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玉溪通海:一酒店未按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被处罚

近日,通海县公安局开出2018年度通海县旅馆行业首张反恐罚单。

秀山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一酒店在登记入住旅客信息过程中,在未核对入住旅客所持证件与本人是否一致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获此情况后,秀山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经调查,该酒店曾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于2017年5月4日、2018年2月28日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罚款处罚。为此,派出所对业主兼主管人员周某进行约谈,并向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周某仍未认真吸取教训,堵塞管理漏洞。6月6日,该酒店再次发生未对入住旅客身份进行查验,就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的违法行为。

周某的行为构成未按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通海县公安局给予酒店业主周某罚款三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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