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與RQFII制度合二為一 證監會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前海傳媒從證監會網站獲悉,日前,證監會就修訂整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及相關配套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QFII與RQFII制度合二為一 證監會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資料顯示,我國於2002年和2011年,先後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制度試點。為解決QFII、RQFII制度存在的問題,實施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引進更多境外長期資金,證監會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及其配套規則進行了修訂整合,形成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於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規定》)。

此次修訂內容將QFII、RQFII兩項制度合二為一,整合有關配套監管規定,形成統一的《管理辦法》和《實施規定》。境外機構投資者只需申請一次資格,尚未獲得RQFII額度的國家和地區的機構,仍以外幣募集資金投資。


QFII與RQFII制度合二為一 證監會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在放寬准入條件方面,取消數量型指標要求,保留機構類別和合規性條件。同時,簡化申請文件,縮短審批時限。

在擴大投資範圍方面,除原有品種外,QFII、RQFII的投資範圍也擴展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債券回購、私募投資基金、金融期貨、商品期貨,以及期權等。此外,允許參與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可參與的債券回購、金融期貨、商品期貨、期權的具體品種,由有關交易場所提出建議報監管部門同意後公佈。

此外,在優化託管人管理及加強持續監管方面,明確QFII託管人資格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後的銜接要求,不再限制QFII聘用託管人的數量;完善賬戶管理,健全監測分析機制,增加提供相關跨境交易信息的要求,加大違規懲處力度。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我國QFII總額度1500億美元(目前已增至3000億美元),共有309家境外機構獲得QFII資格,獲批額度1011億美元;RQFII制度從香港擴大到19個國家和地區,總額度19400億元人民幣,共有233家境外機構獲得RQFII資格,獲批額度6467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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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劉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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