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社保等基數不知怎麼定?太多人搞不清工資到底包括什麼

現如今,社保繳費不按照實際工資繳納,加班費基數不按照實際工資計算,甚至算經濟補償金時,公司還得在工資上做文章。每個月發工資條時,上面琳琅滿目的工資結構項目,讓我們眼花繚亂,所以大部分人只關注應發工資是多少、實發工資是多少,但沒有幾個人能搞清楚工資到底包含哪些項目,哪些項目又不屬於工資呢?

進一步的說,工資的算法,直接關係到我們加班費基數的確認、社保公積金繳費基數的確認。再者,如果那一天和公司發生勞動爭議時,關於工資額度如何確定,我們一定要弄清楚,否則即便在勞動仲裁中勝了,結果還是虧了收益(by 頭條號“打聽生活”)。

關於工資,實際上就是勞動報酬,是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這個大家都清楚,這裡特別要記住的就是“貨幣形式”,也就是說公司以貨物、券、購物卡等非貨幣形式來代替公司是不可以的。原因很簡單,這些東西的價格是可變的,比如貨物究竟值多少錢、購物卡在團購時有折扣等,都會損害到員工的合法權益。

加班費、社保等基數不知怎麼定?太多人搞不清工資到底包括什麼

正常屬於工資的項目有這些

屬於工資的項目,基本上都和加班費計算基數、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經濟補償金計算有關聯,所以我們一定要弄明白。

一、計時工資

按照工作時間來計算勞動報酬,就是按照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來工作,現在也可以叫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俗語叫正班工資,簡單來說就是5天8小時工作制,這是最基礎的公司,為了保證員工的基本生活,所以各地都制定了正常工作時間的最低工資標準,公司給出的正班標準工資不能低於這個數。

二、計件工資

計時工資的形式轉換,是以工作產出,按照件數等個體單位來計價,因此算出勞動報酬。但這裡我們要特別注意幾點。一是即便是計件工資,也得符合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二是計件工資並非沒有加班費,計件的勞動定額必須滿足70%的人能夠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比如,不到8小時就完成了,工資還要其繼續工作的,要麼算超額單價,要麼算加班費,如果超過8小時還沒完成,則也沒有加班費。

三、加班工資

這個大家都理解,加班費計算倍數也都是公開的,但目前還不清不楚的就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到底是什麼,很多公司都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來算,比如工廠基本都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來算。(by 頭條號“打聽生活”)所以我們對按照計時的正班工資來算加班費都是默認的,但對於獎金、津貼補貼等到期算不算在計算基數內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四、獎金和提成

這一塊實際上要分開來看,一種獎金是類似提成一樣是浮動的,通過一定的考核才能算出的,這種事沒有約定在勞動合同裡的額外獎金,比如績效考核獎金、提成(實際也算獎金的一種),這種公司必須要能證明其不屬於約定工資的部分,而是根據某個考核規則額外計發的。另外一種就是固定的獎金,是在勞動合同裡有約定的,或者公司有明確規定的,實際上這個也是要算在加班費計算基數里面的。

五、津貼和補貼

關於津貼和補貼,各個公司真的是五花八門了,什麼職位津貼、餐補、住宿補貼等等,不管花樣怎麼樣,只要是屬於津貼、補貼類的固定項目,肯定是要算在工資的基數里面。但此處有一點要區別開來,就是出差產生的費用,如果是採用報銷方式進行的,那麼是不算在工資裡面的,這個是需要對應的發票來抵扣。

不屬於工資但是由工資承擔支付的項目有哪些呢?

實際上有些項目雖然是屬於公司承擔的員工福利,但其並不屬於工資,因此也不能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社保繳費基數等。

加班費、社保等基數不知怎麼定?太多人搞不清工資到底包括什麼

一、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

這兩項除了個人承擔的部分外,公司也是額外為員工承擔一定比例,但公司承擔的部分都是直接繳到員工個人賬戶裡,因此這部分不能算作工資的一部分。

二、勞動保護費

這個項目可能很多人不太瞭解,也很少出現在工資條上,如果這樣說就明白了,相關部門對於一些公司的一些崗位,(by 頭條號“打聽生活”)要求公司必須按人頭支付對應的勞動保護費,這部分費用可能以手套、口罩等勞保用品的方式承擔。還有一種高溫津貼,勉強可以劃歸到這一類別。

三、福利費

公司發節日禮品、節日購物卡、慰問金等等,這些事公司額外承擔的費用,公司擁有自主權決定發與步發,因此這部分也不算工資。

四、經濟補償金、一次性補償費等

比如公司需要將員工從一個公司轉到另外一個公司,需要將以前的工齡買斷,這個一次性的補償費就不能算在工資裡面。

加班費、社保公積金繳納基數究竟算上哪些項目?

一、社保、公積金繳費基數

這個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按照員工上月的實際應發工資作為繳納基數,包括合同約定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補貼;另外一種是按照上年度的平均工資作為本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很多人不知道,其實加班費也算在社保繳納基數里面。

但實際上很多公司就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去繳納,或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打折扣去繳納,不過也有很多公司按照上年度的平均工資去繳納。總之,目前基於種種情況,想完全按照足額繳納,還是很有難度。

加班費、社保等基數不知怎麼定?太多人搞不清工資到底包括什麼

二、加班費計算基數

很簡單,把社保繳納基數減去加班費就行,不過很多公司一樣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去計算加班費,或者有些工資只按照基本工資去算,沒有把獎金、補貼等算在內。

三、經濟補償金

這個就按照最近12個月的應發工資的平均值來算即可,所以說要算準這個前提,也得把工資的結構弄清楚。

總的來說,我們在勞動仲裁時,寫自己的仲裁請求,和要求權益時,對於工資這一塊額度儘量要算的精準,如果你自己寫少了,那麼少的部分視為你自己放棄。所以我們必須要了解工資的構成,哪些項目屬於工資,哪些項目不屬於工資,這樣在維護自己合法勞動權益時才能做到胸有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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