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1西周時期,由於實行的是分封制,天子之下即諸侯,而各地諸侯在自己的封地之內,又可以自行設置官員,建立自己的武裝和徵派賦稅。相對獨立性較強,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2秦朝統一之後,吸取教訓,實行中央集權政治制度,地方實行的是郡縣制,地方官員任免人事權在於皇上一人手中,大大加強了地方隸屬與中央的關係,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3西漢初年,實行郡國並行制,郡國並行制導致後來的七國之亂,七國之亂平定之後,郡縣制的推行成為主流。東漢末年,地方行政區劃分由郡縣改為州郡縣三級,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5隋朝變為州縣兩級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6唐代唐太宗時期,將全國劃為10道,作為檢查區,後來道逐漸成為州縣之上的行政實體,唐末,出現了藩鎮割據,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7宋初鑑於唐朝滅亡教訓,派文臣到地方任職,以防武人割據,元代實行的是行省制度,行省之下分為路、府、州、縣,邊遠的地方設宣慰司進行管理。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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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明代廢除行省制度,地方由三司分管地方行政,軍政和監察。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9​清朝沿襲明制,各省設承宣布政使司,最初,每省設左、右布 政使各一人,後改為各省設布政使一人,掌一省行政。清朝在全國共設布政使二十人,/<font>

地方與中央2(中央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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