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你的電動車還能上道嗎?

2019年4月15日起,由工信部等四部門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結合昆明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於今年1月發佈的《關於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及《關於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的公告》,電動自行車購買和使用將迎來新的變化,為幫助廣大消費者正確購買電動自行車和按照規定上路,昆明市消費者協會提示,要注意購買使用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並按規定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昆明市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你的電動車還能上道嗎?

一、學習瞭解“新國標”及昆明市相關規定

已購買或即將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要主動關注瞭解將於4月15日起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簡稱“新國標”)和今年1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發佈的《關於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及昆明市公安局《關於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的公告》,避免因不瞭解相關規定而盲目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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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月15日以後購買電動自行車應注意是否符合標準

消費者在4月15日以後購買電動自行車,不僅要關注商家資質、產品質量、個人喜好等因素,更應格外注意所購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因為自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將嚴格執行“新國標”,屆時新購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國標”,並在我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示目錄內或屬昆明市第一批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產品,才能辦理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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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時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消費者在4月15日以後購買在我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應按規定在新購車一個月內到規定的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點辦理註冊登記,未按要求辦理註冊登記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按規定將不得上道路行駛,如有違反,將受到交警的嚴格查處,消費者一定要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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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瞭解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

消費者應瞭解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並瞭解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依法辦理註冊登記後按規定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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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瞭解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的相關要求

消費者首先應瞭解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是否在須辦理登記的範圍,即是否為新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為在用的未辦理過物聯網防盜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其次應瞭解辦理登記所需材料,並帶齊前往辦理;此外更要注意,按照昆明市相關通告要求,“非標”電動車註冊登記工作將於2019年4月14日結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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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瞭解所購電動自行車的行駛期限。

消費者應瞭解,對於懸掛物聯網號牌或者此次辦理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自2023年4月15日起,不得再上道路行駛;凡是購買符合新國標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不受行駛時限的限制;已辦理過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在產品目錄內的,車主可到交警部門免費更換合標車號牌,更換後車輛不受行駛時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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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規範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

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後要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嚴格按照使用說明的要求操作使用電動自行車。不私自改裝電動車、更換大功率電池,不違規停放電動車,不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不進行非法載客非法營運,增強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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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向商家索要發票等相關憑證並妥善保管,以備發生消費糾紛時作為維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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