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5700多个典型案例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 看贵州如何通过“一案一整改”深化标本兼治

“一案一整改”,是贵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基础性工作。

深化标本兼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贵州须臾不曾放松。2018年以来,贵州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把警示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通过强化警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

措施有力,扎实推进,方能成效显著。“针对5700余个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制发纪律检查书、监察建议书2560余份,督促案发地区或单位召开支部会或组织生活会4400余次……”3月27日,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省“一案一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了全省“一案一整改”工作成绩单。

一组沉甸甸的数字,凝聚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抓实“一案一整改”工作孜孜不倦的努力,昭示着各级党组织把“一案一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下文集中展现贵州抓实“一案一整改”工作的主要举措,看贵州如何深化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

【强化责任导向,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案一整改”工作,既是对党员干部个人思想行为的提醒教育,又是对案发单位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力的批评和鞭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协助、推动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求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案情查摆问题和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把“一案一整改”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委(党组)书记亲自部署、直接过问,带头对照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推进整改,从政治觉悟、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机制等方面自我发力,真正让纪律规矩树起来,让问题得到整改,制度得到完善。

案例:“党的优良作风又回到我们身边了”

“梁嘉庚很少进村,就算来也只是带着商人看项目,在村委会开个会就走了。”一驻村干部说,梁嘉庚不顾及贫困村危房、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未改善的事实,就大力推进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2018年6月,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下,三都全县上下革弊立新,掀起一场整治大风暴。

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扶贫一线总指挥”,梁嘉庚不考虑三都作为全省14个、黔南州唯一的深度贫困县的实际,大搞形象工程。2016年以来,梁嘉庚主导实施在建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127个,但与脱贫攻坚有关的只有41个。2017年8月30日,针对三都县委、县政府存在的不聚焦精准脱贫工作、目标发散、力量分散等问题,黔南州委、州政府对三都提出批评并“约法三章”,梁嘉庚口头答应却不执行。

痛则思变。三都下定决心开展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脱贫攻坚整改行动。全县上下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坚持最严的督查和问责并重,让“一把手”把心思真正放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上。

领导干部全部下沉,县四大领导班子先后走访146个贫困村。全县实行脱贫攻坚网格化管理,3819名领导干部用1个月时间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摸排,彻底摸清贫困底数,对排查出的漏评、错评、错退人口,严格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制度,因户施策发展产业。

“领导干部处处为我们着想,出谋划策发展产业,党的优良作风又回到我们身边了。”在三都自治县都江镇工业辣椒基地,村民王光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同时,针对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全县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出台《三都县政府性债务化解30条》,更加精准、有效、合理、规范预防和控制政府投资风险。针对“一把手”权力失控问题,省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了“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针对梁嘉庚“一言堂”等问题,三都制定出台全体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如今三都的脱贫攻坚思路对头了、措施得力了、工作扎实了。”三都县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站在脱贫攻坚新起点,三都信心坚定、步履坚实。

【强化协调联动,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一案一整改”作为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的重要抓手,强化协调联动,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通过抓警示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唤醒和传导相关部门的管党治党责任,揭露和批判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同时,利用查办案件的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面对面”监督,强化警示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针对性,对整改情况及专题民主生活会表态发言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使监督真正“如影随形”。

案例:直戳“痛点”狠抓整改

“她从‘小挪暂用’发展到大胆大额挪用时,你们班子在做什么?‘两个责任’履行到位了吗?监督管理在哪里?”2018年11月8日,黔东南州锦屏县林业局针对财务人员彭某违法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到会指导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多次打断县林业局班子发言,毫不遮掩地揭开“疮疤”、直戳“痛点”。

锦屏县林业局因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彭某抓住无人监管的漏洞,先后挪用公款330余万元。案发后,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该局党组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

“彭某违法案,表面上看是其心存侥幸、毫无顾忌地挤占挪用公款,实质是监督管理上严重缺位,让她有机可趁。我负有重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处理……”会上,县林业局班子成员针对问题深刻反思。

