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公安局再次公告 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最高可奖励10万元

4月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进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动员会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对扫黑除恶督导以及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2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一个半月。

为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进一步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幕后“保护伞”问题线索,巴州公安局再次公告扫黑办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来信地址。对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巴州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10万元,并严格落实举报群众保密、保护机制。同时,公安机关正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嫌疑人立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巴州扫黑办

举报电话:0996-1183883;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BZSHB1183883”;

举报信箱: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邮编:841000;

巴州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96-5896057;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信箱:巴州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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