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问我借钱年利息15%,愿意将房产证抵押并公证,有啥风险?

0998雾里看花


年利息15%?如果你朋友真的给你这个利息,你就要做好回收不会来的准备了,目前市场上单纯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没有一个收益率可以破6%的,更别说是15%;至于说实体经济,倒是有,但只是少数,要支付给你15%的年利息,你朋友经营的企业净利润率最少也要20%以上吧,不然他基本都等于在给你打工了,但当前市面上净利润率能超过20%又有多少?

风险点

如果要做这单生意的话,以下几个风险点属于你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1、抵押登记

如果要出借这笔资金,一定要跟你朋友到你们当地的房管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取得它项权证,如果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是把房产证给你,那么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他随时可以以挂失的名义重办一份,甚至直接造假,办理多份假证,然后用这些假证一个一个朋友借过去。所以,接受房产抵押的,一定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证,这种情况下,才能保证你自身的财产安全。

2、二次抵押

在我国,商品房是允许进行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的抵押物再次抵押,从特定放款人处获得贷款。比如房子估价100万元,一次抵押只使用了60万元,二次抵押时最多还可以抵押40万元。

所以在办理抵押登记前,要确认该房产已经抵押过几次,抵押的总金额达到多少了?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元,已经抵押80万元,那么你就不要在接受了,理论上而言,还有20万元的剩余价值可以抵押,但是实际拍卖中100万元的房子常常只能拍个七八十万(这就是银行为什么要求抵押率不得超过70%的原因),如果这房子最终拍卖为70万元,并不是按比例分给一押人及二押人的,而是全部先给一押人,只有在偿还一押人之后还有剩余才会轮到二押人。

总结

对于年化15%的借贷利率,我个人不建议出借,虽然利率很高,但其实风险也很大。即使房子真的抵押给你了,但是只要房子并非净房,最终在拍卖时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甚至流拍都有可能,所以不要总是贪图高息,高息的背后往往都有着高风险。


鲤行者


死路一条,我也借了100万给同学,突然找个不着边际的借口说生意被骗了没钱还了,然后说会卖楼来还,结果到最后说房子被冻结了卖不了,反正就是无限拖!而家他们借钱到最后不还钱的套路是一样的,像剧本一样,我身边很多人中招了,最后说一句就是所谓的朋友,同学,兄弟姐妹才最有容易借钱成功,大家多留个心眼吧!


水熊虫虫


15%的借钱利率还是挺诱人的,相当于100万一年的利息就有15万,这个要比银行存款高出3~4倍。

至于你所说的,你朋友用房产证做抵押并公证有什么风险,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来看一下第1种情况,用房产作抵押并在房产局做了抵押登记。

用房产作抵押,并在房产局做抵押登记,这也分两种情况。

1、用干净的房子做抵押。

如果你朋友借钱是用干净的房子做抵押,就说房子没有任何贷款(包括按揭贷款和其他贷款),并到房产局做了抵押登记手续,你获得了他项权证,那这种情况下,你借出去的钱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如果借款到期之后,你朋友没法正常还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通过拍卖房产获得偿还。

但这个前提是你朋友所借的钱最好不要超过房产评估价的70%,如果你朋友所借的钱超过了房产价值70%,而且未来假如房价出现下跌,那你就有可能出现部分钱没法收回来的情况。

比如你朋友的房子目前价值是100万,然后你借给了他90万,借款期限是一年。但是一年过后你朋友的房子价值已经跌到90万,而你朋友没法正常还钱,你把他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在在90万的评估价基础上打个8折进行拍卖,也就是说房子拍卖所得大概是72万,这样你的借款就有可能出现18万的损失。所以通常情况下做房产抵押贷款,借款的额度最好不要超过房子评估价的70%。



2、做二次抵押。

目前有些城市是支持房产做二次抵押登记的。如果你的朋友房子还有按揭贷款,或者是有其他贷款机构的抵押贷款。他将房子做二次抵押向你借款,这种情况下你就得特别注意。因为房子有多个抵押人是有一个偿还顺序的,偿还的顺序是按照抵押的顺序来进行。

比如,你朋友的房子目前是100万,他已经在银行贷款了50万,如果按照二次抵押贷款的原则,剩余的抵押贷款额度是100万×70%-50万=20万。如果你朋友借钱在20万之内,那这个钱也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但是如果你朋友借钱的额度超过20万,那就存在较大的风险。



你在接受这种抵押方式借款的时候,一定要先把房产的产调拉出来,看看房子目前的抵押贷款额度到底是多少,然后对房子进行评估,再乘以70%,再减掉房子当前的抵押贷款就是剩余的可贷款额度。如果你朋友借钱超过二次抵押贷款剩余的额度那就存在较大的风险。

