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心!211萬買的奔馳不足3個月發動機缸裂

花費211萬元,開了不到三個月,常德李先生的2019款奔馳G500就出現了發動機缸裂的問題,

而他購車的4S店提出的解決方案也讓李先生無法接受,“對方說換髮動機,我不同意”。4月15日,李先生向瀟湘晨報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2018年12月19日,李先生在某4S店購得一款G500奔馳車,共計花費211萬。今年3月6日,李先生開車外出,起初啟動發車時並無異樣。但當他將車停了一小時左右後再次點火啟動時,卻發現發動機的故障燈亮了,並且在啟動時出現了延遲現象。

李先生聯繫車輛的售後人員,對方安排修車師傅與他聯繫,“我按照師傅的指導重新操作,但還是沒用”。無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將車停在原處,打車返回家中。第二天,按照他們的要求將車送去常德的4S店檢修。“對方的檢修結果是發動機可能有問題,要拆解下來。”對於這樣的檢修結果,李先生大為不解,自己駕駛不到三個月,並且十分愛惜車輛,不存在在駕駛期間操作上會損壞發動機,同時考慮到車輛的價值,一旦將發動機拆解,車輛的價值會大打折扣,李先生不同意這個方案,再次將車輛從常德拖到長沙檢修。

3月下旬,4S店通知李先生,如果不拆解發動機就無法查明故障原因,李先生只好同意。經檢查後,檢修人員發現車的正時皮帶與齒輪脫落導致發動機缸裂,並提出為李先生更換髮動機,且延保一年。這一補償方案被李先生拒絕,

“這個問題並不是我造成的,是發動機本身的質量問題”。再次協商後,對於李先生提出的退換車要求,4S店表示在原來的賠償方案上,增加兩次保養。雙方就賠償方案一直協商未果。

4月15日,記者聯繫到了該4S店的經理。“我們與客戶已經協商好了,同意換車了。”之前公司不同意換車,是因為李先生的車已經超過了60天,里程數已經超過3000公里了,不符合國家的三包政策。對於這次為何能協商成功,這名經理表示這涉及到與客戶簽訂的保密協議,不能透露其他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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