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業迎來“定心丸”:2019補貼總預算30億!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常蕾)4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徵求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下稱徵求意見稿),明確2019年光伏項目(地面電站、工商業分佈式)通過競價仍可獲得補貼,戶用項目和扶貧項目則不需要競價就可獲得補貼,但有規模限制。

對於業內最關心的補貼規模問題,徵求意見稿顯示,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項目補貼預算總額度為30億元,其中,7.5億元用於戶用光伏(摺合350萬千瓦)、補貼競價項目按22.5億元補貼(不含光伏扶貧)總額組織項目建設。

對此,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員時璟麗分析稱,行業要量入為出。2019年項目補貼資金總量30億元,項目分類管理,資金分類切塊。除了戶用光伏補貼7.5億元之外,22.5億元支持競價項目,按修正後電價由低到高全國排序,直至出清。雖然2019年光伏價格政策尚未發佈,但採用報價修正排序,I、II、III類資源區以及普通光伏電站和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不同修正值,使各地區各類項目的經濟性和競爭力,與之前標杆電價、2月份座談會草稿的機制一致,有銜接和延續性。

此外,徵求意見稿的重點還有,除戶用光伏和光伏扶貧項目外,普通光伏電站和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均由競爭配置確定項目和電價補貼;競爭配置由地方組織,上網電價全國排序一年一次;再次明確平價項目優先,競價補貼項目隨後;嚴格預警管理,以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為前提;明確建設期限——2019年補貼支持項目需要在2019年內併網,未達到則併網最多延遲兩個季度,且每季度電價降低1分/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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