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告訴我明朝的爵位制度是怎麼回事?怎麼來的?

樂釋經典


根據《明史》記載,

明王朝的爵位按照身份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宗室爵位,一類是功臣外戚爵位

宗室爵位較為複雜,按照親疏遠近分為親王(含世子、世孫)、郡王(含世子、長孫)、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等。

功臣外戚爵位相對簡單,只有公、侯、伯三個等級,只是功臣爵位的封號又分四等。

一、朱明宗室的爵位

按照明代制度,宗室爵位中親王最高。只有皇子才能被封為親王,授予金冊金寶(也就是冊封詔書和印璽)。

親王享有各種禮遇和特權:一是冠冕服飾、府邸車馬等級高,“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見到親王,必須伏地跪拜;二是待遇好,一年的俸祿上萬石;三是下屬文武皆備,親王府有自己屬官,有護衛軍隊,人數三千至一萬九不等。

第二等,親王的嫡長子、嫡長孫,年滿十歲就授予金冊金寶,嫡長子封為親王世子,嫡長孫封為親王長孫,冠冕服飾按照一品待遇。

第三等,親王的其他兒子,年滿十歲後都封為郡王,授予塗金的銀冊銀寶(等級一下就區別開了)。

第四等,郡王嫡長子、嫡長孫,分別封為郡王世子、郡王長孫,冠冕服飾按照二品待遇。

其他等級的爵位,就繼續按照親疏關係,依次降低。

郡王除了世子之外的其他兒子,都封為鎮國將軍。郡王除了長孫之外的其他孫子,都封輔國將軍。

以下的各輩分,郡王曾孫封奉國將軍,四世孫封鎮國中尉,五世孫封輔國中尉,六世以下都封奉國中尉。

二、功臣外戚的爵位

明代制度,封爵必須是有輔佐社稷之功,或者是重大軍功。所封爵位的封號,必須由皇帝下詔降旨。

明代爵位本來一開始也跟之前各代一樣,公侯伯子男。後來卻把子爵、男爵去掉了,只留下公、侯、伯三個等級。

功臣封爵會發給鐵券,鐵券上要表明功臣的基本身份、基本封號。身份主要是區分文臣還是武臣,武臣就寫“宣力武臣”,文臣就寫“守正文臣”。鐵券上面還要寫明封號,封號又分四個等級:第一等是跟著朱元璋起兵開國的元勳,稱為“開國輔運推誠”;第二等是跟著朱棣造反有功的,稱為“奉天靖難推誠”;第三等、第四等則分別稱為“奉天翊運推誠”和“奉天翊衛推誠”

至於是否能夠承襲,那就要看有沒有“誥券”,就是朝廷給的世襲憑證。誥券一式兩份,一份給功臣(受封爵位的人),一份收藏在內府。如果功臣死了,子弟要襲封,就得把誥券拿出來,然後由吏部負責核對勘驗功過,決定是否襲封或者除封。

外戚的爵位一開始是世襲的,到了明世宗嘉靖初年,廢除了外戚爵位世襲的制度,除非皇帝有恩旨。

雖說制度上都必須是功臣或外戚才封爵,但其實皇帝身邊的佞幸,只要讓皇帝高興了,也一樣享受封爵。比如明武宗朱厚照,喜歡自己當將軍打仗過癮,寵信邊將江彬就到了一個新高度,給他封了平虜伯的爵位。


溫水歷史


明代封爵雖仍分為宗室和異姓兩類,但具體爵稱有較大變動。

  

宗室男性爵位

親王:皇嫡長子立為太子,皇帝諸子年十歲立為親王,有封地,故又稱藩王,親王的正式名稱為王,其封地稱國,王璽稱“某國之寶”,二十歲就藩.

郡王: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 親王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

鎮國將軍:郡王嫡長子為郡王長子;嫡長孫則授長孫;郡王諸子則授鎮國將軍;

輔國將軍:鎮國將軍長子襲位鎮國將軍,諸子為輔國將軍;

奉國將軍;輔國將軍長子襲位輔國將軍,諸子為奉國將軍;

鎮國中尉;奉國將軍長子襲位奉國將軍,諸子為鎮國中尉;

輔國中尉;鎮國中尉長子襲位鎮國中尉,諸子為輔國中尉;

奉國中尉,輔國中尉長子襲位輔國中尉,諸子為奉國中尉

所有爵位世襲,永遠有別於齊民。

自親王以下,不再食租稅而領取歲支祿米。

親王封號一個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親王死後由皇帝賜予諡號,稱呼時採用封號加諡號假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諡號愍,習慣上稱為秦愍王。

郡王封號為兩個字,如靖江王,寧靖王等。

宗室女性爵位

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婿曰駙馬都尉。

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餘遞減有差。

 異姓爵位

明初一循元代舊制。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罷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還有宦官子弟與少數民族首領。

  受封而領鐵券者,為世襲封爵,否則為流爵。襲封則還其誥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襲,或降等以襲,如封侯而世襲伯。

公、侯、伯封號分四等: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開國輔運推誠;從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難推誠;餘曰奉天翊運推誠和奉天翊衛推誠。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歲祿以功為差。

洪武初規定:

公 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

二等奉天靖難推誠,

三等奉天翊運推誠,

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侯 千五百石至千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

二等奉天靖難推誠,

三等奉天翊運推誠,

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伯 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

二等奉天靖難推誠,

三等奉天翊運推誠,

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但有的伯僅當侯爵俸祿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後,伯之祿與侯等;至永樂初,規定伯之祿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階勳皆與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則可掌參五府總六軍,出則可領將軍印為大帥督,轄漕綱,但不得預九卿事。

