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為什麼非要腳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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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為什麼非要腳蹬子?

我看了看國家出臺的相關規定。

國家規定是這樣的,電動車指的是電動自行車,限速25公里/小時。既然是自行車,那麼腳蹬子就是必需的,而且速度低,馬力小。

當然有你喜歡的最重要的一條:電動車上路,不需要駕照!

如果取消了腳蹬子,那麼就不是自行車了,而成了電動摩托車,摩托車肯定是要駕照的!

想一想還是有道理的,就在你如何取捨了。

如果你不想口袋裡裝一本駕照,那麼你就必須忍受:那兩個沒有多少用處的腳蹬子。

因為,考駕照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過的了的!

煩心的事還不止如此,摩托車必須上牌照!

這麼著說吧,只要上路,隨時面臨交警的檢查和違章處罰喲!

當然了,如果你有駕照,就沒有了那兩個腳蹬子的煩惱,還能享受更快的車速,因為你開的是摩托車!

我這樣回答,不知道你是否清楚了!


張寶龍


現在的電動車已經沒有腳蹬子了,有腳蹬子的都是老式的啦!我個人認為還是有腳蹬子的好,要是電動車突然沒電了,也可以蹬著回家,總比推著走要快一些吧。

我以前就遇到過這種情況,走到半路電動車不走了,一看沒電了,還好我的電動車有腳蹬子能騎著走,還好到我家都是下坡路,很快就到家了。

如果沒有腳蹬子就尷尬了,上次我兒子回老家,回來的時候快到家門口的時候沒電了,是用雙腳划著回來的,得虧快到家了,要不然鞋子都得廢了!

凡事有利就有弊,電動車有腳蹬子就有有腳蹬子的便利之處;沒腳蹬子就有沒腳蹬子的輕便之處。總之選擇自己喜歡的就好。

1.現在電動車很多,要選擇自己喜歡的。

2.騎電動車一定要注意安全。

3.電動車一定要買正規廠家生產的。

4.一定要考個駕照出來,現在查的緊。



御香排骨


準確點說,不是電動車非要腳蹬子,而是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蹬子。即將實施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強制性國家標準(簡稱新國標)中規定,只有具備腳踏騎行能力的電動車,才是真正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不用上牌,沒腳蹬子的超標電動車則屬於機動車要上牌。


電動自行車必須要有腳蹬子,新國標的這項規定,簡直就是畫蛇添足,掩耳盜鈴。腳蹬子對電動自行車來說,是很雞肋的存在,一點都不實用。試想一下,有電的話誰會用腳蹬,沒電的話誰又能蹬的動,還不如直接推著省勁呢!

以前,確實很多電動車帶腳蹬子,有的跟拐,有的不跟拐。不跟拐的那種還好點,騎的時候可以把腳放上面,更容易掌握平衡。跟拐的那種就很煩人了,一不小心就碰腳脖子,容易受傷。就算帶腳蹬子的那種,你又見過多少人用的,也不過是個擺設罷了。


現在,市面上帶腳蹬子的電動車,是不是很少見了,可以說幾乎絕跡,基本上是那種踏板型的。如果按新國標規定嚴格來卡的話,估計沒多少電動車是電動自行車,大部分都得劃歸電摩,屬於機動車了。

個人覺得,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踏騎行能力,這規定很不合理。真搞不懂,某些磚家們咋想出來的,難道說加上腳蹬子,就能保證車子絕對安全了?有時候反而更不安全吧,比如腳蹬子跟拐打腳。車有沒有腳蹬子不重要,重要的是騎電動車的人,要有安全意識,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沒騎過電動車的大爺們,捕風捉影,瞎說,電動車沒電,真的用腳蹋能騎回家嗎?電動不比車行自,輪胎粗,地摩擦力,阻力大,電池,車架。自身重量大,誰能用腳蹋騎車回家,除非你家建在最低處,全是下坡路面,瞎起鬨,其實電動車要求腳蹋,都是那些坐小驕車的設想出來,電動車的腳蹋,對騎車者有害無益,大家知道,二輪車在停車時,騎車者必須雙腳落地,以保持車的重心,如果有腳蹋的電動車,在啟動時,雙腳收慢了,就會被腳踏刮傷,我有個同事,因此而受傷做院,其二,在推行時,人和車離近了,腳蹋容易碰腳,其三,進門時容碰門的兩邊,大家都是騎電動車的,到底腳蹋有什麼好處或是害處,大家評評,別讓那些坐小汽車的專家們愚弄了,木匠管石匠,用刨子刨石塊,誰當道,亂說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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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電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是不是一回事。題主顯然是把兩者混為一談,也許真的不懂,也許故意胡鬧。

首先說“電動車”。最新規定前生產的電動車絕大多數時速可達40-45公里。交規規定輕便摩托車的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所以電動車廠家把電動車時速定在40-45公里是打輕便摩托車的擦邊球。換言之,電動車跟輕便摩托車的時速就差5-10公里,卻可以不用考駕照,速度卻可以很快,所以沒幾年就風靡全國。圖一圖二分別是電動車和輕便摩托車的照片,網友看照片能分辨出嗎?至於“電動自行車”,就是規定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如圖三圖四這樣的自行車。

