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產品品牌建設,引領鄉村振興發展

農產品品牌建設是品牌農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業綜合競爭力的突出體現。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產品品牌建設,把加強品牌創建作為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中央一號文件連續三年對農產品品牌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加強農產品品牌創建,實施好品牌強農戰略,充分發揮品牌的引領作用,已成為調整農業產業結構、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供給效率的必然選擇。農業部將2017年確定為“農業品牌推進年”,通過舉辦農業品牌推進大會等一系列活動全面推進農業品牌發展,加快了全國農產品品牌化進程。

一、我市農產品品牌建設概況及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和農業部門大力推進農產品品牌創建,將其作為發展現代農業、打造區域經濟、扶貧興農富民的有力抓手,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創建國家級農牧業馳名商標15個、自治區著名商標77個,無公害、綠色、有機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220個。

我市農產品品牌建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時也存在品牌數量總體少、優質品牌更少等問題,導致好產品銷售難,好產品賣不上好價格,產品的價格與價值不相符,缺少像洛川蘋果、贛南臍橙、五常大米等具有國內國際影響力、競爭力和話語權的農業品牌,農產品品牌建設任重道遠。

(一)品牌創建意識和能力不強。主要表現在:一是品牌建設意識不強。部分農牧業企業、合作社處於發展初期,經營者主要精力放在產品生產上,缺乏品牌意識、品牌規劃,未能很好發揮品牌在市場初期對消費者的引導和吸引作用,錯失樹立品牌的最佳時機,增加了品牌建設難度。如清水河縣農牧業企業、合作社超過600家,但註冊商標僅有34件,且僅有1件著名商標、7件知名商標,集體商標還是空白,品牌建設與當地經濟發展要求和水平不相稱。二是企業對品牌建設流程不熟。部分農牧業企業雖然認識到品牌對市場的影響,但對品牌註冊、申請知名、著名、馳名商標等流程不熟,沒有一個專業的指導機構或平臺,企業往往委託一些非專業機構或中介代辦,結果錢沒少花事沒辦成,幾經反覆喪失信心,將品牌建設擱置一邊。三是企業品牌保護意識不強。部分已擁有馳名或著名商標且品牌有一定影響力的農牧業企業,急於擴大市場,實現“賣全國”的願望,急功近利,欲速不達,產量跟不上市場需求,進而出現以次充好,產品品質得不到保證,品牌美譽度下降,最終給企業品牌提升和企業利潤增長帶來巨大損失。

(二)支持品牌建設的關鍵環節仍然薄弱。一是農業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程度相對較低,部分農牧業企業沒有真正意義上統一、優質、標準化的原料基地,農產品規模、品質無法持續穩定地滿足市場需求,還需進一步加強農牧業基地建設。二是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相對薄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農企利益聯結機制尚不穩固,制約了標準化、規模化生產,進而制約了農產品品牌建設。三是農技支撐不夠有力。部分農牧業企業科技研發投入不足,農產品精深加工少,技術含量及附加值不高,許多品質優良的農產品只能以原料或中間產品形式銷售,不僅價格賣不上去、影響農民增收,而且影響了整個產業的長遠發展。

(三)農產品品牌建設工作的合力不夠。一是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力量相對不足,集群優勢發揮不明顯。部分農牧業企業在本地區已形成一定的品牌影響力,但在“走出去”推廣時顯得勢單力薄,只是作為單一品牌在區外市場單打獨鬥,無法藉助本地綠色農產品區域優勢、集群優勢抱團發展,導致品牌推廣費用大但效果不佳,品牌無法在區外市場做大做強。二是品牌建設相關職能部門工作合力尚未形成。農產品品牌建設涉及農牧、工商、質監、藥監等多個部門,各部門工作推進側重點不同,有時會出現脫節、多頭管理現象,部門之間還需加強溝通、協調,相互配合,整體發力。

二、政府推動、企業主動、市場拉動,全面推進我市農產品品牌化進程

目前,我市農業農村經濟已進入數量、質量、綠色生態發展並重的新階段。創建農業品牌,要有全局視野和戰略眼光,樹立“為農服務、助農發展”的理念,統籌協調行政部門、社會組織和市場力量,充分利用工商資本、社會資源和宣傳媒體,以品牌創建貫通農業產業鏈的各環節,解決無效低端供給過多和高端供給不足的問題,推動我市農業由數量、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市場優勢,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的快速提升。

(一)培育壯大產業規模,夯實農產品品牌建設基礎。農產品品牌建設和農業產業發展相伴而生,相互依存,沒有雄厚的產業基礎,就不可能有好的品牌;沒有知名品牌,產業也很難做大做強,只有品牌化與產業化相結合,才能凸顯效益,增加附加值。一方面要擴大產品總量,形成規模優勢,增強市場競爭力。各地區可依託特色優勢資源,明確主導產業和特色產品,進一步調整優化農牧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打破行政區劃,形成特色鮮明、比較優勢突出的生產佈局,打造各具特色的規模化品牌農牧業基地和優勢產業帶。加強涉農資金整合,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土地流轉,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實現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集約化發展的現代農牧業發展之路。另一方面要著力培育、壯大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在產業內發揮領軍作用,使龍頭企業成為品牌化的主力軍。大力發展“龍頭企業+基地+農戶”的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以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行業協會為載體,在主體建設、產業規模、產品品質上下功夫,不斷推動農產品品牌發展。

