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都是一樣的養,為什麼兩個人結婚,非要男方拿彩禮?

林河敏


我覺得提問這個問題,您是有點矯情了。女方跟隨男方回家,生的孩子跟男方一個姓,為家族添丁增口,拿點彩禮很正常啊。

作為女生,毫不客氣的說一句:如果男方肯倒插門,並且將來孩子跟我的姓,以後男人帶孩子、做家務……我寧願賺錢養家,結婚時給男方拿彩禮!

我有一個男同學,長得比較帥。追他的女生排成一個隊,男生有點自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態度強硬,不肯讓步。非但不出彩禮,還要求人家女方陪送嫁妝。

女方很喜歡我同學,不僅同意給嫁妝,還把房子買好、裝修好了。本身女孩子家庭條件就好,所以不在乎這個,家長也是為了孩子幸福。

兩個人在一起了,可是沒有過多久,兩人就生活不到一起了,哪有男人能一輩子做花瓶的?兩個人經過蜜月期之後,生活習慣和性格不同的問題就暴露出來。

兩個人最終選擇了分手,我這個同學啥也沒有分到,房子是人家女生的,裝修是人家做的,只好淨身出戶。

男人在社會上就是家裡的支柱,不論是精神上還是財務上,不能指望女人給家裡做出多大貢獻。尤其是從結婚這件事開始,如果一開始就想從婚禮上撈取好處,到最後反而偷雞不成蝕把米。

不少獨生子女從小生活在蜜罐裡,尤其是男人,從小嬌生慣養,不具備獨當一面的處事能力,難以承擔起頂樑柱的角色。

這些人即便成家也沒能獨立,在家依賴父母,結婚還想從中獲利,他們獅子大開口要求女方陪送嫁妝,把岳父母的好意當成理所當然。

然而,這種想法是扭曲的,男人應該有擔當、有魄力,不應該為了索取蠅頭小利斤斤計較。


半路圓心


古代給彩禮,是由於女人嫁人後成了男方的人,不可以離婚,彩禮是給女人父母的補償。但姑娘家心疼自己的女兒,一般都帶嫁妝,免得女兒被人恥笑,在婆家受氣。大戶人家都是八抬大轎送女人出嫁,有的還陪嫁通房丫頭,那才叫尊嚴地位,看下紅樓夢的薛寶釵 林黛玉吧。現在離婚70%以上都是女人提出,再給彩禮,不帶嫁妝,如同敲詐勒索,婚姻法中,結婚和彩禮沒什麼關係,登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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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娶,女方是嫁。按照中國傳統,你娶了個老婆,老婆接著再為你生兒育女,那是給你家添人丁啊?!拜彪了!你不拿彩禮,難道還要女方給你彩禮嗎?那叫倒貼!古今中國社會,這樣的例子有。但,不多。


遲金燕1


看了這麼多回復,感覺沒說到要害。

婚姻本質上,是生產協作、生活協作、生育協作三大協作,這個協作是政府與法律居間公證並監督保障執行的,是契約性協作。生產協作的根本是經濟利益的統一,生活協作的根本是社會利益的統一,生育協作的根本是遺傳基因的統一。

實際上除了婚姻這種形式,也有其它形式可以實現上述三種合作。在生產協作領域很普遍,如合夥人;在生活領域的協作也不少,如遺贈贍養;在生活領域比較少,因為非婚生子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反對的。

法律和道德反對非婚生子,因為生育協作又產生和涉及了第三方——子女。因為第三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比如撫養與贍養、遺產與繼承、監護,要反過來深入影響生產協作和生活協作的關係。

在中國,受封建遺留規則的影響,比如族權、夫權、父權為標誌的男權,這種社會規則本質上是經濟規則,是父系社會規則,這種規則的影響現在還普遍存在:比如大多數家庭是與婆家一體化核算經濟利益,比如孩子從夫姓,尤其是當夫妻雙方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時候,體現的特別鮮明!嫁娶的規則實際上是由這種經濟規則衍生的,也產生了入贅這種特例規則。嫁娶規則處理的是原來兩個完全獨立的經濟體系的利益交換,在父系經濟社會中,女方家庭實際上投入巨大養成的女兒,附著的是生育能力和生產能力,這兩種能力是社會再生產的核心,隨著嫁娶關係,女方的投入失去了回報,而男方顯然有額外獲得,這就需要彩禮制度來做經濟利益的平衡。一些地方也有陪嫁制度,那本質上是對聯姻帶給女方其它利益的再平衡。

即使是現代文明進步的今天,這些規則從法律層面失去了支撐,但仍然作為社會主流規則存在。值得欣喜的是:獨生子女政策強烈地撼動了這種傳統規則。

彩禮是嫁娶制度的一部分規則安排。因此彩禮制度的立廢與否,完全由嫁娶關係的背景決定。

最典型的是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婚姻即意味著兩個獨立經濟體最終利益的高度一致和必然融合,彩禮的存在就失去基礎,左口袋掏到右口袋裡,完全是一種形式而已。

