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丨南北「稻」之爭,零和博弈要不得

2018-10-15 07:3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評論員 吳佳珅

时评丨南北“稻”之争,零和博弈要不得

10月12日,蘇州稻香村訴北京稻香村案在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蘇州稻香村在一審中獲得勝訴。可就在一個月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雙方的商標糾紛給出了相反的判決。

當事雙方相同,事由也一樣,兩地的法院的判決截然相反,引發很多人的議論。這場曠日持久的商標糾紛並沒有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回顧二者的發展脈絡,一南一北,稻香村可以稱得上是這兩座文化名城傳統文化的一個縮影。從稻香村的歷史來看,蘇州稻香村要早於北京稻香村。“蘇稻”可以溯源至1773年,而“北稻”起源於1895年。從數百年的歲月長河中傳承發展至今,並不容易。無論是蘇稻還是北稻,他們都有自己註冊的商標,自己值得自豪的歷史和大批忠誠的粉絲。因此,他們的爭論無關乎正品還是山寨,這一點與康師傅和康帥傅、六個核桃與七個核桃有著本質的區別。

百年老店,在數百年曆史發展中有著交集,如今如勢不兩立,水火不容,讓人感慨。從市場的角度來看,現在包括食品在內的許多行業競爭異常激烈,如果不認清當前的形勢,抓緊轉型升級擴大市場份額,勢必貽誤發展的絕好時機。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商標之爭難以撼動消費購買習慣,關鍵還是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如果繼續這麼鬥下去的話,無論誰輸誰贏,都會是一個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結果。

這次的南北“稻”商標專利之爭,折射出老字號品牌生存狀況值得憂慮之處。“稻香村”這樣的老字號品牌,既給人一種重信譽的感覺,也飽含著傳統文化的價值情懷。這次的南北“稻”之爭暴露出雙方的零和博弈心態,這種思維要不得的。此外,同案不同判也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消耗,損害了司法系統的公信力。稻香村究竟是蘇州的還是北京的,這個爭論多年的問題時至今日依然沒有一個準確的答案。既然如此,雙方何不求同存異,以一種更加體面的方式讓“稻香村”這個金字招牌在新時期裡繼續熠熠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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