县林业局开展“一案一整改”,这是督促案发单位强化整改的必然要求,为何县财政局也收到了县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

“从彭某案可看出,如果在日常监督中某一环节的监督缺位,其他环节能及时发挥作用,也不至于酿成大错,所以必须通过抓好县林业局的整改协调联动抓好相关链条的整改工作。”锦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监察建议,县财政部门及时完善了票据发放、审批、调度等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的实时监管。同时,还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票据管理等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进行督查抽查,以实际行动彻底切除“病根”。

开展“一案一整改”,不能局限于个案、不能只盯表面,关键是要追根溯源,让案件警示效应实现系统上下延伸和业务内外拓展。黔东南州林业系统也以案为鉴、以案为镜,开展系统自上而下的“问题大排查”,对照案情深刻剖析,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彭某违法案,不仅要依法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惩处,还要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提高‘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锦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18年12月,彭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9年2月,时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某某被给予警告处分。县财政局相关责任领导被县纪委监委约谈。

警示教育大会后,县林业局干部王某某、周某某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目前已立案调查。

“随着制度的健全,责任得到全面压实,干部管理更为严格,资金运行更加透明,单位上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逐渐形成。”锦屏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整改后的新风貌。

【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通过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打通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各环节,把警示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在审查调查期间,把标本兼治的理念和开展警示教育的需要同步考虑,在案件调查全过程,特别是在调查报告中把思想、责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剖析到位;审查调查结束后,通过“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开展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单位用好反面教材。同时,针对典型案件“解剖麻雀”,找准“病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真正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治标与治本辩证统一。

案例:“我曾给他拜年送礼‘求关照’”

2019年1月19日,毕节市纪委监委联动纳雍县委召开郑成芳系列腐败案件“一案一整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纳雍县1名县长、1名常务副县长、2名副县长、1名县长助理,共计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因受贿或滥用职权分别被开除党籍、公职,并受到法律制裁,曾向这些“领导”送过礼的数名党员干部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全县政治生态受到极大影响,时任县委书记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其实,我们在查处郑成芳一案过程中,就已对纳雍县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开展整改工作。”毕节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改,是要坚决肃清郑成芳系列腐败案件的恶劣影响,教育激励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发展。

“纳雍县委原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成芳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工程款拨付,人事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4万元……”

会议第一环节连续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纳雍县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情,会场一片寂静。

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有关案情、观看忏悔视频,警示教育大会的“开场”深深震憾了所有与会人员。看着曾经的老领导、老同事如今因贪腐沦为阶下囚,成为反面典型,无不让人扼腕叹息、深受警醒。

教育警醒后,紧接着是深刻的检讨表态。

第一位上台作检讨的是县级干部罗某某,“我在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期间,为了得到工作上的关照,每年春节送现金给郑成芳拜年,由于这一违纪行为,受到了市纪委的约谈……”她的检讨没有回避违纪事实,深深的惭愧和内疚让这位“女强人”胀红了脸。

“我向郑成芳拜年送礼,违反了党纪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我诚恳接受组织处分决定。”县直某单位“一把手”高某某深刻剖析了自己违纪的原因。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时刻牢记自己所犯的错误,用自身问题教育身边人。”曾受到诫勉谈话的某乡镇党委书记邓某感恩组织关爱。

敲响警钟需与全面整改同步发力。近两个小时的会议,与会人员高度集中,严守会场纪律。走出会场,干部纷纷表示,要立即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名干部职工,要结合单位实际,对照案件进行整改完善,奋力为营造纳雍良好政治生态作出应有的贡献。

【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专题民生生活会、专项整改等举措,开展教育批评和关心回访,使犯了错误的干部知耻知止,防止带病前行、破罐子破摔,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用惨痛教训唤醒管党治党责任,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通过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让那些和案例关联最近的人受到教育和触动,督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从而治病树、扶歪树,铲除“污染源”,保护整片“森林”健康。

案例:一会警醒“梦中人”

“书记,我想交代自己的问题,不然过年都不安心,希望您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2019年春节前夕,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名干部相继来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自觉上交违纪违法所得。

为何同一单位两名干部在同一时间节点,先后主动自首?

