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學車撞死人 教練負全責

駕校學員在練車的時候開著駕校的車撞死人,算誰的責任?

都說殺人償命,但是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就沒辦法償命了,至少從法律角度是這樣的。今天,我們來聊一個特殊的話題,駕校的學員在教練陪同下練車的時候造成了交通事故,並致人死亡,怎麼辦?

事件經過是這樣的

在去年3月份,43歲的黃某為鄖陽區一家駕校的教練,當時他帶著學員羅某等人去丹江口市城區去參加駕培考試。因為當時考試時間還沒到,所以黃某就從駕校託關係私自借來了一臺教練車,並由學員羅某駕駛這臺車。

在當天下午5點10分的時候,羅某駕駛這臺教練車在丹江口市東環路許家畈路段轉彎時,與駕駛著一臺摩托車的楊某發生碰撞。楊某被撞後倒地不起,之後黃某馬上主動地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主動報警並自首,黃某所在的駕校也主動的進行了賠償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了協議,之後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怎麼判?

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駕校承擔所有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身為駕校教練,卻為學員提供不符合標準的教練車,在學員上路駕駛過程中身為教練的他未保證道路的安全,因此發生慘劇造成一人死亡。但是,由於黃某在事發之後積極維護現場、第一時間搶救傷者同時主動報案自首,被害人家屬也對黃某表示諒解,因此法院做出從輕處理的決定。

學車撞死人 教練負全責

另一起學員開教練車致死的現場圖

學員駕駛教練車致人死亡,為什麼教練要擔責任?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道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在學員還沒考下駕照之前,你身為教練就必須擔負起責任。一旦學員在路上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那都是教練的責任。

在2018年7月30日,在杭州發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女司機陳某駕駛一輛奔馳車,突然撞向其他車輛和人群,導致了4死13傷。當時陳某穿了拖鞋,誤把油門當剎車。雖然這個性質我認為更加惡劣,也更加應該重判。

但是,我們需要深思的是一條人命在路上沒了,不管是駕校的教練擔責任還是肇事司機自己擔責任,在法律面前都不會被重判!

就學員撞死人的這件事來說,雖然司機是學員,但是人家畢竟還沒有正式拿駕照,那麼出了事就是教練的責任。現在人被撞死了,卻被判了十個月,還是緩刑一年。

今日的互動話題:你們覺得駕校教練應該被重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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