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山、陳某海等13人涉黑案件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4月18日,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在二連法院科技法庭,對上訴人陳某山、陳某海等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公開庭審。

陳某山、陳某海等13人涉黑案件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12月28日,二連法院對陳某山、陳某海等13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陳某山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陳某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十五萬元,罰金三十萬元;判決被告人燕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十五萬元,罰金十五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七年到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審宣判後,原審被告人陳某山、陳某海等6人提出上訴。

陳某山、陳某海等涉黑案,是錫林郭勒盟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辦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本次庭審結束後錫盟中院將擇期宣判。(二連浩特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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