再看一下第2种情况,你朋友只是把房产证押给你,并没有在房产局做抵押登记。

正常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都是以在房产部门的登记为准,个人所承诺的房产做抵押或者经公证处做公证的抵押,其实没有多大的效力。



你题目中所说你朋友用房产证作为抵押,并在公证处做公证处理,这种公正处理一般主要作用是,当借款人还不上钱的时候,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可以代理房产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处理,但在这个过程当中也需要房产权所有人进行配合。除非你能做全权委托公证,也就是说你完全不需要经过产权证所有人的同意就可以全权处理房屋的买卖等手续。不过目前很多地方都办不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

如果你朋友只是简单的把房产证给你,并做了相关的公证,这个还是存在较大风险的。

因为你不知道你朋友那个房子目前到底有没有抵押,没有抵押还好,但是如果他的房子有抵押,然后你朋友借别人的钱也还不上,那房产抵押权人是可以优先享受房子拍卖获得偿还。只有房子拍卖所得偿还所有抵押权人的债务之后,剩余的钱才轮到你。

还有一个风险是,即便你朋友目前的房子是干净的,也就是没有任何抵押,但在做完公证向你借到钱之后,他还是可以以房产证丢失为由重新办一个房产证,然后重新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再一次借钱,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出现违约,那法院在拍卖房子的时候,也会优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只有房子拍卖出所得偿还清抵押权人的债务才轮到你。

所以光靠一个房产证抵押给你是没有什么效力的,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你真的想把钱借给你朋友,建议你们俩到房产局做抵押登记手续,同时进一步做公证处理,这样你的权益才会有保障。


贷款教授


房产抵押给了你,要去房管局办抵押手续,全部办理完了,如果他还不上钱,这个房子理论上就归你了,但是有风险!

其一是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写明白,一个是必须有日期,某年某月某日,再一个他必须写“今借到”这三个字,没有这三个字将来很麻烦,借条可能作废,我碰到过这种情况,“今天借某某某5万元”,最后都按手印了,后来打官司,对方律师就说他的当事人只是表达了他想借5万的意思,后来这钱并没有借到.....你说社会不社会....要不是我们关系够硬,这官司还真赢不了...其他的要写明借款目的,还款日期,约定利息,这个利息不能超过国家法律规定合法最高上限,有的老赖故意承诺超高利息,就是为了让借条非法....

其二更麻烦,就是这个老赖将来欠了很多钱,对方把他起诉了……你发现钱拿不回来想要过户房产,法院把他财产冻结了....这时候你就拿不到这个房子....能把借的钱拿回来就不错了……还要承担各种诉讼费用...我朋友碰到的就是这种情况...他官司都打赢了,现在这套房也过户不了

以上都是碰到过的真实案例


壹哥财经


小编对这个实务比较熟悉,对你这个事情做如下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事件法律风险

朋友间借贷,年息15%,用房产抵押,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事件合法,没有法律障碍。如年息超过36%,也就是月息超过3分,超过部分无效。

2、放贷资金风险

如是自有资金,出借朋友应急,在年利息24%以内,都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如是银行融资来的资金,或是通过民间、公司员工集资等社会渠道融来的资金,不是自有资金,对方又知道这个事情,则借贷行为无效,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能通过法院诉讼渠道维权。

3、实务操作风险分析:

(1)实务操作流程

签署借贷合同,如借贷金额、期限、利率、款项交付、还款方式、抵押物、抵押值等;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放款;履行。

(2)办理公证

有必要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借贷合同公证,一旦对方到期不还款,可直接持公证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省去法院诉讼程序,直接进入执行阶段,省了很多诉讼时间,便于尽早回款,减少损失。

(3)抵押房产价值认定

宜聘请第三方房产估价机构进行抵押物价值专业评估,明确房产抵押评估价值情况,在这个抵押评估价值数额基础上,按照6-7折的原则借款,预留折扣空间为维权、处分抵押物时的折扣或费用。

尽量不要自己协商定价,要相信专业的价值;双方协商认定房产价值,可能不够准确,以后容易扯皮,你也容易吃亏。

(4)房产租赁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先租后抵,租赁权是受到保护的;一旦要执行房产,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保护,你不能立即清场,要等租期到,不然要赔钱。

先抵后租,租客的利益不受保护,一旦执行房产,你可以随时清场。所以,这个房产租赁问题一定要落实好。

(5)明确债务用途

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钱用于非法目的,还要出借的,借贷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要落实好债务用途,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比如赌博。

(6)明确夫妻对于负债的态度

这个很重要,如负债用于家庭生活,或家庭经营的产业,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如仅用于个人事务,视为个人债务,到期不还,不能找到配偶还款。所以,要让对方配偶出面确认。

(7)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房产如是夫妻共有,应取得一致意见,抵押才有效;房产如是按份共有,应取得占产权2/3以上产权人同意才可抵押。所以,要落实好共有人情况,不然易导致抵押无效,借贷无担保。

综上分析,会有很多类型的风险,稍微不慎,就可能万劫不复!为把稳起见,宜多咨询,多落实,坚持原则借钱,守住法律底线,把控好各类风险,还是可行的!


