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古印度宗教——婆羅門教

小議古印度宗教——婆羅門教

婆羅門教是印度古代宗教,因婆羅門種姓擔任祭司而得名。該教以《吠陀》為主要經典,以梵及其顯現化形態梵天、溼婆、毗溼努三大主神為崇拜對象。約形成於公元前16世紀以前,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4世紀進入鼎盛時期,公元4世紀以後逐漸進入衰落期。

《吠陀》(注:即知識)是以神話讚美詩、祈禱文和咒語為文體形式的原始宗教文獻集,也是印度最古老的文獻材料,主要包括《梨俱吠陀》、《沙摩吠陀》、《耶柔吠陀》和《阿闥婆吠陀》(漢譯名稱是《歌詠明論》、《讚頌明論》、《祭祀明論》和《禳災明論》)4部。在印度歷史上,人們往往把《吠陀》形成和發展的時期稱為“吠陀時代”。其中,《梨俱吠陀》是最重要也是最古老的一部詩歌集,據信是由雅利安人(意即高尚之人)文化與印度河流域當地土著文化相融合的產物,約形成於公元前10世紀以前。人們把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河流域至公元前10世紀以前這段時期稱為“早期吠陀時代”。公元前10世紀以後,雅利安人進入恆河流域,在《梨俱吠陀》內容基礎上,融合恆河流域土著居民文化形成了《沙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闥婆吠陀》3部《吠陀》,最晚的《阿闥婆吠陀》約形成於公元前7世紀以前。這一時期則被稱為“後吠陀時代”。

小議古印度宗教——婆羅門教

婆羅門教是雅利安人吠陀教教義與古印度當地文相融合的產物,屬多神教而又帶著一神教的色彩。梵崇拜是其核心信仰。梵(Brahma)是最高層次的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梵不是一種人格化的神,他超越時空,不具有任何形式,但卻是隱藏在宇宙背後的絕對實在、終極本體。第二層次的神是梵的具體形態,顯現為梵天、溼婆、毗溼努三大主神,以及他們的各種化身、配偶和子嗣。作為梵的具體化身,三大主神功能不同,梵天是世界的創造者,溼婆是世界的破壞者和重建者,毗溼努是世界的維護者。第三層次的神是人格化了的自然對象,如太陽神、地母神等等,種類各異、名目繁多。

婆羅門教以《吠陀》為核心經典,以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和婆羅門至上為三大根本綱領。婆羅門教認為,《吠陀》是由古代聖人受神的啟示而誦出,是神的啟示;祭祀活動特別重要,既是人向神獻祭,又是神向人傳諭,是人神溝通的中介;婆羅門是從梵口生出的最優種姓,只婆羅門姓才能解釋經典和祭神,完成與神溝通的職能。

婆羅門教強調因果報應及生死輪迴。認為每一種生命都有靈魂,會再生或轉世,這種輪迴週而復始,無始無終。一個靈魂轉世可有各種可能的形態,或為神,或為婆羅門、剎帝利、吠舍,或為賤民、畜牲,乃至下地獄,這取決於他現世的行為,尤其是奉行婆羅門教的虔誠程度,善惡都會得到報應。要得到解脫,必須通過修行,達到梵我如一的境界,即靈魂與神合而為一。

小議古印度宗教——婆羅門教

婆羅門教把人分為4個等級。《梨俱吠陀》描述了4種貴賤不同的等級:梵從口生出婆羅門,從肩部生出剎帝利,從腹部生出吠舍,從足部生出首陀羅。在後吠陀時代,這種劃分逐步形成古印度以婆羅門為中心、以潔淨、不潔淨為劃分依據的種姓制度(Caste):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掌握神和人的溝通渠道,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擁有管理世俗和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婆羅門教規定,人應當服從梵天的意旨,信奉《吠陀》,奉事婆羅門,嚴格遵守種姓制度。

公元8世紀後,婆羅門教吸收了佛教和耆那教的一些教義,結合印度民間的信仰,經商羯羅改革,逐漸發展成為印度教。印度教與婆羅門教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教義基本相同。因此,印度教也被稱為“新婆羅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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