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汝南縣關於恢復全縣醫療衛生機構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鄉鎮衛生院、醫院,社區衛生服中心,縣直醫療機構,各民營醫院:

為滿足全縣人民群眾的就醫需求,經汝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全縣醫療衛生機構恢復正常的醫療活動。現就加強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秩序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恢復正常的醫療秩序

即日起全縣縣鄉醫療機構暫停的業務科室(除口腔科外)全部複診。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醫療秩序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維護診療秩序,實行醫患一對一就診,網上或電話預約錯峰就診,嚴禁診室或候診區人員聚集,候診人員間隔距離保持1米以上。所有進出醫院人員佩戴口罩,測量體溫,詳細登記,發熱病人簽署發熱人員就診承諾書。

二、規範預檢分診、發熱門診、隔離病區和流調管理

1.恢復正常診療活動後,縣鄉醫療機構繼續保留體溫測量點和預檢分診室,加強規範化管理。經體溫測量篩查的發熱患者,詳細詢問流行病史,對湖北省和南陽、信陽地區返鄉的發熱或伴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和有呼吸道症狀及肺炎體徵的患者,一律採取隔離留觀措施,轉運到縣醫院發熱門診進一步檢查,明確診斷,分類診療。

2.縣人民醫院傳染病區新冠肺炎病例清零後,嚴格進行環境消殺和終末消毒,工作人員進入值班備勤狀態,隨時啟動開展工作。

3.疾控中心流調隊工作人員保持備勤狀態,隨時啟動。

4.一級及以下民營醫院和村衛生室不得接診發熱病人,普通診療防護防控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否則不得開展診療活動。體溫測量發現的發熱人員進行詳細登記,一律轉診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進一步診療。個體診所在沒有接到開診通知前,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三、加強督導,落實責任

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新冠肺炎醫院感染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院內感染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縣督導組將對各醫療機構的診療秩序和院內感染防控落實情況進行督察和暗訪,督察和暗訪情況進行通報,對違反醫療秩序管理規定和院感防控管理規範,導致疫情感染擴散的,將嚴厲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汝南縣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