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企業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給予員工充分的自由


卓越企業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給予員工充分的自由


員工需要一定的空間來發揮才幹、追求新穎的創意,以及在當下做出明智的決定,領導者知道這一點。這個話題已經是老生常談,但問題依然存在:管理者難以化解賦權員工和運營規定之間的矛盾。


造成這種困境的一個原因可能是,領導者堅持認為自由與控制不可得兼,往往在兩個極端間搖擺。然而筆者在研究了娛樂、航空和電商等多個行業十餘家公司之後發現,設計及運用得當的規定並不會扼殺自由。好的規定可以讓員工對組織目標有一個清晰的認知,促使員工積極追求,從而支持和促進自由。


這個發現似乎有違常理,不過卻是一項基本的事實。發現這一事實的領導者,在框架內培植出了自由,將組織目標、優先級和規定嵌入一套動態的指導方針。制定框架後,這些領導者會投入大量資源,幫助員工理解框架,並在其範圍內實現發展。


“框架內的自由”並非筆者獨創的詞語。研究涉及的領導者用這個詞表達自己對員工決策的思考,以及自己對中央組織與業務部門或各個品牌之間關係的看法。本文提供一個可以應用於多種情況的較為寬泛的定義。


“自由”有很多種含義,但作為這裡的基準線,它意味著相信員工能夠代表組織獨立思考、獨立行動,還包含允許員工追求成就感、表達自我。


當然,員工追求的東西各不相同。不過組織行為學方面的大量研究告訴我們,多數人想要得到有關自己工作內容的選擇權和發言權,這樣有利於提升敬業度和工作表現。羅伯特·伯格曼(Robert Burgelman)和約瑟夫·鮑爾(Joseph Bower)發現,個人及部門獲得自主權,會增加公司內的創意和商業嘗試。

肯尼思·托馬斯(Kenneth W. Thomas)等人則強調了自由選擇可能對賦權及動力產生的影響。


敬業度、表現、創新——以上提到的每一項都充分說明,應當給予員工更多自由。


但企業還要考慮一點:網絡和社交媒體迅猛發展,現代人有許多渠道可以與他人分享生活中的擔憂和創意。與這些廣闊的自我表達平臺相比,公司可能完全是束縛。外部世界的自由砰砰敲著公司的大門要進來,而多數領導依舊不肯開門,覺得自由與規定不可共存,於是耗費大量資源用於規範員工行為


早在20年前,哈佛商學院組織理論學家克里斯托弗·巴特利特(Christopher A. Bartlett)和倫敦商學院管理學教授蘇曼特拉·戈沙爾(SumantraGhoshal)就提出,公司過度重視控制,管理者判斷有誤,抱怨員工不敬業、不進取、不專注等等。

他們兩人指出,真正的問題在於領導者長期使用簡單過時的組織模型,憑空想象戰略,制定支持戰略的企業結構,並通過體系確保員工服從規定。


這樣做往往使得工作環境令人萎靡不振,猶如印度加爾各答潮溼的炎夏。然而時至今日,這種狀況幾乎沒有改變。


1、三大原則劃定框架


在20世紀90年代《哈佛商業評論》刊登的一系列突破性的文章裡(包括1995年5-6月合刊的《改變高層管理的功用》(Changing the Role of Top Management: Beyond Systems to People),戰略結構體系思維催生了職場中的過度控制,巴特利特和戈沙爾對此提供了緩解之法。


他們表示,公司需要轉換一種模式,建立在能夠讓員工參與的企業目標、鼓勵個人主動性的有效管理流程、注重培養員工能力而非監視其行為的人事政策之上

。他們提出,能夠體現公司願景的“強有力的主要框架”可以培養員工積極性


這個建議有著充足的事實依據,但很難實施,因為許多重大問題沒有得到解答:公司應當如何將目標轉化為行動?如何在不混亂的前提下鼓勵員工自行採取行動,弱化監管?所謂框架具體是怎樣的,如何發揮作用?因此,這裡要對巴特利特和戈沙爾的模型做一些修改,使之更加易於使用。筆者也歸納了三個核心要素。