房坛法菜


如果按他说的办法处理,这个做法有很大的风险。

第一,他既然愿意将房产抵押贷款,实际上最简便的方法是到银行贷款,有抵押的话,银行肯定会办,并且利息也就百分之五左右。他为什么不到银行办百分之五的,反而找你多付三倍利息?这是最大疑点。有抵押物银行不愿贷款,很可能银行在考察中已经意识到这笔买卖不好做(至少是征信和还款能力有某种问题)。个人认为,这很可能是个圈套。他拿利息做诱饵,而他想黑了你的本金而已。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类似房产一类财产,其权利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以房产部门的登记来确定权利人。他给你一份房产证而不变更登记,房子还是他的,它可以凭身份证把房产证挂失作废再补办一份,房子所有权还是他的,然后可以过户给别人,也可以卖掉,还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而他给你的那份房产证如果不做变更登记,等于一张废纸。将来你拿着房产证过户,发现房子早就抵押给别人,或者已经卖掉了。

因此,这个事情风险非常大。

如果你要办这个事情,那么给你一个建议。

他要是真的愿意把房产抵押给你,那么你们一起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一个他项权利证书(注意房产价值应高于借款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登记为抵押给你。然后签一个借款合同,其中说明以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房产做抵押。逾期不还,房产归你,并且对方要承担你为此付出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等。如果他有配偶,必须配偶一起签字。这样能稳妥一些。不过有些地方它项权利证书不给个人办理。

最后说一说,假定按后边这个方案处理,有没有风险。答案是--有,只是小点。

为什么说呢?

房产尽管办理了他项权利证书,也办理了公证,也有合同,他的配偶也签字,手续上没什么问题了。

但是,假定对方是恶意的老赖,他不用别的办法,玩失踪就够你受的。

首先房产要过户给你,至少要经过诉讼。他玩失踪,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只能公告。然后缺席判决,判决要生效,还要公告一次。这样折腾几次的话,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还是老一套,公告。这样,无数的光阴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公告中消耗了。因此,要把房子变成你的,没有一两年功夫和无数的奔波,是办不到的,一言以蔽之,麻烦。这就是最小限度的风险。

为此,如果双方同意,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让房主出一个过户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借款协议中写明,一旦不及时还款,出借人有权持授权书过户房产,授权书和借款协议进行公证。

所以说,谨慎和信誉不好的人打交道,即便是他那儿有诱饵。


淮北日月升


房子抵押贷款现银行在月利4厘刻5厘之间,年利在百分之5到6之间。你朋友以年息百分之十五抵押房子向你借钱是要打问号的,为什么有银行的低息抵押贷款不用,还要高息向你借钱?我想可能有下面几个原因:

一,房子多次抵押,房子以前抵押给别人或者银行,再次抵押给你,与你签抵押协议,这种抵押有什么用,最多只有前面抵押的剩余价值,但如果失信银行拍卖了,如拍卖不到市场价,你可能要不到一分钱。

二,借款大于房子价值,比如房子评估价为一百万,银行贷款只能贷到七十万刻八十万,他把房子抵押给你借一百五十万,这个还是有风险的,只比没有抵押的借款风险低一点,至于对方无力还钱还可要到房子,不会血本无归。

三,无法银行抵押贷款的房子,比如农村的房子,农村的房子抵押给你,对方不还给你房子时是无法过户的,你是永远拿不到房子的产权与土地使用证的,这房子抵押还是风险很大的。

四,产权有争议的房子。

五,五有按揭房贷的房子,这房只值房贷的剩余价值。

这是我想到的几个原因,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你在借钱前可了解清楚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借钱,有抵押的比没有抵押的借款风险少一点。年息百分之十五,作民间借贷利息是不算高的,是正常的,比没有抵押风险要少一点。再一个房子抵押要房管局备案及公证,否则这抵押是无效的。


平78514851


个人经历:2013年,银行信贷科同学有客户需资金办厂,我同意银行委贷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对方自己说月息2.5分可以,我考虑对方办企业,说按银行利息高15%给他),并按规定办理了公证和他项权证(三套房)手续,季度付息,时间约定一年。不到6个月,对方债务纠纷成被告,法院保全了这三套房子,在查房产证时,查到本人办的他项权证,通知我,法院又裁决,有优先偿还权。同原告协商解除保全,房产由我处理(被告也同意),但原告不同意解除保全,只好由法院全过程处理,走各种程序,评估、委拍,折腾3年多,本来价值会多出20%,经各种费用扣除,本金亏了15%(房价下跌,法拍不能按揭等因素),不要谈收益了。供参考!


