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收入
一、 銷售商品
必須同時滿足五個條件
- 與商品有關的任何風險均不需要銷貨方承擔,與商品有關的任何經濟利益也不歸銷貨方所有;
- 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 銷售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超過50%;
- 商品銷售價格已經確定;
- 與銷售商品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合理地估計。
不能確認收入的情況:
- 售後租回;
- 與銷售商品相關的經濟利益不能流入企業;
- 商品銷售價格未確定前;
- 若銷售商品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不能合理估計,此時若已收到貨款,應將已收到的價款確認為負債。
託收承付——辦妥託收手續時;
交款提貨——開出發票賬單收到貨款時;
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按照已收或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
發出商品——反映已經發出但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商業折扣——為了促進商品銷售——不構成最終價格。
現金折扣——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付款——以現金折扣前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
注意是否包含增值稅。
銷售折讓——因售出商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前,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後金額確認;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之後,且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銷售退回
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退回,衝減“發出商品”科目,同時增加“庫存商品”;
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退回,除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外,一般應在發生時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衝減當期銷售成本。如涉及現金折扣,則應同時調整財務費用。
預收款銷售——收到最後一筆款項才將商品交付購貨方——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在此之前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預收賬款。
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代銷——收到受託方開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應支付的代銷手續費計入銷售費用——受託方在代銷商品銷售後,計算代銷手續費,確認勞務收入。
銷售材料等存貨
原材料、隨同商品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其他業務收入——銷售材料、出租包裝物和商品、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等。
其他業務成本——銷售原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
二、提供勞務收入
- 在同一會計期間內開始並完成的——在提供勞務交易完成時確認收入;
- 不在同一會計期間的——
- a.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2)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已完工作的測量、已經提供的勞務佔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已經發生的成本佔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b.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全部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收或預計能夠收回的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
(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部分能夠得到補償的,應按能夠得到部分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
(3)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全部不能得到補償的,應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如果合同或協議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不提供後續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一次性確認收入;
提供後續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第二節 費用
一、營業成本
- 主營業務成本,與主營業務收入相對應。
- 其他業務成本,與其他業務收入相對應。採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或攤銷,也構成其他業務成本;
二、稅金及附加
房產稅採用從價計徵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徵的,稅率為12%。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徵收房產稅。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不會發生應付未付款的情況,不需要預計應納稅額,同時也不存在與稅務機關結算或者清算的問題。
三、期間費用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
第三節 利潤
一、營業外收入
非流動資產損毀報廢收益——因自然災害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收益。
盤盈利得——對現金等資產清查盤點時發生盤盈,報經批准後計入營業外收入。
捐贈利得——接受捐贈產生的利得。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
債務重組利得等
二、營業外支出
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因自然災害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損失。
盤虧損失——指對於財產清查盤點中盤虧的資產,查明原因並報經批准計入營業外支出的損失。
非常損失——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
罰款支出——支付的行政罰款、稅務罰款,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合同協議等而支付的罰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支出。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
債務重組損失等。
三、所得稅費用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按照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之和,即為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餘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餘額)
四、本年利潤
- 表結法
- 損益類科目每月末只需結計出本月發生額和月末累計餘額,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只有在年末時才將全年累計餘額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 賬結法
- 每月末均需編制轉賬憑證,將在賬上結計出的各損益科目的餘額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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