(二)嚴把產品品質關,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一是注重基地建設。好的農產品品牌一個顯著的共同點就是都有自己的種植或養殖基地。農牧業企業或合作社可以通過流轉土地自建或與農戶簽訂訂單的形式進行基地建設,企業可根據品牌定位要求基地產出規定品質的產品,從源頭上把好產品品質關。二是推動標準化生產。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制訂標準體系並認真組織實施,大力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農產品、地理標識產品示範基地建設,為品牌農業發展打牢質量基礎。三是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可以借鑑成都市浦江縣以“全產業鏈監管、全程質量可追溯”模式打造“中國獼猴桃第一品牌”的經驗和做法。該縣在獼猴桃產業探索建立整合各部門職能,合力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創新模式,構建了質量標準、質量管理、綜合服務、綜合巡查執法和案件查處“五位一體”的獼猴桃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通過實行集中整治與常態管理相結合,推進綜合服務到村、巡查監管到社、質量責任到戶、培訓服務到人、標準生產到田,對獼猴桃種植、加工、包裝、銷售等方面實行全產業鏈長效監管,源頭上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做強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發揮農產品地域優勢和集群優勢。建立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可以有效整合我市“多而散、小而弱”的農業品牌資源,有利於塑造我市農產品良好的整體形象,快速提升知名度、競爭力和附加值,推動農業產業集群快速發展。實施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戰略,高度重視品牌整合工作,要以縣域或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重點,積極引導同區域、同種農畜產品生產企業、農牧民合作社等進行品牌整合,加強基地和示範區建設,建立品牌創建利益聯結機制,促進產業集群形成,使其成為“地域名片”。如托克托縣包括辣椒、枸杞、紅蘿蔔、小茴香、綠豆、一遛彎葡萄在內的“三紅兩綠一紫”,清水河縣以小香米為主的特色小雜糧及衍生的米醋、米酒等系列產品,可以通過研究、總結、繼承、發揚農產品生產、加工的工藝和規律,保證產品的傳統品質和純正風味;深入發掘依附在傳統產品上的歷史文化元素,使其在同類產品中脫穎而出;探索建立區域公用品牌,學習先進地區“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共同建設的經驗,走品牌集合之路,形成規模優勢,實現本地區農產品市場佔有率的不斷提升。

(四)依靠科技創新,提高品牌的市場競爭力。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必須重視科技創新,走“科技興農”道路,廣泛運用生物工程技術、現代先進種養技術、加工技術和信息技術等,發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品牌產品,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市場競爭力。以清水河縣“蒙清”小香米為例,企業多年來一直注重系列產品研發,不僅開發了米、面、豆等多個品種,還研發了多種實用方法,可以滿足不同年齡段、不同營養需求的多類人群,產品使用者增加,自然推動了產品品牌建設。同時,依託科技創新,注重優良品種的引進、培育、示範和推廣,淘汰劣質品種,壓縮常規品種,擴大名優品種,以品種的更新換代,提升產業層次,保持品牌的生機和活力。

(五)推進傳統與現代營銷手段相結合,加速品牌發展。通過舉辦農業博覽會、綠色食品博覽會等活動,藉助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等新技術手段,拓寬農產品營銷渠道,推動傳統營銷方式與現代營銷方式的融合,提升農業品牌競爭力。電商作為一種現代營銷手段,與農產品的結合為品牌農業發展插上了翅膀。有了電商,以前愁銷路的農產品,如今都成了搶手的網紅產品。農村電商像是在供需之間修通一條高速路,讓產品更好匹配市場。褚橙,原本只是雲南的土特產,通過新媒體網絡營銷,迅速火遍全國;三隻松鼠,起家就是一個賣核桃的小公司,但沒有走傳統營銷之路,而是通過網絡營銷,成為堅果類產品互聯網第一品牌;調研走訪的托克托縣美麗草原牧業公司,其80%的產品都通過線上銷售。依託電商,通過農牧產品品質化、品牌化,帶動群眾增收致富。

(六)加大政策支持,統籌推進品牌建設。一是加強品牌農業統籌規劃,綜合運用政策工具支持補齊品牌建設中的短板,將扶貧開發、產業融合、農業園區建設等工作與品牌建設相結合,為品牌建設工作提供動力支持。二是設立品牌農業發展專項基金,專款專用,對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自治區著名商標、自治區名牌產品和“三品一標”農畜產品的經營主體給予適當獎勵。三是加大對農牧業生產經營主體在農畜產品質量認證、商標註冊、品牌申報、知識產權、品牌維護、品牌保護等方面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商標意識、品牌保護意識和能力。四是加強品牌保護和品牌監管,建立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對認定的品牌產品實行動態監管,達到標準的生產經營主體可以使用相應商標,未達到標準的經營主體則不予使用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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