從上敘述可知,如果是“電動車”,是無法裝腳蹬的,一來體形決定了,又大又笨重,無法踩。而相比之下“電動自行車”由於主體結構是自行車模樣,自重規定不能超過55公斤,所以就可以裝腳蹬子了。






旺旺海睿


從快速發展回到了原始,城市的快節奏都是電動車帶動的,是底層百姓勞辛勞力促進的,現在猛然一個新國際,限制了底層百姓速度,城市的快節奏又回到了原始!沒有了快遞、沒有了美團、沒有了跨城市建設的農民建築工,裝飾工,這些人都需要快速續航價廉的電動車,還有好多上班族他們本來不需要早起,可這一變動打斷了他們生活,本來城市擁堵,限速25公里變成了慢遊車,更加造成城市擁堵,有很多上班人趕不上時間上班都會被公司炒了魷魚,就會在自身範圍找工,更加多的待業就會出現,會給社會困惑,這些病變就在一年後發生在我們身邊,專家們考慮了嗎?到底是給社會造福還是造難?


中華血漢子


決定戰爭勝負的是人,而非武器。同樣,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是人,而非電動車。人的主觀意志若是沒有交通法規意識,就是走路也隨時隨地發生交通事故。所以不能打壓電動車,而應從交通參與者本身素質養成習慣抓起。首先要對他們深入細緻的進行交通法規免費培訓,讓他們知道遵守交通法規的好處,違反交通法規的壞處和後果。清楚違反交通法規應受到哪些處罰,鄉村路上怎樣行駛,公路上怎樣行駛,轉彎超車避讓的注意事項,怎樣通過紅綠燈,變道。…只要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規意識增強了,遵守交通法規的素質提高了,駕駛什麼樣的電動車也就不會發生交通事故了。相反,你不對廣大交通參與者進行學習教育,而是一味的強制修訂電動車標準。說白了,就是擠壓農民,為個別少數壟斷者謀利,對交通秩序維護沒什麼好處。老百姓總要出行,你限制它,他偷偷模模的上路,既要出行又要防交警,心裡忐忑不安,不出事故才怪呢?所以對底層老百姓騎電動車出行,不能求全責怪,這樣會激起民憤的,得民心者得天下,不耍逆天下之大不道,民心不可違。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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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用腳蹬的時候、身體會不由自主的左右搖擺,注意力不能集中。沒有腳蹬的電動車、可以全身灌注的注意前方,還可有意無意的感覺、左右發生的細微變化,讓出行的安全更加穩定。其實真正的交通安全、和什麼車關係不大,關鍵還是在人!不能因為有人酒駕出車禍,就不準任何人買氣車吧?不能因為有人拿手機詐騙、就不準所有人用手吧?一個普通人靠平空想、去做一些不確實際的事。只是讓周圍的少數人、引起反感、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可如果出現這麼一條,不合實際法規、那可就真的非同小可啦!


真心真意心相依


因為新電動自行車國標的制定原則是限制,而不是安全。老國標是99年制定的,那時電動自行車剛起步,標準就只能是自行車加電池,不適合電動自行車的發展,到後來,市場發展太快,99國標很快就被市場淘汰了,40KG,20KM/H,市場99%的產品無法遵循國標,這個國標就沒有意義了,沒有了國標,管理沒依據,大家就想新訂國標,而定立新國標的參與者多為想限制電動自行車的人和群體,他們只想限制這個行業,所以,新國標中所謂安全條款就是為限制行業,比如這個腳蹬就是,而真正涉及安全的制動距離、制動滑移率、安全電壓、後視鏡、充電安全等,根本沒有,相反,條款中充斥著各種危險,比如車把寬度限制導致的轉向過快,沒有車架強度要求,超速自動熄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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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腳踏是典型的形式主義,是自欺欺人的把戲。城市電動車成千上萬,最早的產品大都有腳蹬子(腳踏),但是基本上沒見過騎車人用人力蹬腳踏的,而電動車上的腳踏反倒跟著空轉,危險性自不必說。這種車很快銷量大減,去掉了空轉無用的腳踏的車輛,獲得了生產許可,名副其實的電動車如雨後春筍般地充斥了整個市場。

造價不高,騎行省力,在汽車停車難、行車難的今天,電動車的優勢凸顯出來,獲得了廣大群眾的認可!

電動車的優勢有巨大的吸引力;快遞小哥,外賣小哥,迅速的加入了電動車大軍。商家以更快的速度推出了;大馬力,高速度的違規生產的專用電動車,滿足了特殊行業的需求,也給本已滿負荷的城市交通,增加了新的壓力。從此閃電般飛奔的專用電動車滿大街逆行、闖紅燈、與機動車搶道等交通亂象禁而不止!

這麼說來,電動車上有沒有腳踏,與交通秩序的確沒有絲毫的關係。把按不按腳踏作為改善交通管理、車輛分類的決策,實在是毫無意義掩耳盜鈴的舉措!去掉電池,那是自行車,只有有電池,誰也不會費力的去踩腳踏的!

當下電動車幾乎每戶一輛甚至2-3輛。如何加強管理,舉足輕重!切忌一刀切!

從源頭抓起;立法、生產管理、監督檢查以及馬路上的現場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於一個現代化的城市來說,有很多經驗可以參考,治理電動車亂象,應該不是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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