首先,如巴特利特與戈沙爾所說,公司必須詳細闡明其目標——一個能夠點明組織“為何存在”的共同目的,傳達公司的世界觀,以及公司將利益相關者集結在一起的共同事業。目標為公司及其員工所做的一切指明方向和意義。員工一般會接受這個目標作為自己為組織效力的原因。對目標的描述應貼近現實。


其次,須明確優先級,制定能夠反映組織目標的行為規範。詳細說明公司利益,讓員工得以按照公司利益採取行動,合理利用時間和其他資源。


最後,從組織目標和優先級派生出的一套簡單的原則,可以幫助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的幾個合理選項中進行選擇。每條原則應當適用於多種場景,幫助員工在一大類情況下做決定,不應該太過寬泛、難以提供實際的指導作用。


例如“所有員工必須得到尊重”這樣的表述,雖然是一個好的目標,但並沒有實際指導意義。最好對錶達尊重的行為進行具體描述,比如鼓勵員工自由發表意見,乃至給勇於表達的員工提供獎勵。還可以通過業務方面的選擇來構建原則,比如在創新工作中融入設計思維,或者關注國際或中端市場客戶的需求。


此類原則可以包含正面的行為指導和對行為的約束。理想狀態下,原則和目標、優先級可以藉由各層級員工的反饋逐漸迭代融合。否則這個框架無法產生實際意義,無法反映公司利益,抑或缺乏一致性。


傾聽一線員工的聲音十分重要,即使他們的觀點與高管層相悖,也要加以瞭解。唯其如此才能將框架與實踐聯繫起來,幫助員工接受新框架。


目標提供動力,優先級和原則提供知識,這三個因素加起來就可以幫助員工做出明智的即時判斷。


2、框架的脆弱


許多公司為實現自由而劃定的框架(或是尚未完成的框架草圖)分崩離析,為什麼會這樣?


一言以蔽之,框架如同自由本身,原本就很脆弱,需要維護。只有不斷注入能量,框架才能維持下去。疏於維護是一大危機。員工必須對公司目標、優先級和原則保有清晰的認知。如果管理者和員工忘記了這些東西,框架就岌岌可危。公司吸納大量新員工(比如收購或併購),卻沒有將他們納入框架,情況也是如此。


另一個危機是新的領導者不懂得框架的價值,因此無法予以支持。或者另一種更常見的情況,建立框架的領導者改變主意,有意剝奪一部分自由,原因有以下幾點:


對危機的反應。經歷重大危機之後,領導者傾向於實行大的轉變,但也許更好的選擇是保持穩定,讓整個組織增進學習。阿拉斯加航空在收入和表現下滑時抑制員工自由,就是這種鐘擺效應的一個例子。


對成功的反應。有時自由提升了員工表現,公司反而會選擇抑制自由。諾基亞就是這樣的例子。20世紀70年代,諾基亞CEO卡里·凱拉莫(Kari Kairamo)不拘泥於傳統的手續和流程,重視速度和敏捷性,推動公司進入電子通信市場,獲得了極大的成功。然而公司走上巔峰不過十餘年,到了90年代,諾基亞轉向官僚制。筆者在哈佛商學院的兩位同事胡安·阿爾卡塞爾(Juan Alcacer)和塔倫·康納(Tarun Khanna)在研究中發現,公司迅速發展,難以應對全球不同市場的具體問題。在許多案例中,總部容易忽視分部的請求,或反應速度太慢。諾基亞在低端和高端產品的市場份額都逐漸減少。


重視流程。一些組織過於重視工作規定,員工沒有自主權,或不明白為何有這樣的規定,盲目地工作。即使是在醫療和製藥等員工對組織目標有清晰認知的行業,流程也可能凌駕於意義之上。某全球製藥公司副總告訴我,面對顧客的員工熱愛自己的工作,感到“我們能感覺到工作的價值”,但“總公司為了規避風險,對於合規、培訓和從業規定的限制太多,員工難有轉圜餘地”。


自由框架設計得再好,都必須通過教育、管理層以身作則以及細緻的歸納討論予以加強。


作者:蘭傑·古拉蒂(RanjayGulati),蘭傑·古拉蒂是哈佛商學院工商管理學Jaime and Josefina Chua Tiampo教席教授,組織行為學部門負責人,高級管理課程負責人

來源:《哈佛商業評論》中文版2018年5月《恰如其分的員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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