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環境監管責任,確保環境安全穩定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皋蘭分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格按照省、市、縣黨委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加強醫療廢物和水環境監督管理,醫療廢物合理處置,水環境安全穩定。

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印發了《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科級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各科室職責和具體工作要求,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到人。同時,充分利用“隴政釘”平臺,及時召開視屏會議,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縣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指示精神,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強化環境監管。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汙染防治監管職責,加強對醫療廢物和醫院汙水規範化管理處置工作,向各醫療衛生單位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應對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確保不發生環境汙染事故。近期多次對縣人民醫院、石洞鎮衛生院等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督促各醫療單位規範處置醫療垃圾,截至2月16日,共處置醫療垃圾1707.6公斤。組織執法人員對我縣忠和鎮大沙溝洪道、九合鎮李麻沙溝、黃河什川段及蔡河入河口進行巡查,各流域水體正常,無排汙、漂浮物等情況;對皋蘭縣汙水處理廠等企業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好企業主體責任,確保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對我縣自來水公司水庫縣級水源地、黑石水庫和忠和曹家溝水庫鄉鎮水源地進行檢查,未發現異常;全縣環境空氣質量相對穩定。

強化應急值守。全面落實環境風險防控工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紀律、應急值班值守制度,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嚴格執行應急值守工作制度,科室負責人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絕不容許脫崗離崗,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疫情防控期間,受理並辦結群眾環境信訪投訴1件,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起,全縣範圍內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蘭州市生態環境局皋蘭分局將進一步落實生態環境監管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確保生態環境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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