其雖然反對主客二分,卻沒有擺脫主體性哲學的拘囿,仍把人的存在視為主導環節和決定性因素,把世界的意義歸結為人的創造(闡釋學)。存在主義和認識論哲學的區別在於,康德、胡塞爾把“主體性”歸結為人的理性;海德格爾、薩特把“主體性”歸結為人的情感和理解。雖然著眼點不同,但立場一致——都把人的因素視為第一性,世界為第二性。

結構主義哲學另闢蹊徑,運用語言學思維探求人的存在以及世界存在的意義,由此開闢出西方哲學的新方向——語言學轉向。

簡言之,自19世紀後,西方哲學開闢出兩大方向,一是以叔本華、尼采、克羅齊、弗洛伊德、海德格爾為代表的非理性主義轉向,目的是反對傳統認識論哲學,提倡人的非理性存在,如尼采的生命意志論、克羅齊的直覺主義、弗洛伊德的慾望本能論、海德格爾的存在主義。二是以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分析哲學、後現代思想為代表的語言學轉向,目的是否定人的主體性,提倡語言存在的本體意義。兩條線索綜合起來,共同左右著西方現代哲學的走向。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結構主義哲學源於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的結構主義語言學。索緒爾認為,語言學研究有兩種方法,一是歷時性方法——從歷史層面研究語言發生、演變的過程,此為傳統語言學方法;二是共時性方法——把語言視為一個獨立系統,研究語言系統的內在結構,這是結構主義方法。

根據索緒爾的觀點,語言符號的“意義”並非獨立之物,而是源自符號之間的“差異性”關係。比如“貓”(cat)之所以是“貓”,不是因為貓的特性,而是因為“貓”不是“狗”,不是“馬”,不是“樹”,不是“桌子”,等等。總之,在一個語言系統中,語言所指(概念)或能指(聲音)的意義並非源於自身,而是源自和其他語言符號的“差異性”;這些“差異性”關係構成了語言的整體結構——語法規則。這是結構主義語言學方法的核心思想。

比如現代漢語有漢語的語法系統(語法規則),英語有英語的語言系統,法語有法語的語法系統;語法系統作為整體性的語言規則不是經驗存在,不同於人們所說的“言語”。

索緒爾把“語言”和“言語”做了區分,所謂“語言”是指語法系統,“言語”是指人們平時所說的話。語法系統是整體結構,無法說出(不出場);“言語”是經驗現象,是日常言語(出場之物)。換言之,語法系統是語言的本體,“言語”是語言的現象。索緒爾語言學即研究語言背後的語法規則——深層結構。

舉個例子:人們平時所說的每一句話必須符合特定的語法規則,否則別人難以理解。比如一個人想要表達“我去吃飯”的意思,他必須遵循漢語語法規範說:我去吃飯;其中,“我”是主詞,放在前面;“吃飯”是謂詞,放在後面,主詞、謂詞的順序不能錯亂,否則將無法交流。例如他不能這樣說:吃飯去我,這種表達違反語法規則,沒有意義。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受到結構主義語言學的啟發,結構主義哲學運用索緒爾語言學方法思考事物的本質。結構主義認為,人文現象的存在沒有獨立本質,沒有類似於原子式的獨立特性,事物的本質來自和其他事物的“差異性”關係——整體結構(猶如語言單位的存在)。換言之,事物的意義由“結構”決定,不是由主觀意識決定(如存在主義的“理解”);並非主觀意識產生了“意義”,而是“結構規則”產生了“意義”。用結構主義哲學的話說,不是人在說“話”,而是“話”在說人。

比如社會關係、道德人倫、文學藝術、體育競技等等都存在深層結構,社會關係的深層結構是社會規範,文學藝術的深層結構是“原型”,體育競技的深層結構是比賽規則(如足球運動有足球運動的”規則“,排球比賽有排球比賽的“規則”,各種球類運動的區別在於“規則”不同)。

結構主義陣營龐大,成員眾多,不是一個統一的哲學流派。結構主義思想家主要以法國哲學家為主,如列維—斯特勞斯的結構主義人類學,拉康的結構主義精神分析學,阿爾都塞的結構主義馬克思主義,格雷馬斯的結構主義符號學,羅蘭.巴特的結構主義美學。

從哲學史層面看,結構主義顛覆了存在主義的主體性觀念,把獨立自主的“人”及其抽象“意識”拉下神壇;用“結構”(規則)取代“主體性”,“人”的存在成為“結構”的附屬物。這是結構主義哲學的理論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結構主義的“結構”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結構,如房屋的結構,桌子的結構,文章的結構,結構主義所說的“結構”是一種源自人性的“結構”——“二元對立”概念。

