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端午节出行 安全第一|出租车超速行驶酿事故 担责任巨额损失须赔偿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出租车超速行使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当场死亡的案件,最终判决被告袭某及某出租车公司、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甲、张乙各项损失共72万余元。

袭某系某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驾驶员,一天,袭某驾驶出租车在路上超速行驶,张丙(张甲、张乙之父)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载着他的老伴儿丁某(张某甲、张某乙之母)也在此路上行使,两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丙、丁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袭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张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失去父母的张甲、张乙悲痛万分,要求袭某、某出租车公司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但因具体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甲、张乙只好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袭某与张丙、丁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实清楚。交警大队依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过错,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并无不当,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某出租车公司作为车主,以收取承租费的方式享有车辆运行利益,应与袭某对本次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因事故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内赔偿两原告各项损失61万元,袭某和某出租车公司在保险外赔偿11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提示:端午节小长假就要到了,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章,安全行驶,谨慎驾驶,否则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伤亡,不仅自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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