如果有一方,特別是女方不是獨生子女,那麼這種利益格局的安排就要更復雜,這種情況下,仍然存在女方家庭利益補償的根本原動力,彩禮的存在也就是必然的結果。

當然有一種情況值得重視:彩禮的存在,不僅在於嫁娶環節,其實還延伸到親屬關係,延伸到婚喪嫁娶等全部家庭生活大事。這並不完全是有害的遺毒,它本質上是社會集中財力辦大事的一種互助形式,以緩解單個家庭在遇到婚喪嫁娶等大事時候的經濟能力問題。在一個家庭中間,用上一個婚喪嫁娶的收入,特別是用嫁來養娶,在中國農村還普遍存在。

因此,以兒女都是雙方養來質疑彩禮存在的社會基礎,是完全不著調的!因為彩禮本來就針對的是女方被養育成人的經濟補償問題。

這並不是把女性商品化,而是基於男權的經濟關係的必然結果。

彩禮有一天終會消失,制度條件是贍養撫養關係完全按照現代社會的法律要求來辦理,經濟條件是社會養老保障能力的完全形成。這個時候,才有愛情、婚姻、生育和成年後人生的完全自由。

沒有這些之前,我們全社會除了少數人,絕大多數人的自由戀愛與婚姻自由,只是挑選機會的自由,都會或多或少自覺不自覺夾雜著經濟利益平衡的需求,而不是徹底的完整的生活方式的自由。

不然,房子、車子、票子怎麼會成為大多數人擇偶的潛在標準呢?

愛情,現階段不過是包裝而已!


不覺有閒情


都只有一個孩子,就該公平點,兩家都出錢出力幫孩子成個家,以後養老的事才好讓兩孩子共同承擔!不然結婚時壓萬全拋給男方,到老時怎麼有臉要女兒女婿出錢出力給他們養老送終!


悟靜1999


這是幾千年留下的風俗,如果男的到女家生活,姓了女方家的姓,就不用出彩禮了,把女兒養大了,花了不少錢,白白的進了你家,養孩子,照顧你的老人,就是給點彩禮,也是應該的,況且陪嫁的錢也不少,甚至有的陪的比彩禮還多,做一個男的,賺大發了,還發啥嘮叨。[捂臉][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樂吧w


以前我也沒想明白,前面看了相似的問題有個人的評論,說得有道理,這份情應該給,不過應該看自己的情況怎麼給。那人說的是,女方嫁給男方是為男方家傳宗接代服務男方家,照顧不了生養自己的父母,為男方生養小孩也是很危險辛苦的事,要不男方去做上門女婿嗎,去孝敬女方父母孩子跟女方姓,男方父母要不要彩禮。就等於孩子辛苦養大去孝敬別人你咋想。好多時候應該換位思考一下。


西域286096000


我是個魔鬼,以下是一群識字文盲的狗屎邏輯,聽上去還很有道理,竟然無法反駁

1.男性比女性多4000萬,女兒奇貨可居

2.男性多為獨生,從小嬌生慣養靠譜的不多,有保證金以防婚變

3.彩禮是試探對方家庭財務狀況的手段,避免女兒家過去以後物質上受苦

4.有這麼一筆錢作為保證金,出於對利益的考慮會踏實過日子,況且這筆錢最後還是小兩口的

我實在寫不下去了,把魔鬼都逗樂了,一群神邏輯!要是這些手段管用的話,哪裡來的這麼多婚姻矛盾,不得不說,數量龐大的識字文盲個個都是大奇葩!

就怕自己的子女過得好,干預,反覆干預,強烈干預,多少婚姻就毀在你們這幫愚蠢的識字文盲手裡,自以為是,控制慾強!真可恥!


辦公知識局


兒女都是一樣的養,兒子為什麼不去女方入住呢?為什麼兩個人結婚生小孩要跟男方姓呢?為什麼男結婚叫娶,女結婚叫嫁,養女人家辛苦養了十幾二十年,就是其它動物都有情了,何況是人,親親熱熱,突然就到了男方去了,熱鬧男方,冷了女方,何況這女方要禮金是祖宗的傳下的,難道是祖宗不明事理,女人哪,難,要錢說人家賣女,不要又說人家便宜沒好貨,天下女人們你們去解釋吧。


苦命人1952


誰非要你拿彩禮了?你可以不拿啊!這是強買強賣嗎?你要有能力女方父母認可倒貼的都多的事!

你要是倒插門一分錢不掏,人家還給你彩禮呢,你只需要陪送些嫁妝就行了,多好!是不是?

又愛面子不想倒插門,又窮的一逼掏不起彩禮,想不花錢娶一個,算盤倒算的精,誰都不是個傻子,白白把養了20多年閨女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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