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麼是不動產統一登記?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二
不動產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2、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3、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4、其他相關事項。
三
不動產登記的類型都包括哪些?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
四
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後,原有登記證是否會作廢?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要受到影響,新法實施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五
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後,權利人手中的現有的證書用不用更換?
首先登記機構對權利人持有的舊證書堅持“不變不換”原則,即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買賣、變更、抵押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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