結構主義認為,“二元對立”範疇是人類理解世界的基本模式,和人的先天理性有關。比如人們平時解釋或表達事物,總是採用一些彼此對立的概念,像大小、上下、是非、黑白、善惡、美醜、男女等等。這些二元對立的概念是人類理解事物的基本方式,類似於康德的先驗範疇。

關於“二元對立”思維模式,中國道家哲學早已有所認識。比如老子在《道德經》中提出了認識自然之道的辯證法,老子說:“道”既是大,又是小;既是雄,又是雌;既是黑,又是白;既有名,又無名。

莊子認為,事物的本質沒有絕對性,無所謂是非、對錯之分;事物的大小、是非、善惡皆相對而言,和人的主觀意識有關。道家認識論辯證法包含“二元對立”思維模式,可謂和結構主義殊途同歸。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根據結構主義方法論,法國思想家福柯繼尼采之後,提出了“人之死”的口號。福柯認為,存在主義宣揚的人的“主體性”並不存在,“主體”是一種理想和虛構;真正的本體不是“人”,而是語言“結構”(福柯稱之為“話語”)。

福柯認為,普遍理性(抽象的大寫的“人”)並不存在,人的理性並非客觀、透明之物,而是蘊含權力或利益;人的理性觀念來自話語建構,是特定歷史條件的產物。

舉個例子,中國封建社會要求女子具備一些傳統道德,像三從四德、夫唱婦隨之類,根據福柯的話語理論,封建社會的女性話語並非來自女性自身的特性,而是來自男權話語,是男權社會結構的產物。換言之,古代封建社會的女性角色和地位實指上和社會結構有關,並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真理——普遍理性。

結構主義產生之後,以海德格爾、薩特為代表的存在主義哲學遭到解構,人的自由“主體性”被“規則、結構”所取代,存在主義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後結構主義及後現代開始崛起。這是結構主義哲學和存在主義的內在聯繫。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結構主義和語言學轉向密切相關,是現代語言學革命的產物。語言學轉向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結構主義和後結構主義,二是分析哲學,三是海德格爾後期存在主義。這三個方面共同構成了西方語言學轉向的主題。

後結構主義是結構主義哲學的發展和延伸,如法國思想家德里達是後結構主義哲學的代表。德里達認為,語言學思維屬於”關係性”思維,這種思維方式沒有固定界限,不尋求事物的獨立性;事物的存在關係處於不斷變化中,處於發散式的遊離狀態。德里達稱這種關係性思維為“延異”。在德里達看來,事物的意義沒有本質與現象之分,沒有“在場”與“不在場”之分,本質即現象,現象即本質,彼此不可分離。

西方分析哲學同樣和語言學轉向有關,根據分析哲學的觀點,傳統形而上學命題都可以還原為語言現象,可以從語言學層面進行解讀,如“這是什麼”、“存在是什麼”,等等。

分析哲學認為,一旦把形而上學問題轉換為語言學問題,許多似是而非的表述便呈現出來。比如“馬是什麼”這個命題,根據羅素的分析,生活中存在的只有個別的馬,並無“普遍”的馬。“馬是什麼”這個命題可以轉換為另一個語言命題:這裡有一種動物(個體存在),這種動物具有馬的屬性。如此一來,“馬是什麼”這個命題的邏輯意義便呈現出來:所謂“馬是什麼”實質上是指某一匹馬的屬性,並非指普遍之馬的存在。

結構主義和存在主義:“結構”和“主體”之爭

語言學轉向第三個方面是海德格爾後期存在主義。海德格爾前期通過思考人的存在探尋“存在”之謎,但這條路沒有走通。海德格爾後期通過語言現象思考“存在”之謎。在《林中路》中,海德格爾提出了一個經典命題:語言是“存在”的家園。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事物的存在意義(“是”)來自語言,語言敞開世界的“存在”。

比如詩歌語言,海德格爾認為,詩歌語言是最接近“存在”的語言,因為詩歌語言包含人的感覺、知覺、情感、願望等非理性因素,和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海德格爾稱詩歌語言為“詩”和“思”相統一的語言。

與結構主義哲學相比,海德格爾的語言觀更看重語言的指稱和外部世界的關係,而非語言能指或所指的“差異性”,所以海德格爾的語言論屬於人本主義語言學,結構主義或後結構主義語言論具有後現代主義傾向。換言之,海德格爾哲學更看重人及其生活的存在,屬於現代性思維;結構主義或後結構主義更看重語言遊戲,屬於後現代思維。

綜上所述,存在主義和結構主義同屬於現代西方哲學的重要形態,各自在西方哲學中扮演了不同角色,發揮了不同作用。存在主義消解了傳統哲學的主客二分模式(原子論思維),結構主義消解了西方哲學的”主體性“,把獨立、自由的“人”拉下神壇。這兩種前後相繼的哲學潮流共同推動著西方哲學走向後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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