此外,明朝初年功臣有死後被追封為郡王,如魏國公徐達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進封奉天開國推誠宣力武臣魏國公,祿五千石,世襲。十八年二月己未卒。追封中山王,諡武寧。

明朝後期也有功臣因勤王有功被封郡王,如延平王鄭成功。

對於朝貢國,一律封為郡王,如朝鮮王,越南王,日本王等。


真誠地看著你


宗室封爵

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兩種。明太祖之初,定製襲封: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均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均視一品;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從一品;孫輔國將軍,從二品;曾孫奉國將軍,從三品;四世孫鎮國中尉;從四品。五世孫輔國中尉,從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從六品。

外戚封爵

明朝又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並定製:“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爵分兩種,一是隻授終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襲(世),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除有軍功者外,可得爵號的還有曲阜孔子後裔衍聖公及駙馬都尉、外戚等因恩澤受封者,但只是給誥而不給券。

爵位俸祿

初親王歲祿定為五萬石,後定減親王歲祿為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二百石。另有大量賜田,有的親王竟至數千上萬頃。與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號和食祿,並無封邑。


跪射俑


明朝的爵位制度分六品八級,具體劃分方法、俸祿見下。

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兩種。

明太祖之初,定製襲封:

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均視一品;

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

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均視二品;

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從一品;

孫輔國將軍,從二品;

曾孫奉國將軍,從二品;

四世孫鎮國中尉;從四品;

五世孫輔國中尉,從五品;

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從六品。

各級俸祿:初親王歲祿定為五萬石,後定減親王歲祿為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將軍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將軍三百石,奉國將軍二百石。另有大量賜田,有的親王竟至數千上萬頃。

明朝又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並定製:“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

爵分兩種,一是隻授終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襲(世),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除有軍功者外,可得爵號的還有曲阜孔子後裔衍聖公及駙馬都尉、外戚等因恩澤受封者,但只是給誥而不給券。與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號和食祿,井無封邑。

1、宗室功臣封爵兩體制,只授爵號食祿無封邑

明代封爵制度分宗室與功臣外戚兩套體制,將王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離,是明代區別於以往朝代的一大特點;並且給勳爵只有爵號與食祿,而不再有封邑,公、侯等爵位的還將賜予鐵券,以示其功勳卓著,皇恩浩蕩。

2、封爵與賜券相結合並日趨制度化

明代統治者為鞏固政權,籠絡功臣,創建了中國歷史上最為完備的封爵賜券制度。明太祖將軍功封爵與頒賜鐵券有機地結合為一體,成為明代重要的典制。隨著皇權的不斷強化,這一制度在發展歷程中有種種變化 ,但作為一種政治需要,它一直延續到明朝滅亡,意義深遠。

3、封爵標準由軍功賜爵轉向武官難封

明朝初期,其開國統治者明太祖朱元璋將封爵標準定為“非社稷軍功者不得封”,並在其法律《大明律》中明確規定“文官不許封公侯”。但到嘉靖時期,由於軍功冒濫現象嚴重和武官地位低下,重文輕武體制建成,逐漸出現了武官難封的現象,甚至有部分勳臣以武職封爵為恥。

4、皇權支配法制,勳爵特權減少

明朝是我國封建社會時期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高度強化的一個重要時期。隨著洪武、永樂、洪熙、宣德四個時期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了中央集權與專制皇權,使皇帝成為了權力的獨裁者。在明朝封爵制度中,宗室勳臣雖享有眾多特權,並且有法律的明確規定與保障。

5、爵位與官職二者的名權日趨分離

明代封爵制度的特點的形成原因總的可以歸納為:皇權的不斷強化與臣僚法律特權的降低;儒家君臣思想的影響;不同時期的政治局面的差異;統治者在維護統治上的策略調整;現實給予歷史教訓等。作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最為完備的封爵制度,在歷史中的作用和影響十分深遠。


歷史的影子


大家都知道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個“草根皇帝”當過和尚,要過飯。是一個充滿傳奇色彩的皇帝。朱元璋建國以後為了感謝為大明朝立下汗馬功勞的人,加以封官進爵。在某種程度上統治者為維護其統治,既要依靠這些立下汗馬功勞的功臣,又要體現其皇室宗親高貴的地位,這最終使明代封爵制度出現兩套體制並存的局面分“宗室”與“功臣外戚”兩套體制。


給勳爵只有爵號與食祿,而不再有封邑,公、侯等爵位的還將賜予鐵券,以示其功勳卓著,皇恩浩蕩。

在宗室封爵體制方面,明太祖之初,定製襲封,列爵親王、郡王、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鎮國中尉、輔國中尉、奉國中尉八等以封皇室宗親。


在功臣外戚封爵體制方面,明朝又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在洪武三年六月頒佈詔令:“定五等勳爵....爵正一品國公、郡公,從一品郡侯,正從二品郡伯,正從三品縣伯,正從四品縣子,正從五品縣男。” 後去掉了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細分為七個等級,這一明朝爵位變化在《萬曆會典》中已做出明確的總結。並且明確的規定:“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爵分兩種,一是隻授終身,二是可以世襲,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


為什麼會形成“宗室功臣封爵兩體制,只授爵號食祿無封邑”?可以有以下方面:

1,為了集中皇權,體現出了皇權至上。

2,總結前幾朝的經驗,為了削弱各王的實力,不讓其對皇權有威脅。

3,受儒學思想的影響,使得等級森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