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進落戶常見問題解答

經常有粉絲詢問關於人才引進的一系列問題,今天就帶著大家的疑問一起來看一下吧!

Q:

一、哪些情況不可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以下舉例說明)

A:

1、只有本科學歷,沒有取得相應的學位不可辦理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除外) ;

2、所學專業含“管理”或所學專業為語言類、工商管理、旅遊管理等非理工科類專業不可辦理 (博士除外) ;

3、現簽訂的合同為外服、勞務派遣等性質不可辦理(包括配偶方);

4、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未繳、漏繳、少繳;繳納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名稱不一致均不符合辦條件 (包括配偶方) ;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人員不可辦理(包括配偶方);

6、目前為農業戶籍的。

Q:

二、農業戶籍不能辦理人才引進落戶?

A:

答:農業戶籍(農村戶口)是不能辦理人才引進落戶的,任何材料中都不得有農業戶口字樣(若配偶隨調配偶的材料也不得有農業戶口字樣)。請慎重對待戶口性質變更,事關個人利益,考慮清楚是否為了辦理上海戶籍而放棄農業戶口身份。

Q:

三、人才引進配偶需符合哪些條件可以辦理?

A:

答:配偶需在上海市有工作單位,簽訂了正式合同(合同期限 3 年及以上,且自申辦之日起有效期為 2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保、個人所得稅(在上海繳納需滿 6 個月以上);已通過試用期。

Q:

四、已婚人員女方在懷孕期間是否可以申請?

A:

答:不可以,懷孕期申請會影響未出生子女將來的戶籍申報,需待孩子出生後才可以申請。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常見問題解答

Q:

五、申請材料遞交後是否可以變更信息?(如婚姻狀況、工作單位、戶籍、檔案等)

A:

答:不可以,申請材料遞交後(指送入人才中心)至戶口遷入期間主調人及隨調配偶的任何信息不可發生變動,如在材料遞交後出現主調人或配偶懷孕、配偶單位信息變更等任何與提交材料有變化的情況,務必立即告知 HR。

Q:

六、本人申請辦理人才引進,子女戶籍是否可一起遷入?

A:

答:可以,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子女隨遷,子女的戶籍必須隨父或者隨母,若配偶不隨調,則子女戶籍必須與主調人一致。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常見問題解答

Q:

七、人才引進對年齡有限制嗎?

A:

答:離退休 5 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辦理。

Q:

八、需要提供居住證嗎?沒有辦理居住證或居住證積分中斷過有影響嗎?

A:

答:不需要提供居住證,目前沒有影響。

Q:

九、不同材料裡有出生日期或身份證號信息不一致的,怎麼辦?

A:

答:確認出錯方,由出錯方出具情況說明並蓋章(如畢業證書上的出生日期與身份證不一致,確認身份證為正確信息時,由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常見問題解答

Q:

十、在打印納稅清單時,本人或配偶的個稅在近 3 年有低稅、0 稅的現象怎麼辦?

A:

答:寫情況說明,哪年哪月因何原因出現低稅、0 稅情況,單位人事部蓋章,本人或配偶簽名確認。

Q:

十一、近 3 年只交了社保沒有交稅,現在補報稅可以嗎?

A:

答:不可以,個人履歷、社保、個稅必須一致。

Q:

十二、本人近 3 年期間有工作經歷是勞務派遣/人事代理/外包的,社保和個稅由上海外服代交,有什麼影響嗎?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嗎?

A:

答:由上海外服正常繳納社保和個稅是沒有問題的,需上海外服出具寫有用工方式及繳納社保和個稅的情況說明,以及最好能提供相關派遣協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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