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許攸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他的重要性不在於出了多少奇策,而是因為他的出現是“官渡之戰”最大的轉折點。許攸因為一些原因,從袁紹陣營中轉向曹操陣營,並且帶來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就是烏巢的軍糧。曹操當機立斷,親自率軍偷襲烏巢、焚燒軍糧,最後贏得了“官渡之戰”,不但保存了生存的空間,也極大挫敗了袁紹陣營的士氣。“官渡之戰”的具體過程小編就不說了,主要聊一聊許攸這個人,他為什麼放棄佔據極大優勢的袁紹,來投奔處於下風的曹操。《三國志·魏書·武帝紀》中給出一個原因,許攸貪財,袁紹不能滿足他的貪慾,所以他來投奔曹操。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不過小編還是對此有一些疑問。下面小編就來聊一聊這件事。

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史料中對許攸轉換陣營的說法

許攸貪財得不到滿足的說法,來源於《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而且似乎還有《三國志·魏書·荀彧傳》作為佐證。《荀彧傳》中記載,在曹操和袁紹逐漸從盟友形成對抗之勢的時候,孔融曾經對曹操的局勢表示擔憂,其中有一個理由是“田豐、許攸,智計之士也,為之謀。”而荀彧對孔融進行了反駁,加強曹操的信心。針對許攸一條是“許攸貪而不治。”其中的“貪”很容易理解成貪財,小編之前也是一直這樣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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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一些其他的史料。首先是《後漢書·袁紹傳》。其中記載許攸勸袁紹在與曹操相持的時候,派兵偷襲許都,成則一舉奠定勝局,敗則擾亂曹操軍勢。袁紹不願意分兵,不採用許攸的計策,這個時候剛好許攸的家人觸犯法律,被留鎮河北的審配收治。於是許攸投靠曹操;然後是《魏書》中的記載,許攸建議袁紹不與曹操作戰,大概是《後漢書·袁紹傳》和《漢晉春秋》中所說的輕兵襲取許都的建議。結果不被袁紹採用。許攸認為袁紹不可輔佐,於是投靠曹操;《三國志·魏書·荀彧傳》中的理由和《後漢書·袁紹傳》差不多,也是家人犯法,許攸一怒之下投靠曹操。

總而言之,許攸投靠曹操有三種說法,一是貪財得不到滿足;二是許攸的建議不被袁紹同意;三是許攸家人犯法。其實這三種說法並不矛盾,尤其是是貪財得不到滿足與家人犯法還可能存在聯繫,畢竟犯法的動機可能就是為了求財。不過小編個人認為,許攸貪財這一點其實是有待商榷的。

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許攸有俠名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中已經記載得很清楚了,許攸貪財不被滿足,還會有什麼疑問呢?從常理上來說,如果袁紹不能滿足許攸,為什麼許攸一定要在“官渡之戰”的時候脫離袁紹呢?要知道這個時候的袁紹無論是兵力還是財力都要強於曹操。可見家人犯法才是許攸投靠曹操的最直接的原因。

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光是這些還不足以質疑《武帝紀》的說法。主要還是許攸有俠名這一點。大家都知道,許攸、曹操、袁紹這三個人曾經的關係比較親密。按照當時的地位來看,應該是以袁紹為核心。為了在仕途上更加順利,袁紹長期做養名的活動,結交名士,結廬自居。《英雄記》中記載:“紹不妄通賓客,非海內知名不得相見。”像曹操、許攸這樣人,都是“有用”的人,具有一定政治資源的人。另外按《武帝紀》中的記載,許攸與王芬、周旌、陳逸、襄楷等人合謀廢立之事,足見許攸確實是有一定的能量。到了這個層次,財物對於許攸來說應該屬於一種較為低級的需求。而且東漢末年的名士大都以淡泊名利為自己的道德標準。崔烈花錢買了三公之位,被評論有銅臭氣;管寧因為華歆撿金子、看別人車蓋,就與之絕交;許汜求田問舍,被劉備不留情面地懟。可見在名聲和財物之間,東漢末年的士人明顯更推崇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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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許攸的名聲不是治學研經的文化上的名聲,也不是與宦官對抗的政治立場上的名聲,而是俠名。《英雄記》中有這樣一段話:“(袁紹)又好遊俠,與張孟卓、何伯求、吳子卿、許子遠、伍德瑜等皆為奔走之友。”其中的許子遠就是許攸,除此之外還有張邈、何顒等人。我們看這些人包括許攸都是名士,並非輕俠之輩,為什麼會得到一個俠名呢?這就要從俠的種類說起。俠有聚眾生勢之俠,有捨生忘死之俠,有輕財重義之俠,有結交豪強之俠。許攸只能是後兩者。我們看與許攸並列的張邈,就是很明顯的輕財之俠,被列入“八廚(能以財救人者)”。即便許攸是結交豪強的遊俠,也是需要花費財力,養士養名。所以說有俠名的許攸,會是一個貪財重於生命之輩,這一點小編確實有些不解。

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如何看待許攸的“貪而不治”?

那麼如何看待《荀彧傳》中許攸的“貪而不治”呢?小編個人認為,這裡的貪並非單純的貪財,而是貪權、貪功、貪圖在袁紹集團中的地位。按史料中的記載,許攸向袁紹獻上襲取許都的計策,但是被袁紹拒絕,引起許攸的不滿。這個時候貪功的心理訴求沒有得到滿足;許攸家人犯法,可能是為貪財而犯法,也有可能是單純地仗勢欺人,破壞法律,被審配收治。這個時候在袁紹集團中超然的地位也得不到滿足。這兩點得不到滿足,或許才是許攸反叛的真正原因。

對許攸的“貪而不治”的一些理解

而許攸來到曹操集團中的表現也證明了這一點。比如許攸直呼曹操的小名;又反覆強調自己在“官渡之戰”中的功勞。其目的並非是追求財物,而是追求一種高於其他人的特權。再說回俠這個字,“立氣勢,作威福”,正符合許攸的性格。總而言之許攸的最高追求應該是破壞規則,讓自己凌駕於規則之上,在袁紹集團中是這樣,在曹操集團中也是這樣,這也是一種貪婪的表現。至於財物方面,許攸是名士,以遊俠聞名,應該在一定程度上遵循名士、遊俠的道德標準和外在表現,小編認為許攸應該不是單純的貪財之輩。不過這僅僅是小編的個人想法,與《武帝紀》中記載相悖,還是需要讀者自行判斷了。

參考文獻:《三國志》、《後漢書》、《英雄記》、《說文解字》、《前漢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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