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提出背景和重要意义

作为第一书记,到村里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弄清楚村里的“三资”(即:农村资产、资源、资金)情况,需要了解的最重要的关系是村民的土地承包关系。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提出背景和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对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论述的角度来看,整个人类社会所进行的所有经济关系都是围绕土地开展的,农村也不例外。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都绕不开的就是土地产权制度。作为具有8亿农民的大国,从土地革命到分产到户,土地产权制度的每一次变动,都带来了农村生产力的解放。自1978年包产到户的尝试以来,土地集体所有、广大农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的变革顺应了农民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意愿,极大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国农村经济繁荣。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提出背景和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现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框架,在随后中央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提到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已经成为新时代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热点。但是,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体系中,三权的权属及各项权利之间的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各项权利及权利属性没有统一的认识。2017年10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从法律角度吸纳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因此,巩固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调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当其冲,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是关键。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提出背景和重要意义

农村三权分置后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农村土地制度的每一次的变革,都带来了不一样的生活状态:建国之前的土地革命,农民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建国以后的土地改革,农民脑中存留了集体劳动的印记;包产到户的日子,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承包,发展农业生产实现了农民自产自足,享受着每次收获的喜悦。面对“三权分置”改革,只有详细理清农村土地制度“三权”的各项权利主体和内容,才可以保护不同的权利人行使好自己的权利,促进农村土地产生令各方满意的收益。一方面,研究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可以促进土地流转,扩展农村土地经营者的范畴,有利于先进农作物品种、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等的引进和使用,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产出效率,促进我国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明晰农村土地“三权”的权利关系,保障农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农民进城打工,不仅可以拿工资,还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取一部分收入。2017年审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于“三权”分置后农民户口转移、妇女权益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有力的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农民的收益方式扩展、收入增加,这将从法律制度上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保障“三权”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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