醉江南小镇


房产证抵押是什么鬼?

我国房产证抵押不是法律上的抵押,法律上的抵押是需要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看准了,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您会获得一个不动产他项物权证书!这个证书才是抵押已经生效的证明。

办理抵押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签字,都有导致抵押无效的可能!

抵押登记后,还有二押、三押,还有法院查封!即便你有了抵押登记,如果真的有一堆二押三押,你也很难提现,如果再有一堆法院查封,更麻烦了!

如果他不还钱,进入诉讼的话,整个诉讼过程,会让你绝望,现在国家对民间借贷很严格,法院公告都难,就怕遇到黑社会放贷,找不到人不那么轻易给公告。裁驳一回又一回,案子一拖再一拖。

好,诉讼完了,咱们执行吧!执行中,没人买,流拍,再流拍。

即便一审到执行下来,快的话也要两年时间,您耗得起吗?

以上是我一个案子的亲身经历,借款人多次抵押,人跑了,房子不要了,找不到人,法院裁驳一回又一回。哭的心都有。


钱,只要借出去,就要有还不回来的觉悟,这样才真的还不了的时候,不会太伤心,烦躁!


刘律论法


很多人都说,借钱给朋友,最后不但钱可能没有了,甚至连朋友也没有了,所以朋友之间借钱是很难的。但是作为好朋友,很多时候如果能帮忙,也总想着尽量帮忙的。所以,回答这个问题要先问问你自己几个问题,然后就清楚到底该不该借和有没有风险了。

第一、你们是达到什么关系的朋友?

如果你们关系一般,这个事情表面看就是很大的风险性,如果关系很好,那么是否都不需要房子抵押你也愿意借给他?

第二、他向你借钱的金额是多少?用途是做什么?需要借多久?

这个也是你必须要了解的,既要了解借钱的金额大小,更要了解他借钱的真正用途是多少的?

如果是一些不靠谱的投资,那无形增加了借钱的风险。

如果是用于经营,那要评估他经营的未来预期是否较好,是否能实现规定时间内的收益来偿还你的借款。

第三、给你年息15%的利息

这个条件字面看,可理解为是一种对你来说一项非常不错的选择,即有非常可观的收益,同时他高于借款金额的房子抵押在你手上看起来很保险,另外又帮了朋友的忙,可谓是一举三得,既得利又做好人。

可是,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明明可以拿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的,而且银行抵押贷款如果经营贷一般利率在5-6%左右,如果是个人信用贷,那么一般在7-8%左右也能办下来,看银行评审结果定,他可以少支出利率,又能不麻烦朋友欠你一个人情,为什么要选择付出代价更高,又麻烦的办法呢?

第四,你可能存在的风险

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朋友也一样,房产证放你这里,对你并没有保障,如果要有保障。你必须在做几个动作。

第一:先去房管局预抵押窗口查询他的房产证是否有已经被抵押记录,如果之前已经有抵押未解除,那么对于你来说就是拿着一本废纸。

第二:如果之前没有被抵押记录,那么你们双方就在房管局预抵押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防止他背后再把同一套房子拿去不同的地方承诺别人,或者去抵押借款。

第三、房子抵押给你,必须他们夫妻双方签字。房子属于家庭夫妻财产,一个人不能决定一套房子的抵押和买卖,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签字才有效,不然所有的承诺只是个人口头承诺,最后法律根本不承认有效。

第四、万一出现无法偿还借款的话,他们夫妻能否做到把房子顺利过户给你。如果到时候他们夫妻不配合房子的过户手续,那么你拿着房产证既不能过户到名下明确产权,又不能卖了冲抵借款,更不能自己住进去,怎么着都觉得难受,所以你要综合评估他的这次借款行为背后的动机,和你可能存在的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比较清晰的帮你整理思路,再决定朋友这个忙到底要不要帮,应该怎么帮更合适。“我们有房”分享买房技心得,做您身边贴心的专业买房投资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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