2019年1月23日,江口县纪委监委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情、并宣布处分决定,提出整改要求。

“有问题的干部必须及时主动向组织交代,争取得到宽大处理。”会上,县纪委监委领导敲山震虎。

警示教育大会后的几日,该局党组书记吴某某惶惶不可终日。“我之前一直做着美梦,认为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的是邹某某,与自己无关。”吴某某坦言,警示教育大会后,自己一直寝食不安,既担心组织掌握自己的问题,又想侥幸过关。

“警示教育大会上领导的提醒和反复教导,一直索绕耳际,真的令人振聋发聩,让我如饮醍醐,不能辜负组织对我的一片苦心。”经过反复思量,吴某某终于“如梦初醒”,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不久,主动走进县纪委书记办公室,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收礼金等问题,并上缴6万元违纪所得。

2月2日,该局建筑业管理站原站长周某某也拿着5万元,走进县纪委监委,交代了资金的来龙去脉。

“收到钱后的这段时间,我非常不安,本想及时将这笔钱上交,但又怕自己说不清楚反而麻烦,内心非常矛盾,非常痛苦。”周某某自我检讨,“这次警示教育大会让我勇敢、果断地做出了决定,而且时刻提醒我、鞭策我。”

走出县纪委监委办公大楼,周某如释重负,“把事情说清,上缴违纪款后,压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坚持综合施策,促进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各地各部门坚持把“一案一整改”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与做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结合起来,针对行业领域出现的窝案、串案,以及易发、多发案件,明确行业监管部门教育整改责任,推动行业领域自上而下开展彻底性自查自纠、教育整改。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一案一整改”过程中,以工作质量和效果为导向,结合实际,系统全面彻底推动整改。通过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整治,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真正把“一案一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案例:一面锦旗的背后

“感谢你们的热心帮助,让我们一家得以团圆。”2018年8月13日,覃先生一家把写着“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荔波县公安局玉屏派出所,诚挚感谢民警为其找回走失的小孩。

一面锦旗,一种责任,一份情怀。一年来,荔波县公安机关大力推动整改,真心服务群众,守护群众平安,收获多份群众致谢锦旗。

2018年5月以来,荔波县公安局针对该局禁毒大队原副大队长蒙亮宇充当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案进行“一案一整改”,推动整改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党性党风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意见大、影响公安执法公信力的问题。”荔波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为抓好整改,县公安局把2018年确定为“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年”,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集中教育,并以问题为导向,综合施策抓整改,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查找风险点,明确整改时限,扎紧制度笼子……荔波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以“一案一整改”为契机,紧盯问题“对症下药”,切实发挥好查处案件“治本”功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县纪委监委还明确具体措施,将处分决定宣布、专题组织生活会等“规定动作”在案发单位、基层派出所、县公安局机关分层分类开展,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上下联动,精准施策,以蒙亮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让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同时,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工作作风、执法执勤、内务管理、警规禁令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开展剖析,认真查摆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对执法办案场所及基层服务窗口民警行为不规范责任追究办法的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强化队伍网上视频巡查和现场督察能力,抓早抓小。全年共发现、纠正民警各类苗头性问题46起,开展警示谈话39次涉及160余人次。

一年来,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改,全县公安机关共打掉16个犯罪团伙、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30人,整体打击质效在全州排名第三,群众安全感测评值达100%,排全省第一。

“通过‘一案一整改’,存在问题解决了,干部作风转变了,既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也激发了我们守护群众平安的激情。”荔波县公安局一名干部感慨。

【结语】“一案一整改”,是抓好警示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绝不能搞活动、走形式、走过场、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全省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厘清职能职责,压实整改责任,以实际效果为根本导向,真正把“一案一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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