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冒充警察造謠 “鞍山交警小龍”獲刑一年六個月

2月21日上午,鐵西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當庭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趙某龍有期徒刑1年6個月。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審理的首例冒充警察編造並故意傳播虛假疫情信息案件。


疫情期間冒充警察造謠 “鞍山交警小龍”獲刑一年六個月

審判法庭現場

被告人趙某龍自2018年起私自購買警用裝備用於錄製視頻,並在多個短視頻平臺進行發佈,誤導觀眾以為其具有警察身份。1月26日晚,趙某龍編造由他帶隊封閉鞍山市所有高速公路口,所有車輛不準進入鞍山的虛假疫情防控信息,並通過暱稱為“鞍山交警小龍”的微信號,在朋友圈進行發佈。經大量轉發後,在市民中造成影響,許多市民撥打電話向市8890政務便民服務熱線和公安110接警中心、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部門詢問相關情況。市公安局第一時間對此信息予以澄清,並組織警力對消息發佈者進行核實確認。趙某龍編造傳播虛假疫情信息的違法行為導致在疫情防控期內大量社會公共資源被損耗,同時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市公安局對此案高度重視。1月26日案發當晚,鐵西公安分局對此案立案偵查,並於次日將犯罪嫌疑人趙某龍抓捕歸案,28日對趙某龍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疫情期間冒充警察造謠 “鞍山交警小龍”獲刑一年六個月

法庭宣判


按照省委政法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委政法委將此案作為重點督辦案件,協調市、區兩級政法部門運用和完善信息通報、提前介入等機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2月10日,鐵西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趙某龍批准逮捕。2月17日,鐵西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對該案當日受案、當日提審、當日提起公訴。鐵西區人民法院在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前提下,21日依法公開審理此案。鑑於趙某龍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因此法院採納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判決。 政法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編造、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勁的關鍵時期,全國上下都在全力抗擊疫情,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更要遵守法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攜手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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